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报告总结>工作总结>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

时间:2023-02-24 19:52:2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

石龙区人民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我院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阶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深入发动。活动伊始,我院成立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领导小组,院长李光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我院出台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同时又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予以学习动员,院长李光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院干警特别是审判一线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程序公正、实体客观的审判观,要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十佳法官”、“十大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展评”等一系列活动,搞好“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出一些精品案例和优秀事迹典型,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成为开展活动的受益者。二、查漏补缺,追根溯源,建章立制。院里通过召开全院全体干警会、庭长会、专题民主和组织生活会,以及对一些重特大有影响案件当事人的回访考察、院长接待群众信访日制度等一系列活动,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民商事案件判决书论理不透彻、适用法律不准确、裁判文书不规范;某些案件审结时限较长,一些执行案件也存在执行时限较长,未结执行案件原因不明确,委托评估不透明,中止执行理由不充分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院党组经研究制订或重新修订了有关制度,如《周一政治学习日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审理执行时限跟踪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予以完善,并且督促落实。在执行中,坚持执行案件合议制,超期未结案件问责制。院里还组织庭室进行案件互查,开展“周评一卷”活动,通过对所办结的案件各庭室互相评查,指出问题,有力督促提高了广大干警办案积极性,一些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以及一些长年执行积案得以顺利审结和执结。另外,院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工作思路,制订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体制等七项机制,汇编成书,人手一本。另外,还对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各种会议制度汇编成书,人手一本,要求大家时常学习,自觉遵守。三、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建立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石龙区法院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信访接待处理工作。首先院加强领导和监督,成立了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信访问题研究处理工作,同时规定每周一上午开一次例会,听取各业务庭室情况汇报,有信访苗头案件下大力气,责任到人,慎重处理,扎实工作,切实做到效率、客观、公正。其次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教育全体办案人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树立信访忧患意识。通过对当前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把握,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强化警觉性、敏感性和堵塞源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打赢思想意识上的信访仗。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立足治本。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我们根据多年来的信访工作实际,采取了全员接待制,即院长、副院长随时接待制。三是结合立案、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目标责任制度》、《关于涉诉信访处理预案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时限跟踪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严格流程管理,抓好时限监督,杜绝超期办案。进一步规范审判监督程序,对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实行“听证”制度,让当事人把理说在前头,把证举在前头。该立案的就立案,不该立案的让当事人心知肚明,避免暗箱操作。同时,我们实行严格的信访责任追究制。规定凡在一年中出现一项因工作失误、不负责任或因态度蛮横而致当事人上访的办案责任人,给予信访黄牌警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两次以上的,该降职的降职,或者停职留用。与目标管理严格挂钩,作为评先、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的决不姑息迁就。四、健全、规范审判公开制度。公开是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司法公正的监督工作机制。院从立案、庭审、裁判和执行每一个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一)实行立案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引导当事人行使好诉讼权利,真正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实行庭审公开,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增加庭审透明度。(三)实行裁判结果公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说理透,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四)实行执行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财产的分配、执行中采取的拍卖、评估、鉴定措施等,要求全部公开。五、健全、规范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院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把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确保案件不超审限,防止案件被随意拖延;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确保办案质量;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责任目标明确、奖惩分明的制度规范,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提职晋级挂钩,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时时有压力;强化领导责任制,明确院长、庭长、合议庭成员等不同责任主体的权限和责任,努力做到部署工作有人抓、出了问题有人管、追究责任有人担。