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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3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2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1、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2、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3、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4、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5、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6、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2、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3
总则: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活动经费报销以及审核、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提前做好活动前期的预算工作,由相关副主席执行、监督。由相关负责副主席(或秘书长)出面代表学生会向学院申请经费,得到批复后上报秘书处。学生会所有赞助收入、活动经费支出及报销工作都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并对主席直接负责。
每张发票都应有秘书长签字并注明具体用途,并做好记录。若活动的实际经费支出超过批准的经费预算,原则上秘书处不予报销。秘书处的经费支出及报销情况登记表须定期上交主席审核并做财政工作报告。
细则:
1.各学期开学初各部长应在部长会议之后两周之内上交一份本学期部门所有活动的清单以及初步经费预算至秘书处,由秘书处协助做好相关预算。
2.副主席负责相应分管部门需提前准备好相关策划材料(包括经费预算)交给学院(潘文杰老师)审批,经批准后由相应副主席在记录表上签字后交秘书处存档。
3.对于开销在500元以下的'活动,各部长做好相应的财务支出登记和发票管理工作,发票及经费支出清单的电子版,经由秘书处一名相关干事负责联络、收集应,并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汇总至秘书处。(其中,清单上应注明经费支出的具体事项、所购物品的单价和数量、支出总额。同时发票总额应与清单总额相符,秘书长审核通过后方予以报销。)
4.对于开销在500元以上的活动,由秘书处2名干事成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活动的经费支出的登记和发票管理工作。
5.发票书写规范:发票的“客户名称”应为“中山大学药学院学生会”。发票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项目须详细地填写清楚。发票的“品名规格”一项须填写具体事项。如购买宣传用品一批,不能只填“宣传用品”,应写明具体项目(如毛笔、颜料、画纸等)。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空栏填写所购买的商品,则可直接填上“__用品”,但必须另附购物商家出示的等额购物小票(注:等额购物小票的商家名称必须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商家名称相一致,否则学院不予报销。)用于报销的发票都为第二联,即“顾客报销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都不能用于报销。发票正面不得做任何改动,若有任何涂改、修改的痕迹,学院不予报销。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XX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大学生自己的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和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为学院和学校的发展建设做贡献。
第三条:任务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党的领导下和团的组织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充分发挥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准确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传达到学生中去,使其理解并变为自觉的行动;同时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将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思想情况以及对学院和学校的建议、意见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的学校整体利益和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促进两个素质工程建设。
(四)指导和协调各年级学生会开展工作。
(五)配合学院做好教学、纪律、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六)发展同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和其他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和交流。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权利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是“主席团”,组成人员是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年级学生会主席。
第五条:院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外联部、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等职能部门,下级组织是各年级学生会。
第六条:干部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主席团会议;
2.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的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干部人选;
3.及时向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4.年初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下级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年终全面总结工作;
5.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
6.对学院团委书记和主席团负责。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分管学生会某方面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权;
3.根据分工有侧重地对各部门和下级组织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4.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5.对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负责。
(三)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安排学生会的会议及会务事宜;
2.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存档;
3.负责办公室的建设和运转;
4.协助主席和副主席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5.对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负责。
(四)部长职责
1.年初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人员执行各项任务,年终总结工作;
2.主持本部门工作会议,做好下级组织对应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3.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反馈同学们的意见;
4.负责贲门建设和运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对本部干部、干事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5.部长工作对学生会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
第七条:部门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安排和运转,具体包括:文件处理、工作通知、值班安排、组织协调、各部计划、总结、预算等材料的汇总、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学生会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档等。
(二)外联部
做好对外宣传和联系工作,树立学院形象。促进学生会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引进成功经验和优秀活动,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为学生会活动的开展寻求社会力量帮助,解决资金方面等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做好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
(三)学习部
为同学们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与学校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愿望和要求;根据同学们的实际需要,组织各类学习竞赛、知识讲座、学术比赛等,扩大同学的知识面;配合学校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参与课堂、自习、考试等学习事务管理。
(四)生活部
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服务和维权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意见征求会,收集广大同学对校园基础设施以及学生食堂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联系并监督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为广大同学争取正当合法权益。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参与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标准的制定,参与宿舍卫生管理;为学院开展重要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五)体育部
发展校园体育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与学校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反映同学们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策划和实施,承办院级体育比赛;承担校级体育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组建参赛队伍和教练、裁判等工作人员队伍;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参与学生早锻炼的管理。
(六)文艺部
