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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局法制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调研

时间:2023-02-24 14:23:3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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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局法制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调研

    完善机构 科学管理 加强协调 努力做好法制工作  
       几年来,我局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大力提高干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行风建设与和谐机关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我局法制建设所取的成绩显著,得到市政府的高度肯定,被光荣地评为中山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巩固我局法制建设的成果,结合我局法制建设的现状,办公室从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研,现将我局法制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有关对策报告如下:
   一、我局法制建设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目标一致。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工作。一是建立并健全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设立由第一把手任组长、其他人员参与的领导机构。在此机构领导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科室负责人联合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抓”的法制建设监督体系和工作格局;二是始终把法制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在通过开展各项法制建设决议的同时,制定了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做到年初有安排,阶段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整个法制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和规范。三是局领导从自身做起,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纪守法,时刻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局领导和法规工作人员加强了对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能做到心中有数,胸有全局。注意发掘、树立法治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对发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对于执法一线,加强了对他们工作的具体指导,提高了他们的规范执法水平。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督办检查,开展明查暗访、跟踪问效,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全局在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在管理上严格要求,统一规范。
   (二)广泛开展法制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要做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关键是要依法治“官”。我局一直坚持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点要学好国家基本法律、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始终把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辅导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习等多种方式灵活学法,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制常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100%。通过多种形式,为法制工作人员创造参观、学习、交流和提高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自身的法律素养,使其真正成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法、宣法、用法、守法的带头人,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使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得到保障。一方面,全系统结合“四五”普法工作,大力加强系统内培训,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实际执法水平。另一方面,为了让社会和群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全系统还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局领导曾走进市广播电台举办的《行风建设》直播室、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城市论坛,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接受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投诉,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我局还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咨询、组织送法下乡等活动,通过这些工作,拉近了我们与群众的距离,为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这些活动在社会掀起了一次次学习贯彻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热潮,使管理人的守法经营意识有了提高,广大城乡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也有了增强。另外,随着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对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局又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促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做到合法、规范、有效地履行职责,树立了良好形象。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起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一致性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执法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生产力发展服务,为民族先进文化振兴和发展服务,为保护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思想观念。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作为宗旨教育和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各项法律法规的落脚点和归宿,把提高执法水平作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标准。逐步建立起统一的法制教育培训体系制度,全面地落实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的执法程序模式制度。把岗前培训、转任(岗)培训、晋级培训、特殊执法岗位专业培训、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培训形式作为固定的培训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三)建章立制,成效显著。
   法律法规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权力的来源和依据。做好立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前提。立法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局不断完善各科室工作规范和办事规程,制定并实施《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共49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并实施《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汇编》共46个制度,使机关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定并实施《抓服务规范,树文明形象,创和谐机关实施方案》,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我局还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了全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狠抓建制促执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系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作法,既不断深化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又提升了实际执法水平;既丰富了政策法规工作的实践经验,又增强了执法者的法律素养;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又促进了我市医药经济的发展。全系统法制队伍,在做好实际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和取得经验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努力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工作成效有待提高。目前,我局没有设立法规科,局的法制指导工作由办公室的同志兼任,这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在实际工作中,常表现为未能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参谋指导作用、法制监督不到位等。
   (二)目前,我局法制机构在日常工作方面,还是忙于应付多,调查研究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大的前瞻性问题研究不够及时,不够深入。在这方面,应通过不断制订、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三)法制宣传力度不足,未能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站、法制宣传专栏、书写标语、专项活动、各种会议和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群众对相关食品用药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深,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仍需不断提高。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对法制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力配置、经费落实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是做好法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法制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局机关的重视与否是密切不可分的,所以应继续发挥一贯传统,对法制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继续给予充分支持。突显法制工作的作用,明确法制机构既是普法工作机构,又是局的法律顾问机构,在实施行政决策及处理具体业务中有涉及法律的疑难问题,由法制工作机构参与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在人员配备上,应增加相当的理论基础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以满足各项工作的需要。在经费上,应设立法制专项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政策调研、规范性文件拟制等,为开展法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充分调动科室工作人员积极性是必备条件。全系统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尤其要加快局法制员队伍的建设。要为政策法规机构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加大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全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任务相适应。要真正把法制工作做好,必须通过制订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一是加强审核把关,由于法制工作的处理结果大多数表现为文稿,加强审核工作尤为重要,保证所出具的法律意见的正确性。二是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求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培训,鼓励工作人员自学成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法律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三)注意处理好与有关科室的关系,沟通、协作、互助是保障。开展法制工作,还必须得到系统内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做得好。一个单位的法制工作,在许多时候表现为系统内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而个别科室以往对于法律方面的东西是既无积极性,又无危机感,忽视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在作出一些关键的具体行政行为前没有对其法律上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存在一定的行政风险。所以,没有大家的沟通、协作、互助,法制工作将得不到良好的开展。为此,法制机构和有关科室之间应协商制定一套合理“游戏规则”,保证法制机构的政策法规指导作用,有力促进法制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四)努力开展法规制订工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目前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依据还存在缺陷,特别是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执法依据。要发挥主动性,针对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向政府和人大反映我们的立法需求,争取制定一些工作中急需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多方位、多层次地完善监管法规体系。
   (五)积极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效能。加强行政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保障。今后,一方面要着眼于抓源头、抓根本,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改进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方式,逐步建立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制度,实行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案相结合,防止不合法、不适当的规定出台。另一方面,要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质证辩论制度,把严格依法办事,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准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执法督查等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也是人民群众对药品执法实施监督的主要方式。对药品行政执法有着监督职能的各有关国家机关和药监部门的内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查实每件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近年来新闻媒体发挥其影响大众舆论的优势,通过揭露和曝光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使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得于解决,显示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因此要为以新闻媒体为主体的社会舆论监督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是为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是重视媒体信息,严厉查处新闻媒体曝光的药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自查自纠,完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强大监督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药监部门任务艰巨,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中责任重大,担子很重。我们全局人员都要注重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我们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政策法规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药监部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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