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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矛盾逐年增多,随之带来的治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前不久,笔者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利用了一定的时间,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全区社会治安工作的基本现状。近年来近年来,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与群众组织相结合的优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初步形成了专群结合、齐抓共管,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管理格局。具体措施是:以创安活动为载体,从加强组织体系、管理体系、防范体系入手,把人口管理和居民区防撬防盗和拎包绺窃作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两条主线,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社会治安的防范控制能力得到增强。近年来社会矛盾激增导致治安问题的增多,全市刑事案件总量也呈上升趋势。区通过强化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大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治安形势有较大好转,刑事发案稳中有降,发案率同比下降19.4%,破案率上升27%,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2)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目前我区的综治整体工作水平有所提高,但还相应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治观念淡薄。一方面是有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中表现为一手软、一手硬,重视经济工作,忽视综治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表现为综治责任追究制执行的不够好,影响了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工作思路陈旧。没有体现与时俱进精神,仍然沿袭过去的老办法、老套路,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创新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群防群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造成基层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群众对此有意见。三是保障体系不健全。全区大部分乡街没有单独设立综治机构,影响了基层创安工作的开展。乡街综治力量普遍薄弱,原有综治专职副职年龄老化,人员配置不足,增配外部力量难度较大。乡街综治机构业务经费难以得到保障。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都直接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综治促进稳定应采取的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克服过去单纯地就治安抓治安,努力实现工作思路上的转变,既实现由以打为主向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转变,以集中整治为主向强化日常管理转变,以警为主向警民结合以民为本转变。要以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努力克服一切不利因素,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全社会整体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认识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新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从过去单纯解决治安问题,延伸和发展为巩固基层政权组织、排查调处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有效措施。要特别重视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执政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依靠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抓落实。党委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绩,列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要严格执行责任查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力而导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实施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综治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一方面,要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突出抓好防范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和政法、综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重打轻防”的观念,改变工作方式,在防范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达到有效遏制犯罪的目的。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协调配合,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党委、政府许多部门的工作,需要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方面的工作衔接好、协调好,才能显示出综合治理的特殊优势,从根本上解决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问题。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本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职责任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密切配合,把政治、经济、行政、文化、教育和法律等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工作措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工作思路。一是要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要结合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把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作为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特别要加强对“双差”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教讲座等形式,普及家教知识,明确家长监护责任,促使他们以身作则,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协助学校和家长,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引导,挽救失足青少年,下大力气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以清查人口、整顿出租房屋为手段,摸清外来人口底数,掌握重点人口,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及各种证件的办理和查验工作,规范管理方式。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按照公安部规定“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逐步推行治安责任书制度,明确房屋责任人、房主、雇工单位的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力度,保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探索建立街道、社区、公安、计生、民政、劳动、就业等部门齐抓共管流动人口的管控体系,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三是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便于管理和查询。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切实加强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严格执行“六联单”制度,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的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基层安置帮教组织要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建立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多渠道就业,尽可能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其管理和控制能力。适时掌握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对战斗力不强、工作不适应、把握不好工作局面、治安形势不好问题、频频出现问题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对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要坚决进行整顿。要进一步加强乡街、社区村两级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加强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建设,发挥其特殊的防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群防群治力量在治安防范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要认真抓好专兼职治安联防队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多方筹集资金,组建各种形式的专职治安联防队。广泛发动群众,动员群众自愿、自觉地参与到治安防范中来,通过扩大治安防控面,缩小违法犯罪的可实施空间。另一方面,要及时总结推广一些社区、乡村治安巡逻队建设的经验,积极探索群防群治队伍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三是要狠抓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形式,也是检验基层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从解决关系群众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在城区要突出抓好“四线五区”创安和“五抓一创”活动;农村在抓好“五抓一创”活动和“1119”工程。同时,要以“十户联防”为主要形式,全面开展好创安联片、联防、联治、联建“四联”创建平安活动。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促进物防、技防等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扩大平安小区、平安村和平安单位的覆盖面。四是要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圈子,要积极探索和实行社会化的经费保障机制,施行“多点式”经费保障办法。即政府预算出一点,受益单位和受益人出一点,保险公司出一点,社区服务收一点,物业管理投一点,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得到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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