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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23-02-24 14:11:0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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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和对策

    依法选举村民委员会,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和对策
   章国华
    
   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提高的今天,包括农村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分令人鼓舞。而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就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突出表现。今年是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之年。在我市全面开展换届选举前夕,笔者利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机会,深入埭溪镇各行政村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存在问题
   部分干部认识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为“四怕四缺位”:一怕给农民的自主权越大就越不好管,给基层工作增加难度,宣传力度不到位;二怕少数宗派矛盾复杂的村会因村民直选造成矛盾激化,产生新的矛盾隐患,选举遮遮掩掩,公开化不到位;三怕新当选的干部“不服管”,与乡(镇)、村党组织对着干,多少有些长官意志、暗箱操作,民主性不到位;四怕换届选举工作耗时费力,影响经济的发展,工作被动,主动性不到位。
   现有村干部素质偏低
   主要表现为“四弱四不能”:一是进取意识弱,部分农村干部满足于完成计划生育、民兵民政、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但不能从大局上选准路子、加快发展步伐。二是发展能力弱。有的村干部无一技之长,少数村干部家庭人均收入还在本村平均水平以下。由于缺乏双带能力,干部不能带领群众致富。三是做工作本领弱。部分村干部的能力、素质与面临的形势、任务不适应,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农民做工作。四是深入群众的实干作风弱。一些村干部身在基层却不深入群众、不体贴群众,不能对群众进行全心全意的服务。 
   农民法制观念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为“三差三落选”:一是法制观念差。一些农民在行使个人权力时从个人出发、从眼前利益出发,选举时乱拉关系乱承诺,使部分正直、积极为民办事的人因不拉关系而落选。二是民主意识差。有的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尊重,有的随大流,没有深入思考就作出选择,致一些思想开拓进取的村民未得到足够支持而落选。三是参与精神差。有的村民认为党和政府推进村民自治,主要是针对干部,目的在于制止他们大吃大喝,而缺乏真正的、普遍的、持久的参与热情,使乡(镇)、村党组织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理想人选落选。 
   选举技术存在不足
   主要表现为“三缺三偏离”。一是选民资格认定标准欠缺。近些年来,农村出现了许多农转非、人户分离等新情况,这些人员是否还是本村选民,是否具有候选人资格,常常引起争议,基层干部也感到为难。二是委托投票真实意图确认欠缺。许多在外地务工的选民把自己的一票委托给他人即完事,至于投谁的票则不再过问,即使交代了投票的意愿,事后也没有去查证的。委托投票很大程度上成了被委托人意志的体现。三是流动票箱使用管理监督欠缺。有的村抽调能领会“组织意图”的人担任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他们在登门接受选民投票时,不尊重选民意愿,或指选或诱选,代写选票自作主张。以上种种技术问题,往往使结果偏离多数选民的意愿。
   存在“村官”难做现象
   主要表现为“三难三意见”。一是遗留问题难清理。一些村遗留问题积重难返,使中心工作无法开展。这些难点村大都财务管理混乱,假帐、呆帐甚至无帐现象严重,有的长期不向群众公布帐目或搞假公开,群众意见很大。二是经济报酬难兑现。工资额与村干部的工作量、辛苦程度形成明显反差。部分村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一定比例的村干部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有些村干部的工资已拖欠多年以上,村干部意见大。三是上下关系难处理。许多村干部反映,上级经常安排各项工作,大多数要村干部去落实,有时候做不好,上级部门意见大。
   宗族帮派“争官”
   主要表现为“二非二破坏”。一是“非法选举”,由于村干部在一事一议、村级资源分配中能掌握一定权力,在工作中有时倾向于代表自己利益的宗族帮派。因此在换届选举时,出现以姓氏、村民小组等为纽带的帮派走村串户拉选票、给竞争对手“泼脏水”、许下诺言搞贿选,以“文明”的形式破坏了正常的选举。二是“非法干扰”,在少数帮派多、问题较多和经济落后的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常常成为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导火索,换届选举一开始,就会出现了少数村民串联、抵制选举、做反面工作,以“对抗”的形式破坏选举。
    
