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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精选12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1
2018年的第一个月,我读了六本书(上次少算了一本),分别是伍绮诗的《无声告白》、东野圭吾的《红手指》、《解忧杂货店》和《宿命》,还有山下英子的《断舍离》,严歌苓的《芳华》。
今天推荐严歌苓的《芳华》。
一直很佩服严歌苓说故事的能力,她总能把一个人的一辈子轻描淡写地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让你觉得一切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是那么地自然而然,让你想一口气读完,却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比如《少女小渔》、《小姨多鹤》、《扶桑》等等。
《芳华》 讲的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芳华。
小说以潇穗子的口吻,记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文工团里一群少男少女的青春与爱情故事。故事里有悲欢,有离愁,更有执着与坚守。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轻轻操纵着这群少男少女的命运,把他们一个个推向了并不尽如人意的人生彼岸。多年之后再重逢,华发已生,芳华已尽,只有心中的那一点善那一点爱依然珍存着,永不老去。
刘峰是我最佩服的一个男人。他心存善念,并时刻饯行。他做善事,不是为了在现世得到奖励,也不是为下辈子积阴德,他的善全都发自心底,出乎本性。他按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倾尽所有帮助身边的人。煮破的饺子没人要吃时,他主动打来吃。战友结婚需要沙发时,他自己买材料连夜为他赶做了两个。战友的手表太名贵没人敢修时,他主动研究后为他修好了。
刘峰的善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里,更深深表现在爱情里。他对林丁丁的爱不着痕迹却处处可见,他省下口中食为林丁丁和她的舍友做甜饼,为林丁丁的前程着想,他把爱默默藏在心深处,一藏就是好几年,终于等到以为时机成熟的那一刻,他才对林丁丁敞开心扉表白爱意,并情不自禁拥抱了林丁丁,手触摸了她的后背。就是这轻轻的一触摸,让林丁丁大喊"救命",于是众人眼中的好人刘峰成了丧家落水狗,命运急转直下。
何小曼是我最心疼的一个女人。她心底善良,渴望温暖。自小失去父亲,随着妈妈嫁到继父家的何小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以致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因而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一次需要男生托举的舞蹈训练中,男兵朱客当众作践何小曼是"馊"的,不愿和她做搭档。尴尬的'一刻,刘峰主动站了出来,和朱客调换了位置,他伸出双手扶住何小曼的腰,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女生托举了起来。就是这轻轻的一托举,让何小曼明白了刘峰的善,懂得了刘峰的好,而深深爱上了他。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懂得刘峰的只有何小曼。于是她在他被流放时深情相送,在他生死未卜时,急急地在铺满一地的死人堆里寻找他,在他身患绝症时默默守在他身边,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电影给了两人完满的结局,其实他俩最终有否成眷属并不重要,我觉得他们的爱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当芳华落尽,有你陪在我身边,平静地过好剩下的每一个日子,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完满?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2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3
严歌苓的《芳华》道尽了一个个人生故事,一个个感动人心泪满眶的故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读严歌苓《芳华》》。
曾经有人把严歌苓和张爱玲做对比。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是美中带着疲倦的,疲倦缘于逃不出人生苍凉的底色。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严歌苓,喜欢她的作品,更喜欢她作品中塑造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因为在她的作品中,总能捕捉到一种女性的柔美,柔美中又带着坚韧的那种味道,是的,柔软却有力量!不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一个女人的史诗》中的苏菲,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爱下去,活下去,她们骨子里的那种韧劲儿让人感佩。
这骨子韧劲儿又被她带进了《芳华》。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导演看完小说后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谦卑、平凡、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小说用四十多年的跨度,追踪着她们命运的变迁,他们最后的人生归宿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
著名作家刘震云这样评价严歌苓,“她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小说中的两次“触摸”事件是人物命运的分水岭。面对异性的触碰,一个视之为毒药,一个视之为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
“林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并哇地哭出声……刘峰抱着这个哇哇哭的女子,完全乱了,不知正发生的是什么事,事情的性质是什么。他连掏出那一团糟的手帕都想不起来了,展开巴掌就去给丁丁抹泪。那该是多滑稽的场面!刘峰一只手紧搂着林丁丁,生怕她跑了,另一只手那么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给他心爱的小林抹泪……刘峰继续说错话,我对你是真心的,爱你……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面对刘峰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恶心的,甚至是配不上她的.。而这次“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好事者,因为是那个年代,刘峰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下放伐木连当兵,后奔赴战场,用一只手臂换回了一条命。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我们那群可怜虫,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多少年以后,当“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刘峰却已经因病告别了这个世界。其实,在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人性的扭曲是必然的,只是这种扭曲改变了很多刘峰这样善良的小人物的一生。
“朱克站起身,脸上的痛苦更深刻,‘您老的嗅觉没事吧,闻不出来呀?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的同志呢?还是个女同志!那你告诉我,朱克,是不是换个人你就愿意举了?”
