查封申请书精选2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查封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查封申请书1
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曾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号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现双方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故申请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请: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二、请求退还人民币10000元的担保金。望依法从速裁定。
此致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X
20xx年4月14日
查封申请书2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地址:被申请人:住址: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xxxx共价值xxx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xxx直至xxxx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xxxx一案,经贵院于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xx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在该调解书(判决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各项费用共计xxx元,此款期限于xx年xx月xx日前给付xxxx元,调解(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xxxx却在之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4
申请人:罗*中,男,19**年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村*栋101号,联系电话:1368267****,身份证号码:44032119480208****
被申请人:蒋*光,男,19**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村29栋401号,联系电话:13975139513,身份证号码:43020219520124****
请求事项:
1、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xx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 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
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
冻结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9****,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3571****,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冻结交通银行卡号:622260064000472****,户名蒋雪光的账户资金。
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士中
20xx年11月9日
查封申请书5
申请人:x,男,198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xx县佛阁寺镇梅湾村委谷庄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x,男,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x,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解封柳__________所有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15号楼三层2__________号(_____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__________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北京某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公司”)诉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总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查封、冻结住总二公司银行存款元或查封等值财产,柳__________以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号楼三层_______________号(_____京房权证延私字第__________号)房产为某公司诉讼保全提供担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_________________)朝民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柳__________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__________号(_____京房权证延私字第__________号)房产。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某公司诉住总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解结案,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_________________15)朝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执行完毕。为维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申请解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京房权证延私字第_________号)房产。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查封申请书7
X县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的申请人宁波XX出口有限公司与原告白X桃为加工定做合同纠纷一案,现以(20xx)太民重字第6号民事调解书结案,调解内容为申请人于20xx年5月8日之前支付白X桃32000元。
20xx年1月21日,你院(20xx)太民初字第1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了申请人银行存款20万元。申请人于本案重审庭后调解时、调解结案后,已多次口头、电话向你院请求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号的查封以利于申请人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请求贵院可以先划拨所扣存款32000元再解除对账号的查封,遗憾的是,到今日为止该账户仍未解封。
申请人只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公司,冻结20万元存款后公司并无多余的流动资金,对申请人企业经营、履行调解书规定义务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故申请人特向你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账号的查封,解封时贵院可以依调解书内容直接划拨存款32000元,申请人可以予以全方位的配合。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予重视、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8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学府路70号。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查封申请书9
(公民)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人)申请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邮编,电话
申请事项: 解除对申请人所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向申请人采取了民事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了申请人的 。 现由于 。 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查封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年___月__日生,汉族,住沁阳市西向镇__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市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村。法定代表人丁__,董事长。
案由:借贷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动产(优质肉牛诺干)与不动产(牛场使用权)、银行账户(申请人设立的银行账户)等共计元及相应利息若干的等值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_)沁民一初字第00416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申请人借款元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申请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债权,同时也充分了解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申请人了解到被申请人在沁阳市王曲乡南鲁村经营有牛场一处,其饲养有进口优质肉牛诺干(具体头数请法院查明),现在该牛场仍在正常经营当中。该牛场及饲养的优质肉牛系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应用于偿还申请人债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相应财产。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月__日
查封申请书11
申请人赵××,女,1947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县××镇××粮油管理所宿舍1××号,电话136××0××18。 被申请人王××,女,197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县××镇××街三号楼宿舍,电话134××54××40。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苏CP1××8东风雪铁龙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6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22日,被申请人车辆(苏CP1××8东风雪铁龙轿车)与申请人在庞庄菜市场南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
此致
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赵××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法条依据: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的)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查封申请书12