负责本院学生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进行文化艺术交流,繁荣学院文化氛围;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发掘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七)女生部
热情关心女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女同学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根据女同学的特点,设计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和娱乐活动,促进她们全面发展;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参与女生宿舍的内务、自习和作息管理。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志愿为同学服务,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学生会。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一)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二) 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四) 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五) 会员对学校工作享有提出学生提案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政治觉悟;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三)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四) 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 会员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本会及其他会员的利益;
(六) 会员有维护本会声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各年级学生会是学院基层学生会组织,是院学生会的分会。
第十二条:各年级学生会要认真贯彻学校的工作方针,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根据各年级的工作安排,参与本年级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相应的活动。
第五章组织原则
第十三条: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本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
(一) 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各级学生会组织均应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三) 各分会应定期将工作上报院学生会办公室;
(四) 各级学生会组织应定期向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同学报告工作;
(五) 各级学生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主席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xx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20xx年2月20日第一次修订。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学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学代会代表以院、系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院、系代表名额根据各院、系本专科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执委会、常代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届执委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
(二)审议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新的执委会领导机构;
(四)确认各院、系推选的校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
(五)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二节 常务代表委员会
第十五条 常务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六条 常代会委员从学代会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对所在院、系的会员负责。常代会委员民主选举产生常代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至二名。常代会会长和副会长组成会长团,会长团中应有一人为医学部会员。
第十七条 常代会实行合议制,会长主持常代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代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常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监督其执行实施;
(二)召集常代会扩大会议(人员由常代会委员和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选举和补选执委会正、副主席,当选者需有全体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根据执委会主席团提议,决定执委会各部(室)负责人的任免,接受执委会成员的辞职;
(三)审议和批准执委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执委会主席团工作,有权对主席团成员提出质询,被质询者必须予以答复;每学期对执委会主席团成员投信任票,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依据;
(四)常代表十人以上提案,可形成对执委会主席团成员,常代会正、副会长的罢免案,常代会补选需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听取、收集对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两周内予以答复;
(六)在换届选举前,提交需由大会审议的各种文件、各项办法和有关委员会的组成名单;
(七)领导各院、系常代会;
(八)遇有特殊问题,主持调查工作;
(九)必要时召集临时学生代表大会;
(十)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常代会委员,不得兼任校学生会执委会干部和院、系学生会执委会的主要干部。
第二十条 各院、系常代会有权罢免及补选本院、系的校常代会委员,但需在校常代会实有人数不足应有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进行补选。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包括主席团成员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为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北京大学学生会。
第二十二条 执委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第二节 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 执委会主席团是执委会的领导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六人。主席团 成员中应包括本部会员三至五人,医学部会员一至二人。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不召开学代会的年份,依照“中期调整办法 ”对主席团进行中期调整。主席团成员的正式候选人以院、系为单位推选,原则上每院、系一名。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执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
(二)决定执委会机构设置,向常代会提名任命各部(室)负责人;
(三)领导各院、系学生会工作;
(四)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其他执委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六条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主席团向常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 督检查。对常代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以答复。设立专门 机构负责常代会交给的事务性工作。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5
一、每周举行一次副部以上全体人员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周二16时40分,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18时,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门工作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6
一、每周例会开会
1、未请假迟到的(5分钟以内扣2分,5-10分钟扣3分,10分钟以上扣5分)
2、未请假缺席(扣5分)
3、开会时自身纪律不好(扣5分)
二、出勤
1、缺勤(扣5分)
2、未请假擅自离职(扣5分)
3、请了假未经批准就离职(扣5分)
4、执勤时说脏话、吃东西、左摇右晃、着装不整齐等(扣10分)
5、执勤时文明礼仪不到位(扣5分)
6、因开会、执勤不能按时上课,未向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请假者(扣5分)
7、每月不按时交工作计划(扣5分)
8、每周未给干事开例会(扣5分)
9、喝酒、抽烟、打架、赌博、翻墙等严重违纪(扣15分)
10、包容干事犯错(扣5分)
11、执勤时不戴袖章(扣5分)
12、执勤时,仪容仪表不过关(扣5分)
三、奖惩制度
1、一个月内扣满十分的'周例会作全学生会检讨(500字以上)
2、一个月内扣满二十分的周例会作全学生检讨(1000字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个月内扣满三十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4、一学期下来以最高分评选优秀干事、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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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深化各个班集体与团总支、学工办的联系,在师生之间能够及时做到“上传下达”和“下情上达”,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精神,更好地完成学院学生管理工作,使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为全院师生营造一个和谐的学习生活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议目的
规范学工办、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加强学院领导班子与班级、班级与班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学生工作的效率
第二条会议对象
法学院各班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会部级以上人员
第三条会议职责
