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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政府将这项“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为低保家庭正常生活提供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办在新年伊始,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听取区民政局的工作汇报,分别到湖西和红旗等街道社区进行实地座谈、调查等形式,对我区低保工作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4年,全区共有11,787户、31,316人享受到了城市低保,上述低保对象完全按照《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救助,共发放低保金1036.9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几年来,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这项“民心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投入20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扶贫超市”,至2004年5月全区8个街道全部成立了“阳光超市”。其中南湖街道湖东社区“阳光超市”在2004年5月迎接了胡锦涛的视察。在区政府的积极努力下,目前,我区已经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城市低保工作机制。2004年1月,我区代表长春市在重庆街道接受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社会保障问题专项调研,低保工作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认可,为朝阳区乃至长春市争得了荣誉。2004年4月,在我区召开了全市“阳光超市”现场会;2004年9月,全市低保金实物发放试点在我区实行。标志着我区低保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市前列,并继续向着更高的水平迈进。
二、主要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全区低保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关系全区安定团结大局的大事来抓,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政府年初财政预算都要优先安排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全额到位,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实行联审制度,保证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为保证低保工作运行顺畅,落实到位,政府建立了由常务副区长直接负责,区民政局具体操作,各街、镇民政科长、民政助理、社区主任、低保专干分工把关的低保组织体系,上下联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了解辖区内低保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力求为低保户解决实际困难。政府领导重视,工作支持,为我区低保工作顺利、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组织保障。
(二)以人为本,适应形势,低保工作尽量缓解受保人员的生活压力。
为了缓解物价上涨、煤、电资源紧张等不利因素对低保对象的生活压力,充分保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区政府千方百计为低保户提供帮助,并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相关政策。2004年,全区有83户低保无房户享受到了廉租住房或租房补贴;为736户低保家庭办理了供热费减免手续,免交金额86.35万元;对1749户低保家庭实行了取暖用煤专项补助,补助金额48.51万元;向2938户低保家庭发放粮油补贴86.88万元;向2865户低保家庭发放电价补贴6.98万元;根据省民政厅统一要求提高对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后,为全区6473名低保对象补助金额14.43万元;对孤老、孤儿和优抚对象共124人提高标准,每月增加补助金额4216元。向低保对象发放超市特困购物证1000本,优惠购物证3000本,代金券30万元,受益人数达4000户、12,000人。由于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措施,工作开展得细致认真,基本能够满足低保对象的正常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对低保家庭的影响。
(三)低保干部,迎难而上,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我区现有低保专干79人,多数是下岗职工、“4050”人员,他们克服了许多困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和登记工作。为了全面摸清我区低保户的真实情况,为规范低保工作掌握可靠、详尽的第一手资料,低保工作人员不顾低保对象居住偏僻、情况复杂、不便沟通等困难,深入到每户低保申报家庭进行调查走访。对虽然没有申请,但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主动帮助其进行低保申请;对没有达到低保标准的申请人,认真耐心地做宣传、说服工作,取得理解,争取支持。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低保干部对低保标准和相关政策都能够熟练掌握,对分管辖区内的情况了解细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高,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病、重残、孤儿、孤老等重点照顾对象的低保金,都由低保干部送到家中。低保干部的工作在群众中得到了广泛的支持,特别是低保户对低保干部更是充分肯定,全区低保干部真正发挥了替党和政府为弱势群体送温暖的连接纽带作用。
(四)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城市低保救助体系。
区政府在开展低保救助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区民政部门以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为主要手段,从规范低保户档案管理,建立全区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完善和健全各项低保工作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资金拨发“三联单”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政府还充分考虑到低保家庭在看病、上学等其他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大病救助和慈善助学、低保对象结对子等救助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有42名低保家庭子女获得慈善助学金3.96万元;88名孤老、孤儿、优抚对象、病残人员获得慈善医疗救助金7.4万元;500户低保对象结成帮扶对子;为35名低保对象重新找到了工作。此外,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他们回馈社会提供机会。红旗街道建工社区的低保人员齐永富是一名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社区干部和低保干部的帮助下,病情有了很大好转。为回报社会,他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并主动为其他低保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低保救助使他从一名精神病人变成了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在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区的城市低保救助体系正日益健全,功能正日益完善,低保工作正以良好的发展势头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问题及建议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我区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提高城区居民生活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我区低保工作的整体情况来看,街、镇差异还比较大,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主要是农村低保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展起来。
二是低保干部的工作压力较大,但办公经费有限,工资福利等待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低保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待于妥善解决。
三是低保干部队伍建设还应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应进一步提高。
为巩固我区低保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为稳定社会,低保工作要进一步向农村延伸。目前,三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十分困难,这部分弱势群体也要得到社会关心、关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结合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救助标准。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民低保,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要标本兼治,帮扶并举。既要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又要积极同劳动就业、残联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多角度、多层面开发适合低保人员就业的岗位,通过重新上岗,劳动自救,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回报社会。
三、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尽快造就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勤奋刻苦的低保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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