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报告总结>调研报告>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研究

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研究

时间:2023-02-24 14:11:1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研究

    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研究
   
   摘要: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是促使其溶入城市社会的关键。农民工在城市归属感问题上呈现出不和谐态势,原因是多方面的。要实现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的和谐健康发展,应以强化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的群体归属感为切入点和重心,同时辅以消融城乡二元分割等必要配套性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城市社会;归属感
   所谓“归属感”,字面上的理解是“归于、属于某种事物的情感”之意,隶属于社会文化心理范畴。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是指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村人口在实现由农村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后应当归属于城市社会的一种情感表达、心理认同和依恋程度。农民工是我国城市经济建设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但目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只是完成了社会角色(由农民向工人转变)、资源获取方式(由依赖土地向不依赖土地转变)和空间位置(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改变,尚未实现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尚未融入城市社会。当作为市民最重要的标志-城镇户口放开以后,并没有出现农民工大量迁移户口、举家涌入城市的火爆局面,进城的民工依然处于“漂泊”状态,并没有迅速地实现身份的转变而溶入城市社会,究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笔者以为其中的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归属感缺失是制约其溶入城市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是促使其溶入城市社会的关键。
   一、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上的不和谐态势
   =、总体层面上的不和谐。笔者将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划分为两大相对独立的层面——地域意义上的城市归属感和对城市居民的群体归属感,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总体上呈现出地域上的强归属和群体上的弱归属。主要由于城乡的巨大差距,进城农民工留恋城市相对丰富的社会资源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希望能留在城市定居,在地域上表现出对城市的强烈归属与认同。但由于客观与主观、制度与观念、自身与外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又对与城市居民互相交往、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强。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一种聚居区——“都市里的村庄”,如某省的“某省村”、“某省村”、“某省村”等,从侧面反映了进城农民工与市民两大群体间的隔阂、疏离甚至是摩擦和冲突,反映了进城农民工对市民群体缺乏认同、归属。
   =、地域归属感上的不和谐。据统计,====年全国有=、=亿农民工,如此规模的农村人口自发自愿地从农村涌向城镇,很能说明城市对于农民工的巨大吸引力,说明农民工在心理预期上对于城市有着强烈的认同与向往。但同时由于进城成本过高,农民工当前的收入水平还无力承担城镇住房、子女教育和其他消费支出,更谈不上在城市定居。所以,他们在未来归属上还没有明确的行动选择,用“彷徨”二字来表述比较恰当,他们只能象候鸟一样在农村和城市之间飞来飞去。
   =、群体归属感上的不和谐。作为市民,不仅拥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而且还能享受农村人享受不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因此,进城农民工对自身实现向市民身份的归属具有强烈的愿望。据有人的调查显示,==、=%的民工希望长期居住在城市,有留在城里成为城市居民的愿望。这与进城农民工对市民群体缺乏认同和归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和巨大的反差。
   二、造成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矛盾不和谐的原因
   农民工在对城市归属感问题上表现出来的种种矛盾不和谐的原因是复杂的,但归结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社会对农民工认同感的缺失。农民工溶入城市社会要求城市社会对农民工要有一种宽容心和认同感,但由于我国长期存在二元社会体制,这一体制中的较浓的城市封闭性和集体排斥性色彩对城市居民产生不良导向,造成了长期以来城市人普遍对农民怀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和傲慢,使他们长期以来的“一等公民”优越意识难以转变,他们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农民工,对他们存在心理拒斥和认识偏见,并在行为和态度上表现出歧视。似乎城市中目前存在的较高失业率、犯罪率和工伤事故率以及城市环境的脏乱差等,都与进城农民工相关。城市市民对农民工的偏见,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政府决策者的决策。更何况有的决策者自身也对农民工存在着矛盾的复杂心理甚至是种种思想误区,结果势必造成城市对农村的排斥,市民对农民的歧视,对农民工的冷淡,这个因素相对而言更容易伤害农民工的感情。城市社会对进城农民工的歧视和不友好映射在农民工的思想中再反射为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的不认同、不满意、缺少归属,进而转化为农民工与市民在生活交往中的互不谅解、互不认同甚至到发生剑拔弩张的冲突的地步。这种现象在年轻一代进城农民工的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以及利益分配和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公平。