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使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使各项工作的协调有序的完成
第二章会议的组织
第四条会议时间及主持
例会要求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星期二下午,若有特殊情况时间可以变更,学生会将会提前通知时间和地点,例会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或辅导员老师)主持。
第五条会议地点
暂定于行政楼C-332会议室
第六条会议议程
(一)由纪检部负责进行点名考勤,各班班长、团支书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可将会议准备内容交由副班长或副团支书代为出席,无故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二)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流程及学生活动工作安排;
(三)由纪检部对近期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统计结果进行通报;
(四)由宿管部对近期学生宿舍查寝、卫生及大功率电器使用进行通报;
(五)与会人员对近期学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六)会议主持人进行会议总结;
第七条会议记录
(一)会议过程由学生会办公司安排人员进行详细的会议记录并进行电子存档,方便查阅及传阅。
(二)会后要求学生会办公室将会议主要内容以电子稿形式上传到群共享。
第八条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坚持长话短说,繁事简讲,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二)各班班长、团支书上报反映本班两周内的情况和意见,听取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动态及相关工作指示安排,有秩序地提出疑问,并积极向学院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也要认真做好总结,并计划安排下周工作;
(三)会后各班班长、团支书应认真、负责的向本班同学传达会议精神及相关通知,确保每位同学及时准确的了解学校和学院的最新动态及工作安排;
(四)学生会办公室应做好每次班长、团支书例会的会议记录,以备考核。
第九条会议内容
(一)各班班长、团支书简要汇报本班级在前一阶段所开展的重大活动的情况,同学们的最新思想动态,以及同学们对学院或学生会近期活动和工作的看法或意见,可以就存在的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阐述班委的`对策,仍未解决的问题可在会上提出待集体讨论;
(二)主席团成员根据各班班长、团支书的发言,就其中几项重要问题或普遍现象,组织开展讨论,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特别注意就近期同学们的学习情况进行讨论,为如何保持法学院学生良好的学习风貌建言献策;
(三)各班班委之间可互相沟通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分享好的工作方法和心得,吸取工作教训;
(四)主席团成员总结前一阶段学院的整体学习、活动及思想情况,鼓励好的行为和思想继续保持并发扬,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讨论的情况,督促各班班长、团支书继续努力,协助学生会做好日后的学生管理工作;
(五)主席团成员介绍后一阶段学生会的主要工作方向和重大活动内容,听取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的意见和建议,初步部署各项活动开展的具体实施工作,沟通好需要各班班委积极配合的工作内容;
(六)要求出席人员做好会后的会议内容和指示精神传达工作,搜集好同学们的反馈信息,为下次例会做好准备。
第十条会议纪律
(一)在会上研究的问题,在未向下传达前,严守会议秘密;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做到按时、守纪、认真;
(三)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之事;
(四)自觉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振动,保持会场整洁,并于会议结束后主动收拾会场;
(五)提倡参会人员作记录。要求掌握会议精神,贯彻会议决定。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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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某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组织法和内务司法委员会职责范围,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审议绥化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审议的有关内务司法和群众团体方面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
第三条向某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某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决议决定草案。
第四条审议某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有关内务司法和群众团体方面的行政决定、命令、指示、地方性规范文件和决议,审议某政府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和法制处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内务司法方面的条例和决定,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五条审议某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必要时向某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报告。
第六条对涉及内务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某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第七条听取内务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某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第八条调查研究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必要时向某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第九条接待、处理同内务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方面有关的人民代表来信来访。
第十条联系内务司法机关和群众团体方面的某、某某和全国人大代表。
第十一条加强对某地(某)区人大法制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开展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完成某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会议
第十三条委员会会议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讨论本委员会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委员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举行。
第十五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委员过半数委员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六条委员会会议在举行之前,应将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委员,同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委员。
第十七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候,委员除生病、出差或其他重要特殊原因请假以外,应当出席会议。
第十八条本委举行会议时,可邀请有关某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某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可以发表意见。
涉及内务司法机关的工作应请内务司法机关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是研究处理内务司法委员会重要日程的工作会议,它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组织实施委员会的决议,初审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审议的议案、法律草案、质询案,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决定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程、会期;研究本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事任免,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举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本某委员参加会议。
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一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出席,始得举行。
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在会议举行前两日,将开会的日期、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与会人员,并将有在资料一并送达。
第二十二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可以向委员会会议提出属于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由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三条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应作记录并编印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签发。
第四章决议和言论
第二十四条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决定问题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委员个人无权决定或变更须由委员会集体决定或变更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五条委员必须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议前,不得有任何与委员会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十六条委员代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主任委员会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委员在参观、视察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个人意见,但不代表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委员会向某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报送的文件,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签发。
