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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体制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
此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明确提出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现阶段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在国家宏观公共政策基点的层面,为此后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内的“三农”工作划定了方向。可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以具体意见的方式部署新农村建设,以此为切入点做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工作。
与新时期我国政府在“三农”问题上陆续出台的各项重大举措相联系,人们可以发现,经过前几年的经济实力、政策实践的积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从单个部门、单个领域局部解决“三农”问题,而是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角度,以增强农业农村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为政策指向,试图根本上重塑中国的“三农”。
建设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尽管诸如“乡村建设”、“农村建设”这样的语汇,在20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话语中并不鲜见,然而,与上个世纪20年代的知识分子更多地出于个人理想主义和激情的“乡村建设”运动不同,“新农村建设”背后是强大的国家公共政策背景和全社会的共识;与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农村建设”运动不同,“新农村建设”有着我国重启现代化进程以来20余年的经济积累,有着新时期领导层对当代“三农”问题深刻的定位、清晰的思路和全面的政策措施。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我国重启现代化进程以后,尤其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家改革的重心一直放在城市的各个领域,而这次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反映了我国面对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所进行的国家宏观公共政策重心的又一次调整。可以预见,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公共政策议程上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的综合改革,增强我国农业农村的生存与发展能力,以有力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向更高层级发展。
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采取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的东亚新兴工业国家,大多数在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适当时机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农村改革,以提高农村农业的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从而有力促进国家现代化进程更上层楼。今天,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历史情境。因而,我们很有必要借鉴一些国外成功的农村建设经验:明确政府在农村建设当中的角色与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时机。作为后发国家,政府在农村建设的启动阶段确实应当较为深入地介入其中,但也应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制度;当未来农村已经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自主、自治机制时,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当与时俱进,顺时而变。
以务实态度开展农村建设。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村建设时,不应以此作为获取政绩的手段,从而推行华而不实的项目,要针对具体情形,帮助农民寻求能够突出自身特长、赢得市场差异竞争力的项目。关于这一点,在《意见》中也有明确体现。
后发国家开展农村建设运动,就是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而这一点必须通过教育提高人的素质来真正实现。今年我国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这些对提高人的素质十分重要。
在市场经济下建设新农村,是复杂而艰巨的事业。这将是一个与现代化建设同步的长期过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因此,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使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完成重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