申请人:谭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
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
地址: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九八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谭波
查封申请书13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928号,送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1801室。
代理人:吴洪江,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陈涛,男,1978年2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马河村一组28号,现住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判决后于20xx年8月1日已经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xx)闵执字第6327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贵院于20xx年8月10日查封了陈涛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但一直没有拍卖。
陈涛是一个大老板,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在上海开办多家超市,为了逃避执行,陈涛驾驶的小车登记姐夫的姓名,超市使用妻子的名义,陈涛曾经和朋友说,已经和闵行法院法官联系好了,等法院查封期限过后,马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申请人认为:陈涛据不执行贵院判决,损害了法院的权威。陈涛在上海的房屋不是唯一的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拍卖。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院权威,特申请拍卖查封的房屋,申请人愿意提供一切协助,包括为被执行人租赁居住的房屋。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吴洪江,联系电话4000-080-636
20xx年11月12日
附:1、(20xx)闵执字第6327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一份;
2、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房屋登记信息一份。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查封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_______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即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以下财产的财产保全:
1、_______中路_______小区写字楼价值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_______)的房产。
2、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中国建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______〕贵院开庭审理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了民事判决【(______)岳民初字第______号】。
判决书下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将借款本金归还给了申请人,并支付了相关利息。据此,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查封申请书15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X号X裁定书
二、解除对于申请人所拥有的房屋的查封状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与借款万元,双方暂定六月之内偿还,并且愿意以 执行令中涉及的X号房屋用于抵押。随后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对此进行了公证。因此,申请人对债务并无异议,对其真实性表示认可,但是对于贵院发布的XX(令)以及执行办法以及查封行为不予认可。
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与本案债权人约定有效,但是其具体抵押行为并未完成,查封行为违法。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担保法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同时规定了,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时应当以登记作为抵押成立要件,并且规定了各种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部门。
因此,贵院查封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所有权,支配权。请求贵院对此行为予以纠正。
二、双方的做的公证只能是对债权债务真实性的一种证明,以此强行命令我方因抵押交付房屋行为不合法
申请人与XX之间债权债务真实有效,申请人予以认可,但是公证书只能是对于本次债权债务真实性认可的'第三人见证行为,并不对其公正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承担责任,因此,贵院不能以公证代替国家强制性规定,以抵押权之名查封我方房屋,进而强令我方将所涉不动产交付他人其行为不合法
三、抵押权是为了使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保障行为,在抵押权成立之前不得对抗第三人作为独立法人机构。
我方债务众多,在不动产抵押登记前如何处置财产是我方自主行为,我方通过手段也有能力予以偿还,但是贵院查封之后,该房产价值远超所欠债务,对申请人并不公平,对于所涉其他债权人更不公平。而且执行书中涉及房产无法交易,无法变现,导致债权纠纷更加严重,矛盾更加尖锐,并不符合积极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矛盾的主旨。因此贵院在执行令中标注的或者强制交付房屋一说不合理。
四、根据上述三条,申请人可以推论,在贵院颁布的执行令中,后加的一条“或者交付房屋”是一种强制性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本不应该出现在该执行令中,申请人不能依据该文书内容协助执行,更不应该作为贵院一种手段强加于申请人。因此请求贵院对于该执行令予以中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查封申请书16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章戳(签字)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申请书副本________份
查封申请书17
申请执行人: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xx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xxx房产面积为xxx平米xxx
案由和事实:
根据xxx200xxx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xx年3月xx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20xx年3月xx日上午xx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xxx来源说明好范文网: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10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20xx年3月xx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青岛市xxx有限公司
查封申请书18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_______有限公司在中国__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_________存款人民币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_、深圳市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___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__)深南法________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上述账户,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__年4月17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此致
深圳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查封申请书19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市
被申请人: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林初心 林初心 林初心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被申请人:林初心 林初心 林初心 ,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相关房产等财产。鉴于本案查封财产的实际情况,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谅解,先解除对被申请人部分房产查封,申请人现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原查封被申请人的两处房产予以解封。
此致
xx中级人民法院
查封申请书20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解除对xxxxxxx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xxx与xx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xxxxx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xxx在合肥市开xxx中心签订了编号为xx《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xx合同约定,xx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xxx要求,申请人同意xx在20xx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xxx承诺在20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xxx在约定的20xx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xxx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20xx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xxxxxx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xxx与xxx借款纠纷一案中,xxx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xxx支付剩余价款;xxx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xxx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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