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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提前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教育局的工作汇报,先后到郝戈庄、马庄、辛兴、昌城、林家村等乡镇进行座谈,并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实施《教育法》,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已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27所,潍坊市级规范化学校60所,先后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山东省素质教育先进市”、“潍坊市教育工作示范市”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三年获得潍坊市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前两名。
(一)领导重视,坚持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市政府认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始终把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市级领导分工联系包靠学校,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调度解决校舍改造、学校体制改革、办学经费不足等难题。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使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保证。近年来,教育投入、生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实现了“三个增长”,仅去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就达3.79亿元,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有了明显改善。
(二)改革创新,激发了教育发展的内在活力。一是创新教育体制。200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按照“放开两头(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激活中间(义务教育)”的思路,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实现了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共同发展。龙源学校和诸城一中分别实行了“公办民助”和“国有民办”的办学模式,盘活了教育资源,提高了办学效益;寄宿制学校、双语实验小学和股份制分校的筹建,使办学体制又有了新的突破。二是改革义务教育学制。2002年,由过去的“五四”学制改为“六三”学制,新课程改革全面展开,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巩固率。三是改革人事制度。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聘任制、岗位结构工资制和教育干部竞争上岗、教师城乡交流、待岗培训、考试招聘师资等制度,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师资合理流动。四是改革教育督导制度。市政府每年都对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先后开展了“学习洋思年”、“质量效益年”和“科学管理年”活动,强化教学全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一是狠抓教学常规管理。重视抓好教师基本功训练,加强教学研究,实施科研名师工程,设立学科带头人,开展以师带徒活动,提高了教师素质。二是狠抓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围绕新课程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开展上规范课、创优质课、讲示范课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益。三是狠抓学校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师德修养教育,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吃苦教育、纪律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通过狠抓严管,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在最近举行的潍坊市高中段上学期期末统考和本学期高三模拟统考中,我市考生均获得了优异成绩。
(四)统筹兼顾,各类教育得到协调发展。一是基础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毕结业率均在潍坊市保持领先水平;高中教育基本普及,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今年将改变城区五处高中生源分配方式,以形成合理竞争格局;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二是职业教育发展势头良好。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调整更新专业设置,与企业联姻,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实现了招生、就业、升学“三轮齐动”。仅去年考取高等院校或高职的学生就有777人,两年来培养高级技术人才23000余名,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经济学校、三职专、经贸职专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三是成人教育与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和为“三农”服务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基地示范作用,多条途径开展人才培训、基地示范和科技推广,共培养实用技术人才3万余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五)多措并举,逐步改善了办学条件。市政府把增加投入作为发展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一是实现教育投入多元化。市政府在充分发挥财政拨款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建立起以政府为主体,企业、社会、个人等共同投资教育的筹资机制,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昌城籍实业家宁树一先生捐资260万元与昌城镇联合共建树一中学教学楼,辛兴镇政府发动在外工作人员回家乡捐资100万元,建起了华元小学和岳水小学两座教学楼。“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助教为荣”的良好风气已初步形成。二是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大校舍和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解决布点散、规模小、效益差的问题,三年来,共改造校舍5300余间,撤并中小学84处,为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注重发挥资金效益。市教育部门专门设立了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教育装备中心,采用招标形式采购教学用品。严格财务监管和审计,认真落实“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和收费报告制度。四是重视发展信息技术教育。两年来,共投入资金1.1亿元,用于信息技术教育建设。到目前,诸城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计算机教室达到225个,多媒体教室308个,1000多个教室安装了“四机一幕”,专任教师基本实现微机化办公,大大改善了教师的办公条件。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中也发现目前我市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法》的宣传贯彻不够全面和深入,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近几年教育教学质量下滑,高考升学率不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初中生辍学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教师的师德修养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是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其根本任务是要把我国巨大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把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智力优势。因此,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及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认真落实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健全教育执法体系,加强教育执法检查,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贯彻实施《教育法》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以人为本,法德结合,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实施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按照“放开两头、激活中间”的思路,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三段联动、一体发展,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要深化教育改革,创建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教育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好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强化教学研究,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要坚持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三是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平衡发展。要调整财政对教育投资的比例和结构,重点抓好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采取下乡支教、城乡交流、定向流动等措施,妥善解决好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师资失衡问题,满足城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要坚持统一标准、自主择校的原则,调整招生政策,合理分配生源,使同类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贫困生的救助力度,继续倡导和支持“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一日捐助”、“一帮一”等助学活动,切实防止中小学生辍学现象发生。要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扶强培大薄弱学校。同时,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要全面落实教育法规,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要继续实施名师工程,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学习型教师队伍。要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激励机制,营造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风气,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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