根据社会学研究的相关理论以及基本生活经验,一个群体的社会地位是否平等、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影响群体成员对群体的认同、支持和归属的最重要因素。结合我们讨论的主题,进城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在城市普遍性地受到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对待,其与市民群体相比不管是在基本公民权利还是就业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福利待遇上都有相当的差距,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这是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归属感不强的最主要影响因素。具体体现在:进城农民工的平等就业权、受教育权和受救助权等基本公民权利遭到不同程度的忽视和限制,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实现;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受了不合理的就业限制后,还不能同工同酬,而且其现实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严重;农民工虽然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却很少能够享受到城市里诸如住房、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等国家提供的社会福利,这些几乎成了城市居民的专利。彼特·布劳(PeterBlau)在《不平等和异质性》一书中指出的:“有着相近的社会位置的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要比其位置相差大的人们之间的交往普遍些”。社会地位的不平等,阻碍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和互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工的城市意识和对城市居民群体的归属感的发育
   =、进城的高成本是低收入的农民工难以跨越的门槛。农民工就业的城市往往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房价格高,房租高,物价也相对较高。此外,子女转学费用高,物价相对较高,学校对农民工子女上学一般均有额外收费,如借读费,赞助费以及用种种借口增加的各项收费。与进城的高成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民工收入的低水平。对大多数农民工来说,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租或买新的居所。农民工在城市历来是以“临时工”的身份出现的,还没有达到较为固定的就业。他们没有稳定的工作,就不会取得稳定的收入,就不会有维持城市生活的经济来源。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目前在城市里,主要从事城里人不愿干的最累、最脏和最苦的活,因而这些工作的报酬一般也都十分微薄.据有关部门统计,====年我国农民工年均收入====元左右。有人对杭州外来民工工资水平调查,有==%的农民工的收入在===~====之间,且====~====的占==.=%,近=/=。相当一部分民工的收入很低,只有四五百元左右。其它城市农民工的状况大体与此相似。显然,这样的经济收入水平是不足以支撑其在城市安身立命和养家糊口的。以前的一纸城镇户口附加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显性和隐形的福利,让城市人拥有傲视农村人的莫大的资本,现在城镇户口的上述功能被渐渐剥离,因而对农村人也就丧失了吸引力。如果没有较强的经济后盾,即使拥有一纸城镇户口,又怎能在城市里站得住脚呢?有一少部分素质较高、善于经商和理财的农民,靠自己的智慧、良好的机遇、过硬的技能等等发了财,因而具备了在城市安居乐业家落户的条件,但是这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是难以做到的,要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基础。
   =、城乡之间思想观念和心理文化的反差。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整体文化素质比较低,其年龄绝大部分集中在==~==岁之间,文化程度大多为初中毕业。由于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他们所受的教育有限,在对于事物现象、本质的认识上都较不完全、不充分,这无疑会阻碍其人际交往。他们与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城里人在许多方面都难产生相同的认识,造成沟通上的障碍。进城农民工在进城之前长期生活在农村,受农村原有观念和文化习俗的影响至深,因而身上沉淀了许多与城市生活不相融合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主要表现在缺乏公共意识,包括公共卫生意识、公共秩序意识、公共法律法规意识等等,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卫生,导致违法乱纪甚至犯罪行为的发生。而这些观念和行为很难被所在城市或市民所接受,甚至被歧视、被排斥。此外,他们的小农思想和农民意识容易滋长“城市过客”心态的生成和膨胀。打工赚钱、增加收入是绝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外出的首要目的,他们中不少人打算务工赚钱再“卸甲归田”、回到农村老家谋划生活,这使得他们有产生“城市过客”心态的潜在条件。这种潜在条件在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群体较弱归属感的催化下而被激发和放大,强化了这种心态的效应与影响。正是这种过客心理,导致他们对所在城市缺少"主人翁"的态度和责任感,不愿意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社会,进行全方位的互动;不愿意主动地吸纳城市文明,而对之采取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不愿意积极承担城市建设的责任,只是处于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临时状态。
   (三)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的基本思路
   要实现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的和谐健康发展,应以强化进城农民工对城市居民的群体归属感为切入点和重心,同时辅以消融城乡二元分割等必要配套性措施。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从统一思想认知抓起,为农民工归属城市社会营造融洽的氛围。政府应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来提高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媒体和舆论应引导大众正确看待农民工,转变市民的偏见和歧视观念,改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加强城市市民与农民工的交往和互动,达到相互认同。
