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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4 20:53:3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同志们:
送走了辉煌而不平凡的2004年,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且极具挑战的2005年。在这新的一年刚刚开始,中国人民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召开计生系统全体人员会议,回顾和总结200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确保“十五”期末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在,我根据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目标,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落实各项措施,狠抓指标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低生育水平有了进一步稳定。“十五”以来,我市生育水平逐年下降,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呈现负增长。2004年,人口出生率为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9‰,计划生育率达99.5%,一孩率为91.7%,累计独生子女率达84.3%,高于全省近20个百分点,全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0.9左右,人口增长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模式”。
二是优质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过去的一年,我们继续加强以中心服务站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增强了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全市技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工作进一步开展,全市3月份和9月份两次集中性孕情检查服务活动,为25.1万育龄妇女进行了“查环、查孕、查病、治病”服务,为16.7万育龄妇女开展了RTI综合防治服务,有效地提高了期内避孕措施的落实率和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9.82%,不仅超过了指标要求,而且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有了进一步规范。去年,我们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与各镇、各部门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明确计划生育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能、执法责任。我们还举办了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对计生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使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观念逐步确立。去年,全市共依法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37份,均符合法定程序,审批照顾生育材料479份,均在各地进行了公示。接待来信来访67人次,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全市未发生一例违法事件,更未发生一例违反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个不准”的规定。
四是宣传教育工作有了进一步深化。过去的一年,我们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新”字上做文章,“进”字上下功夫,“家”字上搞 服务,采取“四抓”措施,构建了生育文化新格局,实施“五进”工程,打造了生育文化新品牌,运用“六种”途径,开拓了生育文化新路子,市振兴南路、以及梁徐等,14个镇建成了生育文化一条街,姜堰镇太平社区居委会建立了生育文化新景区。12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委宣传部和省人口计生委的检查验收,已上报中宣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予以表彰。去年,我们还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入户到人,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到年底,全市人口和计生知识知晓率已达90.7%,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五是利益导向机制有了进一步确立。去年,按照省市统一布置和要求,我们对全市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进行了调查,对符合省政府规定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人群进行了登记和确定,并对所需奖励资金进行了测算,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在我市得到贯彻落实。在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为依法维护独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权益,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了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办法,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市政府120号文件下发到各镇、各部门,使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兑现问题得到落实。
过去的一年, 是辉煌的一年,又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先后进行了争创指标的自查和考核,迎接了泰州市对我市争创工作的评估和验收。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镇计生干部的奋力拼搏,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争创目标已基本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在这里,我对大家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经验和体会
过去的一年,我们不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五个突出、五个强化”,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和运用。
第一,突出了争创理念,强化了目标责任。今年以来,我们把争创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市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在全市计生干部中强调突出争创理念,层层明确争创目标,人人落实争创责任。年初,与各镇计生助理签订了争创目标责任状,特别对几个重点指标明确了达标要求,并把争创达标与年终评先奖优挂钩,争创不达标,年终不评先。与本局人员落实了争创责任和挂钩各镇工作责任,每人联系一个镇,每人一千元风险抵押金,每周一督查,每周一汇报,做到了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担子。为掀起全市争创工作热潮,我们还建议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争创工作情况汇报会、督查会以及全市争创工作迎检动员会,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对争创工作的认识更高,责任更明,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争创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突出了以人为本,强化了优质服务。今年,我们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争创达标和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以人为本,围绕育龄群众在生育、节育方面的需求,开展了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工作。我们按照省示范市标准中规定的6种服务对象,对各类对象所需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逐一规范,特别对2001年以来有生育节育现象的育龄妇女,强调了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按期上门进行随访服务。对到期更换措施人员、不孕不育症人员、连续服药5年以上人员,由计生服务站组织进行服务或体检。对近年来接受RTI工程服务的人员,要求各镇服务站进行跟踪服务,发现患病的妇女实行跟踪查治。今年来,全市共为上述6种对象7万多名育龄妇女开展了各项服务,收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据前期电话调查和入户评估情况看,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和随访服务率分别达78.3%和73%,均比去年有所增长。
