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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主任: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全市体育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二00*年全市体育工作基本情况
20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上级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始终把贯彻落实《体育法》作为体育工作的总抓手,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大力推进体育工作法制化进程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1995年全国人大颁布了《体育法》。因此,《体育法》既是体育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体育工作的根本指针,贯彻落实《体育法》是体育部门的根本任务。根据新时期体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自去年开始我们把大力宣传体育法律法规作为切入口,大力推进体育工作法制化进程。工作中,一是始终把宣传《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环节融入各项活动中常抓不懈;二是充分利用每年的《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日,组织专项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办宣传专栏、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去年“非典”期间,我们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举办了“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出动宣传车3辆,联合市妇联等8个部门走上街头,散发全民健身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派出得力人员,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为部分社区、单位购置、安装了健身器材;先后在电视台播放新闻片、知识讲座30余次,在报纸上刊发图片、稿件20余件,使全民健身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健身热潮,不仅大大加快了体育工作法制化进程,也为我市夺取“非典”斗争的阶段性胜利做了积极工作。(二)群众体育活动有序发展
根据《体育法》的要求,我们把抓好群众体育、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宗旨,始终坚持以活动为牵引,以比赛为杠杆,广泛发动,全面普及。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我们在开展群众体育工作中,始终根据《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社会,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努力增强体育意识,普及健身知识,扩大体育人口,提高生活质量。全市的学校、农村、职工、老年人等方面的群众体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群体比赛达60余次,体育活动人口达47万余人次,占全市人口总数的45%以上。去年4月举办了“密州春杯”围棋比赛;5月与市老干部局联合举办了老年人太极拳、剑表演赛;6月与市妇联举办了全市女干部趣味体育比赛,庆“七一”“云门春杯”乒乓球邀请赛;7月,协助市政府办公室举办了中国象棋、乒乓球、羽毛球比赛;11月,举办了首届“万商杯”信鸽大赛。另外,去年3月,我市还派员参加了黄海协作区第十五届老年人门球比赛;9月承办了潍坊市“义和车桥杯”老年人台球比赛。今年承办的黄海协作区第十六届老年人门球比赛,得到了来自青岛、临沂、日照以及潍坊其他县市区老年朋友的一致好评。今年3月联合市妇联举办了妇女健身操比赛,4月份我们又和机关党工委联合举办了机关干部篮球比赛,活跃了妇女和机关文体生活,展示了妇女和机关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是强化体育执法,积极服务社会。经过严格评估验收,实验中学等6所学校被命名为诸城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市所有在校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为98.3%;举办了三期第八套广播体操领操员培训班,培训领操员120多人,迅速在全市恢复了工间操;批准成立了市武术健身俱乐部、乒协俱乐部、宝通围棋俱乐部、安康武术中心;市围棋协会和足球协会顺利进行换届;在全市城乡新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2名,有9人被骋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有4人被评为首届全国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月份对部分学校青少年体育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
(三)竞技体育稳步推进
根据《体育法》的要求,我们在竞技体育中坚持以培养高水平的跨世纪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奋斗目标,不断加大竞技体育的管理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适时调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围绕训练、竞赛和输送,2002年市政府制定了《诸城市参加上级体育竞赛及选拔输送体育人才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了全市体育教师、教练员和运动员的积极性。在去年潍坊市第十六届运动会上,我们在参赛项目少(只参加了12个项目的比赛,其中自行车和游泳只有2个人参加)和参赛队员少的情况下,团体总分夺得潍坊市第四名,有4人次打破潍坊市最高纪录,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保五争四”的目标,同时我市代表团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有9支代表队获单项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参赛的同时我们还承办了潍坊市第十六届运动会足球比赛,由于我们在组织、宣传、卫生、服务、安全上做到了“五到位”,使比赛取得圆满成功,受到了潍坊市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扬。
竞技体育的进步和发展,带动了输送成绩的提高。去年,向潍坊市以上运动队培养输送60名体育人才,他们中有的已成为省队的主力。
为此,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体校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授予“振兴诸城体育特别贡献奖”,体育中心被授予“振兴诸城体育贡献奖”,有7名教练员获市劳动模范称号,2名教练获记功奖励,9名教练员获“市优秀教练员”称号,50名学生获“市优秀运动员”称号,有57人被授予“新长征突击手”,28人被授予“三八红旗手”。市政府还拨出专项资金对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
(四)体育经营初见成效
根据《体育法》中“国家鼓励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发展体育事业,鼓励组织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和赞助”的规定,局党组制定了“以体养体,以企养体”的指导思想。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工作,使体育经营开辟了新的路子。一是在保证学生正常训练的前提下,继续推行体育场馆设施的有偿使用,提高了设施的利用率。二是通过广告、赞助等形式,争取社会各界对体育事业的支持。特别是去年,实现了对十六届市运会各参赛队的冠名,争取社会资金达20万元,为参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保证了各项比赛的需要。三是加大了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的宣传力度,使销售额有了提高;即开型体育彩票一次性销售额达100多万元,列潍坊市各县市区销售榜首,受到潍坊市体育局的表扬。
总之,通过共同努力,全局上下思想上统一、行动上支持、工作上敢于争创第一,树立了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敢为人先的形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年没出现治安隐患,计划生育等工作管理有序,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为此,我局去年被评为省老年人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市政府授予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被诸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振兴诸城体育特别贡献奖”、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敬老模范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宣传贯彻《体育法》的力度还不够大,思想还不够解放,还不能很好的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体育经费短缺仍是困扰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体校规模太小,制约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体育场馆设施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体育市场的巨大潜力还没有很好地开发出来。对此,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二00四年体育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004年体育工作总的要求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时期体育工作的要求,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继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求实,争创一流”的精神。总体思路是:突出竞技体育这个中心,巩固群众体育这个基础,强化体育经营和队伍建设这两个保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明确任务,真抓实干,为再创我市体育辉煌而努力。具体地说,按照市委、市政府[2004]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突出做好“两件大事”,争取“三个突破”,实施“三项工程”。
“两件大事”:一是举办好诸城市第20届全民运动会。市府已决定在今年8—10月份举办我市第二十届全民运动会,这是全市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体育部门一定倾全力筹备组织好这次运动会,确保开的精彩、热烈、圆满、成功。二是建设我市新的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总体设想是:采取土地置换或挂牌拍买的方式,本着“政府协调,市场运作,长远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设成集训练、比赛、健身、会展等为一体的多功能体育中心。
“三个突破”:一是争取增设武术、飞碟射击两个项目,在自行车、游泳队员的输送上实现新的突破;二是争取潍坊市水上运动项目基地早日落户我市,实现水上项目零的突破;三是争取在扩大体校办学规模上实现新的突破。
“三项工程”:一是领导干部健身和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工程;
二是体育社会化工程(争取优秀运动队与社会联办);三是体育执法工程(重点是学校体育执法,提高学校体育应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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