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与全国及外省私营经济发展比较
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引导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私营经济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从全国范围的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以及与沿海发达省市和周边省区相比较,尚有许多值得思索和借鉴的地方。
一、全国的私营经济发展情况
1、全国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我国的私营经济从改革开放前的濒临灭迹到现在的健康快速发展,政策环境的改善是根本性因素。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出现了有利于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其中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得益于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益于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首先,十一届三中全会从调整所有制关系入手,提出“社会主义初期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多种经济成分将与公有制长期并存,共同发展,尤其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发表,关于“三个有利于”原则的论述,使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私营经济有了新的认识。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对社会主义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在理论上有了重大突破,明确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的方针:“对个体、私营经济要继续引导、鼓励,使之健康发展”等论断的提出,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共产党和全社会的思想解放,为人们从认识上、观念上打破发展私营经济的顾忌扫除了障碍。在搞活国有经济的同时,支持、鼓励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已成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标志之一。
第二,1982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把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写入《宪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赋予了私营企业受宪法保护的合法地位。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重大决策载入了国家根本大法,从而为其它相关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和保护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法制氛围,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大环境,为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第三,继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后,1988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了三种私有制结构,即独资,合伙和有限责任。国家还于1997年和1999年相继出台了《合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2、全国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效果
由于政策环境的极大改善,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社会大背景下,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黄金时期,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
一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国私营经济数量和经济实力稳定增长。截至 2001年底,全国私营企业数为202.85万户,从业人数为2713.86万人,注册资本为1.82万亿元,分别比始有统计数字的1989年增长了21.39倍、12.74倍和215.81倍。
二是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1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创产值7320亿元,比上年增长2.2l%;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19647.87亿元,与上年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49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55.92亿元,比上年增长6.88%。私营企业共创产值12316.99亿元,实现销售总额或营业收入11484.2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24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69%、16.19%、7.42%。出口创汇私营企业达16358户,比上年增长29.24%;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91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28%。
三是成为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7%,2001年为20.46%,比1989年提高35倍。“八五”时期(1990-1995)我国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22%,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分别增长48.6%和62.7%,“九五”时期尽管受一系列国内外环境影响,仍以10%以上速度增长。近10多年来,平均增长率在50%以上,1994年曾高达170.1%,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20多年来,我国约50%以上的出口交货值是私营企业创造的。
四是缓解了国企深化改革过程的压力。私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所有制结构调整,拓宽了就业领域,并成为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重要渠道,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3.32万人,其中下岗职工作为投资人的有43.54万人;私营企业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8.61万人,其中有9.69万下岗职工作为投资人创办了私营企业。
二、东部沿海发达省和周边省区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
1、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私营经济超速发展,“九五”期间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私营企业在东部地区比重较大,全国半数以上私营企业集中在东部地区,并呈稳定、快速发展态势。2001年东部地区户数占全国83.54%,6个过10万户的省份均集中在东部(其中江苏、浙江、广东超过20万户),净增长量均在万户以上。其扶持发展私营经济的主要特点:
一是政策出台早,扶持力度大。沿海各省很早就通过法律形式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保护私营经济的法令法规。早在1981年广东省就制定了《城镇个体工商业若干政策暂行规定》,90年代初福建省制定了《加快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等政策。江苏省对私营经济发展工作明确要求,努力实现私营经济发展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平均增长速度和周边省份的增长水平。山东省对扶持私营经济发展,提出“三同三不”,即对私营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加码、不歧视、不干扰”。
