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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今年是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第四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州民政局根据普法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由提高民政工作者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为目标;对各项民政事业的管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的转变,以此促进自治州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标志着我州法制建设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认真落实“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自治州民政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四五”普法领导组长,成员由五个科室领导分别担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的组织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地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条例。
二、深入学习 认真执行
年初,我局根据自治州下发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和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2004年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全面落实学习内容。3月份学习了《新疆维吾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4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办法》、5月份学习了《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公务员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工会法》、9月份学习了《婚姻法》等有关内容,为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讲法、学法活动,既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给全局干部上法律知识课,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大投入 大力宣传
今年以来我们不仅教育自己的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而且还配合自治区、自治州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大规模、广泛宣传。
1、举办培训班,对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有关疑点及特别注意的条款分别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全体干部、各社区居委会、乡镇(场)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业务干部。通过学习,使大家加深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保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提高了把握政策标准的水平。
2、在《克孜勒苏报》报、克州广播、电视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
3、印刷民汉两种文字宣传材料42300份,其中:《<实施低保条例>办法》民文250000份,汉文10000份,低保申领程序民汉各5000份,其他宣传材料2300份。分别发放到州、县、乡有关民政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手中,让他们进一步了解低保,吃透低保政策。
4、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录制录音带,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社区居委会、乡镇(场)办公场所设立低保政策咨询台等,向广大群众耐心宣传、解释低保政策。
通过开展《实施(城市低保条例)办法》宣传活动,加深了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和规范服务能力,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了低保,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实行承诺服务
为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优质高效地搞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我们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创一流工作,树文明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采取多项措施,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明确审批事项一般不超过2天,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政策咨询一般当即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一是精心设计政务公开栏,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人员对应公布上墙,自加压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各族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布上墙,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克孜勒苏报》上用汉、维、柯三种文字公开刊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所有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和法律法规依据并公开做出承诺。四是在克州电视台上用汉、维、柯三种语言播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公开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各族群众;通过公开承诺服务,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严格行政执法
加大低保工作检查力度,努力做到“四严”“四必须”“四不原则”。“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城市户口、必须是家庭收入低于我州的低保标准的、必须张榜公布;“四不原则”就是申请表填写不全不批、手续不全不批、有举报未查实不批、家庭收入、人员结构、保障标准有出入不批。对全州低保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在全州范围内对低保户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低保工作人员,多次挨家到户,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单位走访、派出所调户口等多种途径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档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在检查和规范档案的过程中,发现哈拉峻乡原民政干事(现主管民政的副乡长)依沙白克,在管理低保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等都纳入了低保,经核实,共领取低保金23450元。劳动就业农场三名工作人员,有工资也领取低保金,共领取低保金3915元。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要求阿图什市民政局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通报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挽回损失。目前已全部追回骗取的低保金27355元。通过检查仅阿图什市就累计取消低保户461户、1628人,累计新增纳入112户、621人,强化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1、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经费有限,限制了我们一些学习、宣传工作。
2、今后工作打算:一方面在自治州“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对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工作。另一方面力争使《自治州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细则》进入实施并在全州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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