五、坚持对所办案件催办查办制和评查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我们一是坚持对审理的案件实行跟踪催办制,发现届临办结期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向承办单位发送催办卡;不定期地对所结案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对于拿得准的案件及时下判,防止久拖不决现象发生;对于重大或疑难案件,主动与市中院联系汇报,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三是强化案件层层把关制,一级抓一级,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我院的刑事案件全部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四是加强对上诉改判、发回、再审及群众反映强烈、赴京、赴省、赴市上访的以及上级指令查办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制,由院监察室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阅卷找出问题,再向审委会汇报,对确属工作失误的,诫勉谈话,给予警告等纪律处分,对于确属办人情案、关系案或徇私枉法的,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今年对各庭室所办案件开展自查、互查,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一、二类卷率达100%。今年,我院共评查案件8件,向庭室提出意见3条,涉及的潜在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没有发现违法审判情况。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院党组大力倡导建立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和拓展法律知识面。切实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和业务知识,增强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和调查研究的能力。今年,根据前年制定的45岁以下干警学历达标规划及要求,目前我院实有人员37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学历31人,大专以下学历3人。今年共有6人参加法官学院培训,并获得法律本科结业证书,有7人参加成人业余法律“专升本”教育,并顺利毕业。除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外,全年我院自行组织全体干警业务培训两次,培训人员90人次。我院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干警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强化司法公正纷争的功能,不断提高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份,通过中级法院组织的干警考试和我院组织的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试摸底、激发干警的学习意识,我院形成了你争我学,追、比、赶、帮的良好气氛。七、加强司法保障,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级法院《司法便民十项措施》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维护司法公正的承诺》,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上访总量控制在责任目标以内。对于法院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改革措施以及审判和执行活动中遇到的特殊重要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报告,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对重大事件、重大问题、重要司法事项形成对党委报告制度,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在“主动、经常。深入”方面下功夫,即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又实事求是地反映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营造出有利于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八、对重点信访案件,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今年院抽调精兵强将,对三起赴省、赴市重点信访案件和督办案件予以消化处理,保证了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田石头、马姣玲夫妇赴省涉诉上访民事案件。田石头、马姣玲与同村张二伟、孙召峰因债务合同纠纷起诉,我院受理后,查明事实,判决驳回原告田石头、马姣玲的诉讼请求,田石头未上诉,赴市、赴省多次上访。省高院信访组调卷复查后认为:原审并无不当之处。今年4月8日,田石头、马姣玲到省人大对接待人员围堵、拽胳膊、抱腿,严重影响了省人大信访接待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我院经向省人大、省信访局汇报,经区政法委同意,由石龙区公安局实施,对田石头、马姣玲予以行政拘留15日。后田石头、马姣玲写下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二)陈三元离婚、赡养上访案件。从2003年至2004年,陈三元两次到法院诉讼,一起是离婚案(法院判决离婚),一起是赡养案件(法院判决其亲生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其继子不承担赡养义务),两起案件原被告均未上诉。陈三元认为法院对其房产判决不公,多次到区人大、政法委、信访局上访,达两年之久。我院多次复查卷宗,案件判决并无不当,考虑到陈三元已届80高龄,而且身有疾病,行动不便,且家庭困难这一因素,由一主管院长牵头,协调办事处、派出所、村委会有关人员四次深入陈三元家中,对其婚生子、媳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使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全体干警共同捐资4500元,为陈某买了房产并予以修缮,化解了陈三元长达两年之久的上访纠纷。(三)朱应杰申请执行郏县体委债务纠纷案。今年我院受市中级法院指定受理朱应杰申请执行案。朱应杰案在郏县法院执行期间,朱应杰多次赴省、市上访,我院在受理后,经多次协调郏县体委不配合执行工作,因郏县体委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郏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拟对郏县体委负责人实施拘留措施,经市人大督办,郏县体委写出书面保证还款协议,使申请人朱应杰打消了上访念头。九、活动效果情况。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法院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心、进取心进一步提高,审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了实实在在的提高。全年案件上诉重审率为10%,改判率为零,没有发生一起因法院干警工作不当,态度蛮横,简单粗暴而引起当事人上访的案件。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相关文章:

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汇报08-12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08-12

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汇报08-12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总结08-15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回头看工作汇报08-12

海门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见成效08-06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工作体会08-15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汇报08-12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