二是引导私营经济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沿海各省很早就把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用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把“科教兴省”政策措施作为发展战略。广东80年代后期就提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定了“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江苏省制定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江苏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福建省制定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实施细则,从政策上对私营经济进行引导和给予大力扶持。山东省鼓励支持私营经济参与国际竞争和加快技术进步,“十五”期间,每年确定一百项重点私营企业技改项目和一百项技术创新项目,分别纳入全省技改项目和创新项目导向计划。
三是上规模上档次,走特色经济发展之路。调整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内部管理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品聚合,使私营经济不断向生产型、外向型、科技型、综合型发展,规模层次不断提高,壮大了一批骨干企业,形成了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是沿海各省私营经济组织结构调整的重点。培养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着力培植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高度是各省私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核心。江苏省在迅速扩大私营经济总量的同时,依托江苏的产业基础和人才条件,着力在私营企业做大规模和提升层次上,在发展私营科技企业上取得突破,尽快形成明显的比较优势。浙江私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取向是,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依靠特色经济之路。
四是鼓励私营企业全方位参与市场竞争。自1998年起,广东省各地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上市融资、信贷、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创造平等竞争环境。江苏省进一步释放私营经济的巨大增长潜力,激活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业资源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浙江发展私营经济依靠市场取向,将资源配置的范围从依靠省内区域市场,发展到依靠全国大市场,再到注重面向国际大市场;资源配置的领域从能源、原材料,扩展到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
2、周边省区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环境
与周边湖北、江西、广西几个省区相比较,我省私营经济发展步伐不算太慢,仅次于湖北。但近年来这些省都在积极营造私营经济的宽松环境,其发展速度不可小看。这几个省的政策环境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放宽私营科技型企业发展政策。科技、计划、经贸等部门把私营科技项目纳入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划,并从中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私营企业用于技术开发购买国产设备的部分,允许同国有、集体企业一样享受抵扣50%的应纳所得税优惠;以出口信贷方式支持私营科技企业出口产品;私营企业兴办中试基地、工业性实验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开放试验室等科研、开发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帮助私营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针对私营企业的特点,允许银行收取贷款审核评估和贷款执行监督费等激励措施,扩大对私营企业的贷款。利用资本市场,采取多种方式拓展私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积极支持省内上市公司与私营大企业、科技企业的嫁接,通过参股、控股、资产置换等资本营运方式盘活上市公司资产存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三是着力改善发展私营经济的法制环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形式解决影响私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涉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财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企业名誉权、自主投资权、生产经营权、自营出口权、用工权、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权、合法证照使用权、依法获得资金支持权、知情权等12项主要权益,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私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享有平等的地位。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取消行政性企业管理费,取消带有盈利性质的收费,取消借助中介机构形式转移收取的费用。
四是不断拓宽私营经济发展领域。进一步放开产业限制,加入WTO后逐渐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首先向私营企业开放。允许私营企业进入公共部门,即政府对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不再进行投资,留给私营企业。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投资于成长性好的如教育、环保、旅游、市场中介、社区服务等产业。政府有关部门在核发行业许可、资质等级证书时,要一视同仁,采取同一标准。改革企业注册方式,简化前置审批和登记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3、周边和沿海发达省私营经济政策效果
一是私营经济勇挑大梁。2001年,浙江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非国有单位占61%;全社会从业人员,非国有单位占92.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非国有单位占90.6%;全省工业增加值,非公有企业占59%;实现利润总额,非国有企业占91%;上交税金总额,非国有企业占78.1%。至2001年底,江苏全省共有私营企业22.5万户、从业人员291.3万人,私营企业数居全国首位。江西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不断壮大,质量明显上升,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日渐成为全省工业经济的新“亮点”。到去年底,江西共有私营企业3万户,注册资本达197亿多元,同比增长24.89%;私营企业增加值增长37.7%,发展速度高于全省企业平均水平27.1个百分点。
二是规模层次不断提高。2001年,广东省有私营企业21.1万户,资本在 100万元以上的有1.8万户,全省私营企业已组建企业集团240户,有限责任公司6.17万户,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2291户,其中亿元以上的41户。福建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620户,私营企业集团达89家,比上年增长15.6%。江苏省注册资金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私营企业有16124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1148户,私营企业集团达78户。江西省去年个体工商户平均注册资金山上年同期的0.96万元增至1.16万元,私营企业则由59.28万元增至68.86万元。全省注册资本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私营企业增长了90户,达486户,增长22%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增长44户,达186户,增长近一半。