第三,突出了知识普及,强化了宣传教育。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程度,是争创示范市关键指标之一。为此,我们今年突出在提高群众知识知晓率上花大气力,下深功夫,努力构筑理论宣传、舆论宣传、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四大框架。理论宣传上,编印了基层党校培训讲稿和人口学校授课教材;舆论宣传上,市两台每周《人口与发展》栏目定期播出,《江南时报》和《社区服务指南》每半月有专题刊出,另外,全市还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计生稿件306篇;群众宣传上,我们充分发挥5000多名中心户长的作用,通过"一板三栏"、送发宣传小资料等形式,向群众传送知识,包教知识;社会宣传上,我局每逢重大纪念日,均在市中心地带或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形成了宣传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第四,突出了统计数据,强化了信息管理。今年以来,我们针对一些镇人口出生数据上报不够准确、社区特别是小区人口数据难以统计的新情况,加强了人口统计数据的核查、上报工作。一是要求各镇认真清理2001年以来的出生人口,特别是违反政策生育的人员,必须如实上报;二是在清理出生人口的同时,变更、核对上报信息;三是对2001年以来有生育节育现象的育龄夫妇微机信息逐一核准,从夫妇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到结婚时间、生育时间、落实避孕措施时间以及家庭电话号码等,均一一核实,确保做到育龄夫妇个案与个人一致,帐表与人一致,表格与微机信息一致。通过清理、核对、变更等举措后,全市补报出生人口328人(其中违法生育20人),微机信息准确率有了较大提高。今年,我们还加强了各镇微机房达标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规范化标准和奖励措施,我们的做法写成报道后,被《中国人口报》采用,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领导来姜堰视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第五,突出了队伍建设,强化了素质提高。去年,我们根据本市计生事业发展和岗位实际需要,采用招考、招聘、调配等方式,广纳人才,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年初申请了公务员计划,年中招考了1名本科计算机应届毕业生,充实了微机技术力量。年底引进了具有中级职称的外科医师转业军人,充实了科技科和指导站医技力量。我们还调整了镇医技人员,充实到中心服务站,加强了中心服务站的技术力量。我们还鼓励在职人员参加 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使全系统工作人员文化层次、技术职称均有了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计生干部大专以上文化达78%,专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获得率达60%。为提高系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我局还下发了《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服务提速增效的意见》、《争创泰州市“五十佳基层站所”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学习型机关的意见》等文件,对全体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促进了计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取得好的成绩提供了保障。
三、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着眼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创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目标的实现。具体工作上做到“五加强、五推进”:
1、加强基础工作,推进创先争优顺利开展。抓好以农村为重点、村级为重心的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指导基层各村依法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按照建章立制、合同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突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自觉遵守、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村级协会必须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发挥作用。继续健全和完善计生中心户,充分调动计划生育中心户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点、信息采集点、村民议事点、邻里互助点”的作用,真正将管理与服务延伸到组、落实到人。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十五"期末,组织开展评选计划生育模范村、先进村、红旗镇、先进镇活动,通过评选工作,推动全市争创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优质服务,推进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坚持以四个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为中心,以一般服务站为依托,整合资源,组合力量,搞好服务,依法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免费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中心服务站要发挥人员设备优势,增加技术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辐射功能。一般服务站要以开展知识普及、知情选择、健康服务、咨询指导为主的服务工作。各级计生服务站都要继续开展以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六大系列服务工作,并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指导育龄夫妇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牢固确立服务理念,定期为落实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开展随访服务,努力提高随访服务率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做好孕前指导,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建立和完善对B超检查的严格监管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孕期随访服务等工作制度,坚决扼制出生性别比失调的现象。
