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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村级组织建设及运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2--3月,按照县政协“三农”问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政协群众联谊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县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村级组织建设及运转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县民政局等部门的情况介绍,深入璧城街道办事处、大路镇、正兴镇、福禄镇、健龙乡实地了解,走访9个村,召开座谈会14次,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我县历来重视农村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工作的力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围绕农民增收,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农村工作全面发展。一是把农村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街道、镇乡立足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工作的力度,着力推进农村工作向前发展。二是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工作会议,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和问题,部署全年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去年底至今年上半年,我县进行了乡镇建制调整和村规模调整,对于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的工作效能,整合农村资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市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各街道、镇乡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有关涉农部门切实加强检查督促,保证了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干部配备逐渐趋于合理。2003年底,全县共有行政村434个,均建立了村“两委”,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832名,平均年龄44.2岁,其中年龄45岁以下的217名,占“两职”的26.08%;高中以上文化的402名,占“两职”的48.3%。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不断加强。据统计,2003年底全县有独立产权活动阵地的村226个,有共有产权活动阵地的村17个。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根据县委的要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础、发挥作用的要求,以“三级联创”为载体,以开展“学教”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培训、管理、考核等有关制度,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各项工作。
(三)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推进。自1998年以来,我县按照中办发[1998]9号和渝委办发[1999]32号文件要求,围绕建设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农村管理新体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了民主选举制度,做到“三个突破”、“三个坚持”和“四个统一”,使一大批素质较高、有能力、群众拥护的人被选进了村级领导班子,村级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制定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认真推行“一事一议”,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利,推进了村民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制定了《村务公开制度》等23个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证村民享有充分的参与权和民主管理权;以深化村务公开为突破口,建立村委会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制度、年终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和村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了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推进。截止2003年11月底,我县已创建村民自治合格乡镇26个,村民自治合格村433个,其中被市政府授予村民自治合格乡镇1个,模范村3个。
(四)农民负担切实减轻。自2002年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到九个不准,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减负的目标,2003年全县人均负担为38元,比改革前人均负担减少36元,减幅为48.6%;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做到“四个取消”,2003年共取消收费项目2个,清退金额19万元;对农民负担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重点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其中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清退资金3.83万元;认真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度和严格执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农民负担无反弹现象,无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的群体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工作的领导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对农村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重视不够,认为农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小,贡献率较低;农业投入大,周期长,产出低;农民素质低,农村工作复杂,即使投入精力多,收效也不高,因此对农村工作较为放松。有的乡镇在执行党的政策和抓农村工作上,被动的多,主动的少;抓项目的多,谋全局的少;完成任务的多,思发展的少。有的领导和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村社、农户少,对民情、民意了解掌握不够,很不利于农村工作的开展。
(二)村级组织建设存在一定问题,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好。一是村级党组织设置不够合理,村规模调整后,党员增多,按原有的设置不便开展工作;二是大部分村“两职”干部年龄偏大,据统计,2003年底全县村“两职”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仅占26.08%;三是文化程度偏低,村“两职”干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8.3%,按照县里提出的一村一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四职干部不低于95%的要求,差距较大;四是有的村级领导班子不够团结,缺乏合力,开展工作困难,有的村干部还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五是村社干部误工补助低,积极性不高,工作乏力。六是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不足,据2003年底统计,按照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三室八有”的要求,全县仅有18个村达到标准,且还有15个村无活动阵地。七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调控管理能力较差,据2003年4月统计,全县一半以上的行政村属“空壳村”,无力解决村级管理、五保户供养、特困户补助及其它公益性支出,工作运转困难。
(三)村民自治工作需不断完善。有的部门和领导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工作上时紧时松,检查监督力度不够,有些形式主义;有的乡镇对村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公开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不真实,有的还存在档案遗失现象,群众对此意见较大;民主选举上存在宗族观念影响选举,有的村干部任意承诺,谋取选票,当选后不兑现,群众很有意见;民主决策方面,“一事一议”推行困难,少数村民从自身利益出发,拒绝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定事项,使得许多工作不易开展。
(四)涉农政策执行得不够好,农民负担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据调查反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据今年年初统计,村级报刊杂志订阅未超过500_800元/村、年限额的村占60%,超过限额制的村占40%,有的村大大超过限额,如原云平乡白杨村达到2507.6元,当地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涉农收费公示制坚持不够好,主要是不按期和未及时公示。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农村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农村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系统工作。当前,我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处在一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基本状况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内涵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等,已经成为农村工作中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各级党政领导要站在执政为民、统筹城乡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农村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各街道、镇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农业发展、农村工作和农民增收问题,要深入村组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切实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全方位的服务保障。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引导和营造全社会关注“三农”问题,支持和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村组制度,了解掌握情况,指导解决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建立部门帮扶村组制度,支持村组发展,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工作巡回接访制度,由县农办牵头,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计生委、团委、妇联、人武部等部门参加,每年定期对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巡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进而不断推进我县的农业和农村工作。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农村村级组织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对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基层政治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街道、镇乡要以此次村规模调整为契机,认真执行璧山委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努力把各个农村村级组织建设成为党在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高农村基层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组织和带领农民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收致富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完善选拔培养机制,通过组织选调、竞争选任等办法,多渠道、多方式地把党性强、作风正、有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选到村组工作;积极组织村级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大力开展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四学”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村组干部实施考核,对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干部的升、降、去、留。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党员民主评议村级干部的力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要结合村规模调整的实际,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合理设置,规范管理,运转有序;抓好村级领导班子的配备和管理,增进团结,形成合力,增强凝聚力。同时要做好退下来的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要做到合理规划,布局恰当,符合标准,方便群众;要立足实际,充分利用闲置的村小校舍和原有的集体房产等,加快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基层组织的调控能力。要根据各村具体情况,采取充分挖掘已有集体经济潜力,大力发展新项目等形式,逐步壮大集体经济,保证村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工作。村民自治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对于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推进农村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上半年,我县实施了村规模调整,将原来的434个村调整为151个村,这对村民自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街道、镇乡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奖惩。街道、镇乡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各村组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要严肃查处,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管理,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进一步强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农村管理新体制,特别是要认真执行村级会计委派制度,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要在坚持“一事一议”原则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八步”工作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要认真总结村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和作法,推广典型,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我县的村民自治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涉农税费政策,保障农民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税改、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扶贫救灾等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及时准确;各街道、镇 乡要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学习,做到依法办事,村组干部要经常组织村民学习,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税费政策的执行力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县里要进一步明确村级报刊订阅的种类、名目和标准,切实减轻村组的负担。涉农部门要定期对各街道、镇乡、村组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增加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巩固农民减负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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