   二、原因分析  
   干部学习不深入,没有领会选举意义
   部分干部没有认真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政策和具体要求,有的则没有结合农村实际和自身思想认识来学,从而既不懂理论,又要充行家,既不会正确指导,但又要急于按传统做法积极“掺和”。有的村民认为,有的干部在村委选举中的知识和觉悟还不如普通老百姓。
   宣传教育不够,村民对选举了解不够
   在村委会换届前期,大部分村没有对村民做相应的深入宣传工作,许多村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作用认识不够,对自己在换届中享有的权利不能正确认识,认为村级换届选举只是参加投票,“换届选举不就是选村干部吗?还会有什么会别的名堂!”大部分村民对换届选举的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认为换届选举程序太多,开会太麻烦。   
   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缺少强有力的选举组织者
   村委会换届是一项组织性强、“自治”性强、程序性强的工作,并通过组成选举委员会来完成,这就要求加强对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而实际工作中,大多村的选举委员会没有进行正式的培训,缺少换届选举的明白人,导致村级换届组织乏力,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握不准。在选举过程中,大部分村都是“边干边学、边学边干”,致使工作组织不够严密,有的村没有结合村情,只在程序上机械到位;有的村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解释不清;有的甚至图省事,走捷径,不按程序进行。  
   对村务管理监督不够,村民怒及换届选举
   一些村的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里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群众不知情,村干部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对此,村民意见较大,虽然平时很少提起,但到换届选举时,就提出来作为选举的前提,有的要求“先清帐、后选举,”有的要求村干部“人人过关”,有的要看“村干部到底为村里干了什么事,到底那些人是干事的”。在村民清帐、查帐、评议村干部等要求不能满足时,村民往往以罢选要挟,或是干扰、阻挠选举工作的进行。    
   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
   大部分村干部反映,税费改革后,村干部越来越不好当,权小事多,收取规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样样都是难办的事,而且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更为重要的是村干部工资待遇低,一般每月只有500-600元,还不能到位,因此村民认为当村干部在经济上不划算。
   三、对策建议 
   注重教育、宣传和引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
   实践证明,要想换届成功,必须真正做到还权于民。为增强选民的民主法制观念,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村民参选的积极性。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选举积极性是保证换届选举成功的前提。要做好每个层面的工作,引导村民把注意力集中换届选举上来,对在家的村民,要突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他们认识换届选举的意义和作用;对外出的选民,要采取发信函、打电话的方法,将换届选举的工作准备和进行情况及时告知他们,争取他们回乡参加选举;对干预换届选举的宗族、帮派,要坚持正面教育、多方疏导,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答。为有效防止宗派势力和别有用心者对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必须加强对选民的思想教育,教育他们珍惜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把那些符合自己意愿、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
   加强学习、培训和组织,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证。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换届选举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有关省、市选举文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二要开展工作培训,提高组织者的选举水平。既要对乡镇干部开展对换届政策法规、规则程序的培训,全面提高他们作为村级换届指导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建立起规范的指导方法,又要组织好对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系统培训,使他们理解换届选举要求,了解换届选举程序,提高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县区域、乡、村三级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覆行职能部门的作用,人大要进行切实有力的监督,从而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和农村各项工作两不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核心。
   把坚持党的领导、农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是村委会选举成功的根本经验和基本原则。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建立强有立的选举工作领导艺术机构,充分发挥农村干部基层工作党组织的领导艺术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农民当家作主,就是充分考虑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环节中析权利。依法办事,就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依靠和发挥农民的政治和民主觉悟,切实把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总之,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只有在实践中坚持三者的统一,才能将换届选举工作把握正确方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严格程序、分类指导和监督,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
   一是要严格法律程序。选举实施阶段,一定要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并直接接受群众监督,使选举工作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努力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操作过程中重点把好“三关”:首先把好选委会产生关。注意吸收公道正派、有威望的人进入选委会班子。其次把好推选关。候选人产生后,由乡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对靠贿赂、欺骗当选的要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第三把好正式选举关。正式选举时,乡镇党委要派出精干力量予以配合,维持好选举秩序。对在选举中不超过“两个半数”的,要严格依法重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二是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分类有序推进。这样做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在充分调查了解、吃透上情、摸准下情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由易到难、分批实施的指导思想,对各村进行分类排队。要坚持因村制宜原则、确保稳定原则和强化党组织领导原则进行分类指导。三是加强监督,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扎实稳妥地进行。建立日汇报、周调度、定期通报、不定期明查暗访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因换届选举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处理,能当场明确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做好回访调查。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该改正的改正、该推倒的推倒,并给上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切实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勇于创新、改革和发展,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深化。
   在坚持原则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改革力度,从而使换届选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尝试引入选举前村财审计制度,在村委会选举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能够“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防止出现在换届选举时因经济问题纠缠不清而影响选举的现象;引入选举公证制度,对村委会选举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引入选举纠纷仲裁制度,由民政部门组建选举纠纷仲裁委员会,把选举中发生的纠纷交仲裁委员会实行公断。尝试采取“两选联动机制”,实现村支“一肩挑”,鼓励在职的村支书竞选村主任,如果当选了,在获得群众投票的基础上一身二任,有助于解决村支两委的权力争端,或者通过支部改选,把竞选成功的党员村主任推选为村支书,从而间接地实现“一肩挑”。这些制度的引入,必将促进村委会选举的攻坚破难,有效地提高村委会选举的质量,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搞好村委会选举是涉及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建设农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只要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切实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定信心,不断进取,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指导,不断规范制度,丰富完善内容,就一定能把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推向前进,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农村必定会建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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