3、加强依法行政,推进群众合法权益获取。进一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书的要求,继续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系统内外的监督约束机制,做到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对照顾生育政策的审批,坚持个人申请、镇村核查、协会监督、张榜公示等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的社会抚养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个不准”规定,坚决杜绝因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诉讼事件和恶性事件,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牢固确立依法维权的观念,在依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的同时,使人民群众的生育权、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奖励政策、扶助政策等得到依法获得,确保育龄群众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4、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婚育新风惠及万家。继续办好两台《人口与发展》栏目,广造舆论声势;继续创建“五个一”为特色的婚育新风和生育文化景观,即:一条生育文化街,一道生育文化廊,一块大型宣传广告牌,一间生育文化室,一个社区生育文化活动舞台,营造环境氛围;继续印发资料,注重编印融政策性、趣味性为一体的计生宣传小资料、小画册,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内容,活跃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形式,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做到九入户,即:宣传品送到户,人口画报订到户,有线广播接到户,知识碟片传到户,宣传效果访到户,骨干培训办到户,帮扶措施落到户,咨询热线打到户,文明奖牌挂到户。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把婚育新风惠及到千家万户,从而稳定和提高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年内争取开通人口信息网,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技服务、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奖励制度等公布上网,让广大群众了解,为广大群众掌握,提高计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提高知识的普及面。
5、加强利益导向,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立。2005年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继续执行现行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我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促进农民增收,帮助农民勤劳致富。通过各种奖励扶助政策,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四、关于争创迎检工作
上周接到泰州市计生委通知,我市作为第一批争创示范市验收单位,春节后将接受省计生委组织的检查验收,方法是明查暗访。实事求是讲,春节前要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精力难集中,时间难保证。但是,各镇在春节前后,一定要突击重点,主抓关键,认真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优质服务工作,做到知识普及到户,技术服务到人。前期,各镇做了大量工作,印制了大量宣传小资料,发放到了广大育龄群众家庭,并通过各种形式,对育龄群众进行了宣传和教育,同时,对在家的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服务,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春节期间,是人们合家团聚的日子,各镇要抓住流动人员回归的契机,对流动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性的知识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要层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计生服务站所有人员更要分工包村,村干部包回归人员,并发动中心户长、协会会员联系1-2个流动人员,实行包教知识,主动服务,努力做到宣传服务一个不漏,一个不少,确保省明查暗访的见面率和知晓率。
二是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到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奖励政策。春节期间,既是外出人员回归的高峰,也是违法生育人员暴露的时期,各镇既要认真核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又要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依法处理,按照法定程序搞 好谈话笔录,形成法律文书,报市计生局依法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各镇计生助理和法制员一定要规范行政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通工作,决不能发生违反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个不准”的做法,自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要求育龄群众依法规范生育行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姜政发[2004]120号文件“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依法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争取在年前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有关奖励政策,以及免费服务经费等,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率,确保验收过程中群众满意率达标。
三是扎实抓好能力建设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能力建设,是省明查暗访的重点内容之一,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对待。一要加强知识学习。全系统工作人员从现在起,要注重人口计生知识的学习,计生服务站要成为学习型服务站,计生干部要成为学习型干部,要牢固确立“学习为本”的理念,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觉悟、一种修养、一种兴趣和一种爱好,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原积薄发、从容面对省里的明查暗访。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市培训到镇,镇培训到村,村培训到中心户长,要通过层层培训,让基层计生干部全面熟悉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知识,了解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和任务,掌握争创工作特别是迎检工作的重点内容,从而提高全市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要加强职业教育。各镇要对全体计生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计划生育职业规范,牢固确立优质服务、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时刻为基层着想,时刻为群众着想,热情接待好办事群众,优质服务好育龄妇女,决不允许受冷面孔、坐冷板凳、说冷硬话的现象在计生系统内发生。
有关迎检方面的业务性工作,请X局长再作具体说明和补充。

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同志们,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一年,新的任务。今年是我市争创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决战决胜的一年,我们将接受省政府对我市争创工作的明查与暗访,考核和验收,争创没有退路,成功在此一举。全局号召全体计生工作人员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奋力拼搏的干劲,勇于争先的势头,继续扎实抓好争创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争创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市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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