三是发展空间明显扩大。福建省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省拥有外贸进出口权和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121家,有从事生产出口产品和进出口贸易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135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38.72亿元,比上年增长40.8%,增幅比上年提高了26.1个百分点。至1999年末,个体私营经济通过各种形式的产权组合,共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有亏损的小型企业438家,扭亏金额3500万元,安置待岗、下岗职工2,6万人。江苏私营经济的新兴企业比较活跃,特别是各地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经济、咨询、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日益活跃,许多原来的市场流通大户开始转向总经销、总代理,呈现出现代贸易公司的良好势头。江西私营经济还表现出一种向城镇集中、向工业化方向加大投入、向农业产业化方向发展的势头。随着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上半年全省城镇私营企业已达 1.77万户,占总数的65%以上,较上年底增长2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25万多户,占总数的46%,较上年底增长4.4个百分点。
四是科技含量稳步提升。江苏在全省认定的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私营企业占1/3强,大批科技型私营企业以其技术、人才、机制方面的优势,规模迅速扩大,已具有较强科技开发能力。目前,福建全省约有科技型个体户和私营企业 696户,注册资产达4.37亿元,年技工贸收入1.45亿元,有23项产品填补了省内外空白。江西省私营企业科技创新意识增强,产品科技含量增加,呈现出令人欣喜的发展苗头。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11户获得国家科技基金扶持的科技型企业中就有6家为私营企业。
三、我省私营经济发展情况与外省横向比较
1、我省私营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
一是私营企业发展速度加快。2001年我省结束了近年来在私营企业发展速度上停滞徘徊的局面,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与2000年相比,全省登记注册私营企业30405户,增长22.62%;注册资本290.4亿元,增长45.07%;全年实现总产值194.6亿元,增长7.96%;销售总额202.6亿元,增长3.43%;社会商品零售额147.1亿元,增长16.53%。
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其行业分布越来越广泛,行业结构日趋合理。私营企业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1996年为1.4%、53.87%、42.8%,到2000年,其比重分别为1.45%、38.15%、57.22%,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旅游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增幅显著,行业分布日益广泛,产业结构趋于稳定,适应了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
三是私营企业规模档次稳步提升。“九五”期间,我省私营企业出现了两个发展趋势:一个趋势是公司化。1996年以前,私营企业大部分以独资和合伙企业的形式存在,有限责任公司仅6462家,近年来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迅猛发展,2000年15882家,增长2.46倍,2001年达21206家,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9.75%。第二个趋势是集团化。涌现了远大空调、三一重工、成功集团、迅达集团一批产值过亿元的大型骨干私营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有261家,私营企业集团20个,产值过亿元的有15家,净资产过亿元的有6家。创智成为首家“借壳上市”的私营公司。
四是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逐年增多。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累计纳税144亿元,其中2000年为42亿元,是1990年的3.6倍,1995年的2倍。近年来,全省有2570家私营企业参加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盘活国有、集体资金59亿元,使得25万职工重新上岗。2001年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40.8万人,已成为安置下岗职工就业的重要渠道。
五是发展环境日趋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政策进一步放宽,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经营环境有所改善。199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2001年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关于鼓励非公有经济投资的若干意见》,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和措施。国民经济大多数行业和领域对个体私营企业开放,在贷款、用地、出口、市场准入、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日趋放宽。1997年、1998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私营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进效益、继续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放手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统一了思想认识。随着政府职能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各级政府大力优化经济环境,“三乱”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私营经济的权益日益受到重视。
2、湖南与外省私营经济现状比较
纵向比较,我省私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全国横向相比,尤其是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差距也是明显的。
一是企业总量少。1999年我省私营企业户数只有2.6万户,2001年为3.04万户,在全国排位由1999年的第16位降到2001年的第19位;广东省由1999年的16.1万户,2001年增加到21.1万户,始终保持在全国的前列;2001年,浙江为20.88万户,江苏22.55万户,上海17.64万户,湖北5.84万户,江西2.94万户。我省私营企业户数不仅远远低于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沿海省市,而且比在全国排第11位相邻的湖北也要少近一半,仅比江西稍多一点。个体工商业户数,2001年我省为87.21万户,居全国第14位;而广东为166.97万户,江苏为160.48万户,浙江为158.03万户,在全国排位居前三位。邻近的湖北、广西分别为100.6万户、103.6万户,均高于我省。
二是发展速度慢。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数,2001年,我省比1995年下降 42.7%,而广东、江苏、浙江则比1995年分别增加20.99%、13.01%、2.4%。城乡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2001年比1995年,我省下降幅度达41.46%,而江苏、广东、浙江升幅分别达31.35%、29.86%、9.14%。私营企业户数,我省从1995年开始连续6年增长率都低于全国水平,其中最低的1997年增长率只有0.24%。2001年,我省虽比1995年增加52%,而江苏、浙江、广东比2995年增幅分别高达450%、190%、137.08%,相邻的湖北、江西增幅也在我省之上,分别达到133.6%、93.3%。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000年我省比1995年仅增长35.5%,但江苏、浙江、广东增幅达367.7%、185.4%,85.6%;相邻的湖北、江西增幅达89.52%、76.8%,均大大超过我省。