就在这时,何小曼的新搭档出现了,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刘峰,我们的好刘峰。每次缺德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刘峰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他两手轻轻搭在何小曼的腰上,等着杨老师下达“开始”的命令。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曼高举起来。
小说写到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这也是触碰。对于小曼来说,刘峰的碰触却成了照亮她心底的阳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也许小曼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严歌苓把这个特殊的群体,把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性的弱点就那样赤裸裸地晾晒在大众面前。我很难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但我很心疼何小曼,从小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连亲妈都不善待她,好不容易走出那个“牢笼”,新的环境里,因为她的“另类”,更是处处遭受嘲讽和打击。走过那段扭曲的岁月,唯有小曼,是最有韧劲儿,最懂得珍惜,最温暖的那个人。因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透过萧穗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很多她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唉!
这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群少男少女,面对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我唯有一声叹息。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4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5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6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一段最美的青春年华,有人用它搞科技创新,有人用它做产品开发,也有人用它给人以艺术享受。这便是我看了电影《芳华》以后最直接的感受。
影片讲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文工团的几个青年男女的故事。片中命而善良的何小萍处处不受待见,几乎成了神经病,却还是不忘善良本质,陪伴残疾的刘锋。而刘锋在部队也是默默为大家做着贡献:每次出去都给大家捎信带东西,猪跑了他也去帮忙捉,战友结婚他也忙着做新沙发。
正是有了千千万万像刘锋和何小萍一样善良和默默奉献的人们,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美好,我的妈妈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的妈妈是一名人民教师,在中国,她普通得像一颗尘埃,没有珍珠、钻石一般光彩夺目而惹人喜爱。她用额头上的汗水、脸上的皱纹、手中的粉笔在三尺讲台上辛勤的'耕耘着,让她的“花朵”尽情的吐露着芬芳!
我们的身边又很多这样值得我们为其点赞的人,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为大家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保家卫国的边防战士,有救死扶伤的医生,还有挥汗如雨的种田人!他们都用自己的最美的青春吐露着芳华!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7
朋友们都去看《芳华》电影了,我没有去。相比于电影,我还是喜欢读原著,从字里行间勾勒我所熟悉的版图,塑造自我感知的形象。这总会给我更深的震动,就仿佛多走了一遍人生。
谁人没有青春年华,可经历了就只能做“往事只能回味”的慨叹。即便重新来过,你依然会是现在的你,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无论多少次,你还是那般选择。就像刘峰,他或许会后悔,但倒回去,他依然会发生那次触摸事件。林丁丁依旧还是要因追逐优越的生活而最终落单。而何小曼也永远不会跟刘峰跨过那一层窗户纸。只是电影里对此做了改变,而我更衷于原著的设计。
《芳华》在萧穗子的'总结中落幕,她说: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她把原因归拢到时代,其实就是大环境。有这样一个环境,没有人能跳得出来,尤其是“那时年幼”。
是的,年幼的我们还不具有成熟的观点,只能随着时代的波涛前行,而这很有可能是致使我们后悔的荆棘。但过后来回味,却总觉得是芳华。
生活总要向前看,我们不能活在“那是年幼”里。就像他们讲的: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任潮流更替、境遇变迁,时代给予我们的坦途或者坎坷,终将成为我们的芳华。文/王伟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8
再度重温《芳华》后,我发现,纵横全片的依旧是善良。刘峰的善良,小萍的善良,穗子的善良。也让我明白了“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才最能是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但这一次,我觉得善良不仅只是帮别人做些好事,而是放下。
就比如我们这部电影的主角何小萍,她在医院恶狠狠地告诉萧穗子,“你帮我转告林丁丁,刘峰那么爱她,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她的。”以前一直以为何小萍这叫恶毒,现在才明白,那,不过只是因为何小萍不够善良罢了。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她无法原谅林丁丁对刘峰的所作所为,她也放不下之前自己在文工团受过的委屈。我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何小萍可以用她对林丁丁最大的善良来放下恩怨。
因为在我看来,最大的善良就是放下。
放下就是宽容,宽容每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就像刘峰最后终究是原谅了林丁丁那样。虽然影片中没有明说,但我相信,因为刘峰曾经喜欢过林丁丁,所以他一定会再义无反顾地原谅她,放下曾经的恩怨。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发福。
因为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这就是他最大的善良吧?