   首先,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所发挥的主力军作用,摈弃对农民工的传统认识偏见。农民工进城就业,填补了城市居民不愿问津的一些险、脏、苦、累的工作岗位,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事实说明,城市建设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农民工功不可没。可以说没有上亿农民工,就没有现代城市基础设施的飞速发展,就没有现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城里人要改变“一等公民”的身份优势意识,真正在心理上认同、接纳、靠拢他们。
   其次,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已是我国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摈弃看不起农民工的歧视心理。那种看不起农民工的歧视心理,是对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性质的一种否定,其实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发挥的主力军作用,因而是完全错误的。城市的各类组织,尤其是社区组织、各级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应将农民工群体纳入进去,提高他们在城市的组织参与和组织化程度,提供其与城市主流社会交流互动的机会,逐步化解进城农民工与市民间的误解与隔阂,加速新时期城市社会的整合以及进城农民工城市意识的发育。
   再次,提高对农民工溶入城市社会必然性认识,摈弃限制农民工进城的排斥心理。农民进城做工,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大潮流,成为与我们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并行的社会发展大趋势。中国全局性的城市化可以说才刚刚起步。中国有==%的人均生活在乡村,除开=亿必要的农村人口,尚有=亿人等待进入城市。这=亿人,加上以后==年里将要增加的=亿人,是未来“城市中国”的主体。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城市化的主体是农民,离开或排斥农民,国家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是实现不了的。要改进对进城农民工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方法,清除并杜绝任何针对进城农民工的歧视性和排斥性政策与做法,改变在经济结构和需求上接纳、社会结构和身份上拒绝的不合理趋向。城市社会特别是作为市民利益代表的城市行政管理者和决策者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大潮流,以海纳百川的广阔胸怀热情对待进城农民工,把促成农民工溶入城市社会当成自己的应尽义务和责任。
   =、从落实国民待遇抓起,为农民工归属城市社会构建和谐的体制。
   进城农民工处于城市社会的最底层,是城市的无归属群体,在城市普遍性地受到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对待,其与市民群体相比不管是在基本公民权利还是就业生活水平以及社会福利待遇上都有相当的差距,成为事实上的“二等公民”,其根源就在于“名亡实存”的我国长期实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体系。这一户籍管理制度的设计首先考虑的是秩序,而没有从促进农民工身份转变的角度进行设计,它是城市农民工所面临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差别与歧视的制度基础,也是改革过程中迄今为止变化最小和最为缓慢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正是这一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工不能真正被当作社会主体和平等的一员,即使是已进城多年的改变了职业身份的农民,仍然被排斥在城市管理体制之外,享受不到市民待遇,使其与生活在同一空间,工作在同一单位的城市市民存在着身份与地位的差别,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因此,落实农民工的国民待遇,关键是变革城乡差别的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城乡一体的公民(居民)登记制,从根本上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形态。唯有如此,才能使农民工能够适时地、有步骤地在法定身份上能与城市居民趋同,让他们能更加公平合理地享有我国改革开放的利益增量,增进他们向城市社会靠拢和融入的动机和效率,消除他们在心理上与城市社会的隔离感。在此基础上,尽快建立适应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进城农民中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最低生活保障。而社会保障的重点又在于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至于经费来源,除坚持国家、单位、个人分担原则外,可尝试采取土地换保障的作法。为确保城镇化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入稳定、持续发展的轨道,应为进城的农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彻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鉴于单个城市范围较小,自建社会保障的风险较大,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对进城农民建立相对独立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在进城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逐步建立以进城农民和其所在单位共同负担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新型社会保险体系。同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流转衔接机制,便于农民向城镇转移后,社会保障不致中断。
   (=)鉴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市职工的养老保险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差异,可以考虑设置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间,进城农民可以选择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障,也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过渡期后,则必须全部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