三是规模效应差。我省私营企业资产规模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全国产均注册资金为59.94万元,湖南只有50.4万元;我省私营企业2000年注册资本增长幅度为24.85%,比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增长幅度低4.51个百分点。1999年,广东个体工商户户平注册资金1.4万元,而我省只有1万元;私营企业户平注册资本95万元,而我省只有61万元。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和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999年广东均居全国第1位,而我省仅分别居全国第8位和第 20位。我省2000年私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亿元,在全国排列第20位,而浙江1226亿元;湖北443亿元;分别少1026亿元、243亿元。浙江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在500-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有9214户和1517户。我省2001年统计,500-1000万元的只有593户,1998年我省私营企业总产值仅为213.96亿元,只占全省工业总产值5%;而广东省的私营工业企业总产值已达20%以上。私营企业中,注册资本金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广东省有28636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20.25%,500万元以上的4083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2.8%。而我省仅分别是971户和245户,占私营企业总数仅分别为4.07%和1.03%。
四是经济实力弱。广东省私营经济仅1999年就缴纳税金88.2亿元,占广东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20%,在有的地市甚至支撑着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而我省在整个八五期间私营经济累计上缴税收才65.4亿元,仅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0.8%。我省多数个体私营企业走的仍是粗放式经营的道路,仍然沿用过去的旧产房、旧设备、旧技术,科技含量低,产品档次不高,品种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缺乏名牌产品,竞争能力不强,处在低层次发展阶段。目前,广东省私营经济正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广东省现有私营企业集团172家,其中雇工千人以上、年产值超过亿元的有50多家。朝外向型发展的比重提高,初步统计,1997年全省已有外向型私营企业近2000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00。多亿元。有300户个体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有1000多户承接“三来一补”业务。此外,全省还有上百家个体私营企业在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
四、加快发展我省私营经济的政策建议
1、切实放宽对私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领域、行业、商品,都应允许私营经济生产经营。实行国民待遇,凡对外商放开的行业和领域,都应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资和经营。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用地、税收、贷款、公司上市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必须对私营经济一视同仁。核发行业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要采取同一标准。要改革企业注册方式,简化前置审批和登记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对省内自行设置的前置审批项目予以清理。
2、努力提高私营经济的整体素质。按照“十五”计划纲要和实施“科教兴湘”战略要求,积极扶持和引导私营企业加强科技开发,加快技术创新,不断用先进科学技术改造和提升全省私营经济,使它们尽快地从作坊式、粗加工的低层次生产经营方式走出来,走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内涵发展之路;逐步重组和扶持一批规模效益型、系列开发型、高新技术产业型的私营企业,实现向集团型、科技型、外向型方向转换。鼓励私营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组织企业集团,形成具有竞争实力的“联合舰队”。要强化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努力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争创名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3、积极拓展私营经济发展空间。要着力引导私营经济更多的向一、二产业延伸,尤其是促进私营经济为加快全省工业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私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改组。鼓励他们投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矿业、水利、交通、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有稳定收益的城镇基础设施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政府应该尽可能地采取市场运作,将投资空间留给私营企业。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在发展县域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业资源的优势,通过发展种植业和农副产品,调整和改善种、养、加工产业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形成产品优势。继续发挥私营经济在推进农业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中的作用,引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逐步向连锁制、代理制、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转变。
4、进一步加大对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对私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人事和劳动服务体系、法律服务体系。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准确地为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产业结构、经济动态和国际市场方面的信息服务。积极、主动地为私营企业解决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切实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建立贷款担保和信用机制,建立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起步经营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私营企业提供资金扶持,缓解资金短缺、贷款难问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根本上进行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强化政策法规的力度,创造政策优势,优化政策环境,切实改善对私营经济的服务。要根据有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制定支持私营经济的具体措施,并要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四乱”行为,切实认真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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