而这一部电影中的叙述者萧穗子,当她知道舍长和陈灿在一起时,她没有选择破坏他们的感情,而是默默拿走了她放在陈灿装乐器的盒子里的'情书,然后哭着慢慢撕成碎片。
她选择放下,去用她最大的善良成全陈灿。后来萧穗子与他们见面时,眼中只有满满的祝福,满满的欣慰。
《芳华》似乎是导演冯小刚最喜爱的一部作品,他没有选择悲伤与幻灭,而是选择了芳华与善良。这部电影中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人物,为了最大的善良选择了放下?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9
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严歌苓笔下的故事在还原生活的真相之外,还能挖掘出它残酷的本质,就如美丽的芳华消逝后,留下的是“落花成泥碾作尘”的伤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男兵刘峰以及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遭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的善意是真的,但背叛和恶意也是真的,他们的感情在灿烂青春里播下种子,他们的芳华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刘峰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他做着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一切杂事,用自己的热情和真诚帮助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是标兵,是典范,是所有女兵心里的“神”。所有的人生生地把他送到神坛上,一边仰望着他,一边等着他暴露出“凡人”的本性。他真诚地向林丁丁表达爱意,却因为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被所有的人谴责,他们都想从他身上看到与自己的“俗”相合的本性来平衡自己内心的阴暗。一次深情的'拥抱葬送了他光明的前程,也折射出了时人对“好人”的恶意。
女兵们的命运各有不同,却都让人唏嘘不已。何小曼悲惨的身世不仅没有得到同伴的同情和关怀,反而因此遭到了疏离,善良的她最终被“英雄”的名号所累;娇弱的林丁丁在不同的追求者中犹豫,最后因所托非人而被岁月折磨得面目全非;郝淑雯看似嫁得最好,却也没逃过离婚的命运。
同样经历了失败婚姻的萧穗子成为了一名作家,也见证了所有人的悲观离合,在她的记忆里,那座“红楼”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逼仄了出来。人的命运与时代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因为这会被审判和牺牲。在那平凡却又不平凡的年代,文艺兵们内心的恶被无限放大,并影响了每一个人的命运。然则时过境迁,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了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内心深处翻腾着的不甘也都化作了一株株的冬青,长长久久地伫立在岁月里。
时光长河滚滚向前,但人性中的恶并没有被洗涤干净,时至今日,恶的形式被各色人等挖掘得丰富各样,然则每个人与命运相逢之际都是一场芳华,只愿在这场相遇里,每个人都能够不被恶意击中,却被善意拥抱。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10
昨天晚上自己在感慨什么呢?自己就是在说,其实笑不出来是因为自己最近看了一部小说,看的是方法,然后这一本小说让自己特别的难过,因为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苦情人自己觉得这一步更应该叫做是那一种悲惨人物吧,就不是有一个悲惨世界吗?但是它叫做芳华,其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对吧,大家在那么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一次,然后在遇见彼此的那一个时候,我们都是表现出最优秀的自己,所以自己也觉得是很好的一个名字吧,就很有深意,但是最后的那一些结局真的就是让人看哭了,自己真的就是在看那一本小说的时候也是泪目了几次,当然是没有那一种汹涌澎湃的哭,就没有今天的这一种汹涌澎湃,但是还是默默的掉了眼泪的。
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说为什么自己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那么的难过,明明他们身上有这些悲惨的事迹,自己都没有轻松的去体验过,甚至在自己身边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悲惨的事情,但是自己再看的时候还是会被作者比赛的那一种积分给赶上了吧,就我自己觉得他极力的用这种平淡的笔调去描绘出几个人的非常命运,但是呢,这一些平淡的.笔调最后还是渲染了这一种特别悲伤的基调吧,就还是影响了读者的心情,反正自己是觉得他的公理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已经被影响到了的,如果他没有这种功力,他很难平平淡淡地写出一个人的故事,然后就让读者捧着这一本书然后使劲的哭。
