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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扶贫资金检查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近年来,我县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日益增强。这些可喜变化,与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密切相关。近期,我们对xxxx0—xxxx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仍发现存在少量资金滞留、配套不到位等现象,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的"事前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成为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扶贫事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将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村干部,申报项目存在随意性与上级项目计划下达不对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乡镇村各自为政制约了项目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三是项目资金拨付慢、到位晚,造成资金沉淀滞留,项目进度慢。四是个别乡镇村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不够好。五是项目资金管理缺乏问责制,影响扶贫资金整体效益。六是个别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的建议与对策
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成效,城步县加强对资金分配的使用管理建立了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创新资金拨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应完善现行资金拨付办法,实行"财政扶贫直通车",并且限时到位。二是创新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首先应建立"安全通道".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户专用。三是严把报账关,实行"凭票付款"制度。要根据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合同等,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和报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用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核算到项目,四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降低资金管理成本。改革现行扶贫资金逐级申报、层层批复、代帽下达等分配方式,按照"一次分配、总额拨付"的原则,将扶贫资金一次性测算分配到县到村,并将资金"捆绑"切块下达到县,自主决策管理和使用,上级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五是应扩大县里项目审批权限,将省、市两级扶贫项目的审批权随资金下放到县,增强县里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项目的效益。六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解决其"监管到,看不到的项目"科学性,提高项目效益。对申报的项目经过评审过关并批准后,进入项目库管理,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七是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要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建设必须要按照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质量。八是创新资金使用问责制,做到奖惩分明。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好单位及个人,按评出的等次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实施差的地区和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外,并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予以严惩。九是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大扶贫"格局,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将扶贫资金和各种支农惠农资金,以县为单位从省里进行捆绑整合,将资金"打包切块"分配下达和拨付到县,由县根据整合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当地情况。
三、加强对项目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以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
构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显然极具必要性。为此,我县应对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为贫困人民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特惠帮扶,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