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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法治服务型政府的问题与建议
推进机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增强 执政能力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自2005年9月以来,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在法制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就打造法制服务型政府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一、当前法制服务型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负债沉重下寻求非法生存。
据权威机构保守估计,全国乡镇财政负债在2000亿元至22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乡镇400万元左右,有的乡镇负债高达千万元。全国乡镇一级卖掉了能卖掉的一切,还欠债约2300亿。四面山于2005年千方百计偿债300多万,现债务还有800万元。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计生、民政)的减少,将会进一步加剧债务,运行和发展举步维坚。
(二)“有限权力”承担“无限责任”。
“有权、有钱”的部门(如工商、税务、国土、广电等)权力和财富上收,进行垂直管理,但所承担的责任却没上收或没完全上收。上级部门的责任落到了乡镇身上,上级部门的任务压到了乡镇干部身上,而乡镇政府又缺乏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权力,造成了乡镇政府责任与权利失衡。乡镇每年都要与上级部门签订责任书,完不成就要挨板子,动不动就是一票否决。基层精力分散, 疲于奔命,该抓的抓不好,不该抓的少不了,无法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干好该干的事。
(三)现行体制与法制服务型政府不相适应。
现行体制下权力过于集中,机构设置臃肿,人浮于事现象严重。广大机关干部在法制服务型政府的打造中,观念没有完成从“全能政府”向“责任政府”的完全转变,没有完成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完全转变,没有完成从“管理”到“服务”的完全转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敢用”。
(四)减负与增收机制不健全,农民增产不增收。
农业全免后,由于减负与增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产生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怪圈。一是农业生产资料涨价20—30%,农民每亩田增加40元投入,与国家补贴大体上相互抵消。二是粮食降价,粮价跌了10多个百分点。此消彼长,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好处。“行路难、就医难、供水难、供养难、增收难、照明难、上学难”现象依然突出,不少农村已经开始退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
(五)农村公益事业受到极大冲击。
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难以推行,农村公益事业无法举办。农村现在是“多数服从少数”,少数人不同意,公益事业就办不起来。如果基层组织要强行实施,那些不同意的个别人,动不动就去上访,而且往往是越级上访,基层干部就要挨批,越级上访挨批的更重,农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就成了泡影。形成了“过去无法,干部有法;现在有法,干部无法”的怪现象。
(六)农村政治思想工作形势严峻
无税时代,传统国家的集体观念瓦解,乡村出现了政治空白,老百姓越来越调皮,“有钱有粮不靠你,出了问题要找你,解决不好要骂你,弄得不好要告你”;乡镇体制改革后,老百姓对政府信任度下降,思想政治工作更加弱化;广播不响,农村精神文化活动难以组织开展、计生工作形势严峻。
以四面山为例,在景区3000多农民中,绝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在家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妇女、儿童、老人),对国家方针政策不了解,难以接受国家的一些惠农项目。农民“传宗接代”思想仍根深蒂固,不生儿子不罢休,搞计划外生育。对这样的农民,不严肃处理不行,处理起来难度又非常大。对政府发出的处罚通知,有的躲着软顶,有的当面撕毁硬顶,个别甚至无理取闹打骂干部。无法摆脱“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怪圈,人口素质难以提高,构建有景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转变政府职能。
现代政府是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政府不是“划桨者”,而是“掌舵者”,它的主要职能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从一定意义上说,“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要加快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严格按照规则办事。
(二)推进机构改革。
把政府从全能政府改为有限政府,从管理职能转变为服务职能政府。建议加大干部到村社任职的力度和规模,建立便民利民队伍。建立部门行业协会,把农村的一事一议和行业协会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当前农村难以开展“一事一议”的境况,加强农村公共基础实施建设,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三)改革干部人事考核制度。
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面面俱到,显得很全面,其实不科学,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不相适应。要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建立评估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解决“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的情况。
(四)探索新形势下镇村社运行模式。
自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以来,各镇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合村并社,村社区域面积和区域人口急剧增多增,社会治安、问题,计划生育社会事业问题、家庭宗派问题有上升的势头。建议继续大力实施“双培双促”、“能人治村治社”工程,机关干部到村社第一线任职,从而建立一支高效的村社干部队伍。乡镇对村社的领导逐渐变为指导。
(五)加强执乡镇政能力。
新形势下,农民的法制意识、科技意识、致富意识等不断增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从服务意识、服务需求、服务类型、服务时间和空间位置、服务平台、服务流程、服务测评和服务沟通方面入手,改进政府管理手段和行为方式,做“精明的导航员”、“公正的裁判员”和“忠实的服务员”。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提高执政水平,解决“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能用”的问题。
(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模式,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彻底改变农民“有饭吃不靠你,有钱花不求你,有事情就找你,处理不好就骂你,心情不好就打你”的情况。
三、请求市级部门解决的问题。
(一)“下放权力”、“下放部门”、形成联动。
根据责权一致、人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增强乡镇的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建立健全乡镇政权,形成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要么就加强主管部门的责任,使责、权、利、用一致;要么就还权于乡镇政府,各站、所、办仍交由乡镇管理,做到管人和管事有机结合,责任和权力有机结合,增强乡镇政府的调控功能。切实解决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利益政策化的现象。
建议:
1、涉农性和文化性的机构,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
2、专业性较强的机构,由乡镇和市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3、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和跨区域性的机构,由市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市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但在干部考核、职级晋升、人事调整等方面应征求辖区乡镇党委的意见。
4、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对涉及土地、林业、司法等方面应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培训专(兼)职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取消乡镇税收征缴任务。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的征缴任务,所有的税收严格按照据实征收原则,直接由市职能部门收取。建议取消乡镇税收征缴任务,切实解决乡镇高价买税、部门“吃拿卡要”现象。
(三)帮助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阵地的难题。
四面山五个村居基层组织均无阵地,严重制约了四面山法治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建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加大对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的资金支持。
(四)加大对农村基础实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反哺农业力度,在投资上大幅度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建议交通部门、水利农机部门、电力部门、卫生部门加大对农村路、水、电、学、医等方面的投入,切实解决出村行路难、人畜饮水难,求医治病难、学生上学难、以及电力缺乏和有线电视收看难等问题。建议加强农村交通建设,将四面山景区公路纳入乡村公路试点工程,尽快实施农村农网改造。
(五)加大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
建议组织乡镇干部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学习和掌握新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水平和能力。
(六)加大对农民群众进行科技培训的力度。
建议多开展科技下乡、进村、入社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村、村,到田间地头,手把手教农民具体操作。在科技培训既把农民“送上马”,在科学致富的路上把农民“扶一程”。对农民进行“全方位”扶持,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科技素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销售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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