   (=)建立进城农民的失业保险机制,以其在农村的集体承包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获得一次性或年度性收入,作为失业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进城就业后则逐月由工作所在单位或雇主按规定缴纳。
   =、从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抓起,为农民工归属城市社会创造必要的物质生活环境。进城的高成本突出表现在高房价上,解决住房问题是农民工定居城市首先要考虑的物质基础问题,是影响农村人口迁入定居城市决策的重要因素,也是破解“三农”问题、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无法回避的问题。
   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政府负有重要责任。既然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是必然趋势,甚至长远看来这些人必定会成为正式的市民,那么城市政府方面就有必要在规划建设上确定他们的安生立命之所。政府应规划建设一批低造价但符合基本安全卫生标准的简易住房,使广大进城农民工租住得起,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对那些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要落实同城市居民同等的住房政策,如同等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权利,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建立农民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使他们同等享受单位的住房补贴和低息的公积金贷款,以缓解购房资金的压力。
   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关键在于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经济待遇。提高农民工的经济待遇,包括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农民工往往被用工单位视为廉价劳动力,他们得到的工资报酬极低。农民工干的往往是城里人不愿干、干不了的苦活、脏活、体力活、危险活,他们的付出与回报极不相等。在发达国家,类似的工种,其报酬是较高的。我国应参考有关做法,尽量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为了使农民工获取在城市生存必要的稳定收入,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稳定他们的就业,要鼓励企业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特别是对那些熟练的技术工和管理人员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民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从加强培训教育抓起,为农民工归属城市社会提供良好的素质。
   加强培训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农民工思想文化素质,以促使农民工归属城市社会。进城农民工由传统的农村社会进入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会,面临着一个深刻的再社会化问题,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的管理,在制定农民工的就业管理规划的同时制定对进城农民工的引导和培训教育规划,要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首先,教育要有针对性。如针对部分农民工小农意识以及与城市生活不相融合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他们进行以城市基本生活常识、城市规章制度、法律常识、文明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引导和教育,引导农民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溶入城市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教育形式多样化。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教育的投入,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民工培训教育体系,既要发挥现有教育资源优势,又要在城市中农民工聚居的地区成立“农民工职业学校”、“农民工进修学校”、“农民工之家”等,定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此外,还应大力鼓励农民工在业余参加自学考试或到各类成人学校进修学习。再次,教育要注重社区载体建设。社区作为一种地域性社会,是连接个体与社会的桥梁与纽带。农民进城打工,大多数分散在各个城市社区,就职于非国有经济企业,用人单位对于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知识学习几乎处于失控或不闻不问的状态。社区则成为了他们道德观念赖以形成和成长的根基,而社区教育则成了他们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提升的重要途径。农民工所在社区应为农民工提供关怀与政策引导,给予他们以法制、技术以及文明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其精神的升华和灵魂的净化。
   参考文献:
   [=]《社会学研究》编辑部:====:中国社会学前沿报告,社会学研究,====年第=期
   [=]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江海学刊,====年第=期
   [=]马广海: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某省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第=期
   [=]汪立华:转型期城市农民工的犯罪与社会控制,某省社会科学,====年第=期
   [=]朱考金:城市农民工的心态与观念——以南京市===例样本的频数分布为例,社会,====年第=期
   

【进城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问题研究】相关文章:

大学生农民工问题研究08-13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法律问题研究08-05

推进城市创建的工作汇报08-15

促进城市旅游发展调研报告08-15

城市垃圾的问题08-12

城市垃圾的问题08-06

城市化研究中国城市化进程中若干问题思考08-05

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08-05

城市经营的城市规划方略研究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