女生女生想一想的话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因为看一本书,然后因为里面的角色里面的故事情节而哭泣了吧,就一直觉得很平淡,然后甚至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丧失了博弈财富,因为过去的话,自己可能看到什么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情绪,特别的能够让自己产生一些情绪的波澜,那个时候自己就会觉得,噢这也其实也是一种丰富的情绪,是相对一些作者来说是一种财富吧,但是后来没有了呀,后来也质疑过,但是后来就觉得其实情绪和这一些起伏真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故事去触动吧。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然后坐着他在写这一次故事的时候,其实它也有从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去要的自己是一个后面平淡情绪的人吧,就是不会说因为客观存在的一些事情,然后去影响自己的主观形式,他有一再的去表达这种心情,这种境界。但是呢这是怎么做到那么平淡的笔调写出这么汹涌澎湃的故事。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11
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
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
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
读严歌苓的《芳华》有感:当芳华落尽时 12
尸横遍野的街头,哭爹喊娘的孤儿,受尽欺凌的小脚女,贫穷落后的生活,封建愚昧的思想……这大概是人们对20世纪20至40年代的基本印象,但在那个时代,有一批特立独行,拥有自己思想的伟大女性,她们巾帼不让须眉,她们学英语,出国留学,写文章,拍短片,讲女权。她们就像一株株奇异美丽的花朵,生长在乱世的街头,积极投身于时代的洪流中,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暑假里,我仔细翻看那本《追忆那些年的绝代芳华》,慢慢感受着那个时代的她们。在才华上,她们毫不逊色于男性,林徽因在文学才华上吟出“你是人间四月天”;建筑才华上,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了国徽,并且和丈夫梁思成一起设计了人民英雄纪念碑。林徽因是近代女子们的骄傲,才华横溢的她在中国文学史与建筑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为国效力上,她们木兰从军,昭君出塞。那吟出“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秋瑾,虽是女性,却不甘落后于男子。她不愿一辈子在深阁里当富家太太,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毅然决然地去日本留学,纵使丈夫万般阻拦,她也没有放弃,最终带着女儿成功抵达了日本。因为语言不通,秋瑾去了日语讲习所学习日语,学成之后,她去了当地的一所女校。1905年,秋瑾回到了祖国,她在陶成章与徐锡麟的介绍下,当了南浔镇浔溪女校的'日语老师,并在校内大力宣传女权思想,讲述男女平等的道理。后来,秋瑾全身心地投入到革命中,不畏生死。即使后来被人告发了,处境变得很危险,人们劝她逃走,可她却想:先烈们可以舍生取义,我为何不能?她对前来劝告的朋友说:“革命就要流血,不牺牲,不足以警醒世人,号召后人,如果满人把我杀了,革命能提前五年成功!我甘之如饴。”1907年7月15日,秋瑾于绍兴城轩亭口被斩首。一代女侠就此魂消香散,只能叹一句:“自此世间再无秋瑾!”
世间女子皆传奇!她们像一颗颗璀璨的华星,发出耀眼的光芒!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无疑是幸运的,我们没有被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陈旧思想束缚,可以像男子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课,又是何等的幸运!作为新时代的好少年,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好好做人,报效祖国,让祖国更加的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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