第二十八条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法律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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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 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 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 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 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
第七条 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 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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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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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制度
1、学生会主席团例会,每单周举行一次,由团委负责人及学生会常务委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主席主持。
2、学生会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
3、学生会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部长主持,秘书处记录。
4、会议讨论本周的日常工作,并决定下周的工资计划和安排
5、与本部成员汇报本阶段工作情况。
6、不能到会者应向主席和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主席或部长说明原因。
7、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学生会内部考核条例》。
8、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主席或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上报学院团委后予以撤职。
9、会场内程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记录。
10、例会出席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学生会部长例会制度
1、学生会部长例会(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学生会主席临时组织召开部长例会。
2、学生会部长例会(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许部分学生会干事参加)。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秘书处秘书长做记录。
3、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两周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4、学生会主席安排后两周的各项工作,强调工作重点及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5、秘书处秘书长汇报对各部进行考核的情况,并检查各部部长对本部成员的考核纪录和工作笔记。
6、学生会主席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7、按部长考核条例对各部部长出席例会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各部部长的例会出席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8、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节:学生会各部例会制度
1、学生会各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各部部长主持,本部成员做好记录。
2、会议主要讨论近期的日常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部长认真听取与会成员汇报近期的工作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4、学生会各部要不定期召开分管工作负责人会议,向各系部长传达院学生会的工作精神、布置工作。
5、部长对本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依据《学生会各部内部考核条例》进行严格考勤,按要求扣分。并将本部成员出席例会的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不能到会者应向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部长阐明原因。
6、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部长记录,经查明后,报学生会主席后予以处分。
7、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8、无故不按时召开本部例会者,每缺一次扣2分。
9、本部召开例会出席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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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本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本部的内部管理、提高本部干事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社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社团部干事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学生会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也应该定时召开,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社团部定期组织各社团的负责人开会,将本社团最近活动做总结,并叙述近期的计划。
(六)例会的召开将视情况而定。
第三章财务制度
作为学生会各部门中唯一一个拥有资金调动事宜的部门,我们必须做好财务的管理,保证社团成员的资金用到个社团的'运作上。
(一)我们必须建立明确的账单,将各社团花销及报销名目做好准确地记录。
(二)社团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社团部。经过本部讨论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购买。
(三)各社团在活动之前,应该组织本社团的外联部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本部资金的使用。
(四)各社团在活动办完之后,应将发票或凭据交至社团部,待我部核对、统计完成后,方可报销,(无购买发票或凭据的不予报销)
(五)社团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社团部批准。
(六)每学期的期末,需要将本学期个社团的账目明细,做到透明,公正。
第四章社团申办活动制度
每个学期。各社团应该按照本社团的情况。举办各种有利于我院学生的有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开展各项活动,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每个社团在办活动之前应该将自己的策划交至社团部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进行。
(二)各社团所办活动,不得违反学院及学校的规定,不得举办任何涉及不当信息,存在危险性及无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为学生服务的原贝打举办各种活动。
(三)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完毕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活动总结按时交至社团部存档。
第五章社团纳新及选举制度
各社团在学年伊始,需要进行社团纳新,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纳新时,各社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社团部应该在纳新之前,召开会长会议,组织各社团统一纳新。
(二)新会员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五元的会费,以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经费。
(三)纳新完成之后,各社团必须进行理事纳新,选出优秀社员,以期培养社团的接班人。理事竞选完毕,各社团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本社团的理事名单交至本部存档。
(四)社团部应尽早召开理事培训大会,让理事今早的熟悉学院的情况以及对自己社团的了解,熟悉活动举办的流程,使其在以后活动的举办中尽量避免出现失误。
在学年末,本部需要召开社团换届大会,各社团成员均有资格进行竞选,最后在本部与各社团负责人协商之后,选出新一届社团的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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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会制度
1、部门成员需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每次例会,部门成员需带好会议记录本,随时记录会议内容,做好部门会议记录,并定期回忆查看。
3、每月底,干事写一份工作小结,上交给副部,由副部整理,与部长共同探讨,及时发现部门出现的问题等,并在下次例会同部门成员一起商讨解决。
4、例会期间,部门成员踊跃发言,尽可能多得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提出好的活动策划或建议者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
5、部门设奖罚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例会及所有活动,请假扣0.5分/次,迟到扣1分/次,早退扣1分/次,旷到扣3分/次。
(2)例会或其他活动时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加1分,并被采纳的加3分
(3)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加2分/次
(4)积极参与本部组织的活动加1分/次,有表演性活动参加者加5分/次
二、活动制度
1、活动准备中,部内任何成员不得无故推脱活动相关责任,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2、活动进行时,部内成员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无故缺席。
3、活动结束后,两天内,部内成员做一次活动总结上交副部。
三、其他制度
1、对不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及系部各项规章制度者,根据情节严重性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给予处分甚至退会。
2、注意个人形象,仪表、言行、着装等,事事处处起,不疏忽细节问题。“细节决定成败”!
3、部内组建各演出队伍,所有通知、排练、演出等均由制定负责人认真负责管理,负责人出现问题不得推辞,尽可能的自行解决问题,实在为难时上报情况与大家共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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