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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四五”普法启动情况的汇报
2001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省五年规划和省“四五”普法规划,我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的目标任务,先后制定了《南京市2001年至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并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开展了实施两个《规划》的启动工作。今年3月份,继在全市组织对此开展自查之后,我们又对15个区县和部分执法机关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总体反映的情况看,全市实施两个《规划》的启动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 一、两个《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启动情况 (一)《依法治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我市在实施《南京市1998年至2002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基础上,为适应全省依法治省工作的整体步骤,又制定了《南京市2001年至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这个新的五年《规划》体现了三个特点:第一、根据我市“十五”计划的总体部署,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使《规划》更具有适应性。第二、按照司法部提出的南京要在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方面努力探索继续当好“先行官”、种好“试验田”的要求,使《规划》具有相应的前瞻性。第三、突破以往仅仅从法制建设的立法、普法、执法、司法和监督等基本环节的框架,把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统一起来进行构思,使《规划》的内容和结构布局体现创新性。在去年7月市委印发该《规划》之后,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相继在内部刊物上转发了《规划》文本,推荐给外地城市参阅。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去年以来,我市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1、从总揽全局高度,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 按照《规划》关于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要求,去年新的一届市委领导班子组成后,相应调整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市委书记李源潮任组长。同时,还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副主任增加至8名,强化了对全市依法治市日常工作的领导力度。在市委召开的十一届二次(扩大)会议上,李源潮书记的报告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必须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并从立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等多个环节提出了要求。随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会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从而在整体上把握住依法治市的方向和进程,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全市各级党委都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依法治市规划,部署、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引导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治市的工作。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也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评的内容,坚持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依法治理工作延伸到基层、行业,巩固已形成的整体组织网络,确保了依法治市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 2、从民主政治着眼,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了《规划》确定的依靠人民群众的根本原则。为了落实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推进基层民主,加强群众监督,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市委、市政府以树立普通市民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周光裕为起点,提出“向人民学习、为人民办事、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要求和举措,强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声音、“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态度,从法治的视角方面体现了一种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探索和制度创新。主要表现:一是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突出立法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通过坚持召开立法听证会、发挥立法咨询小组的专家作用和主动征求市民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等途径,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暂行办法》,并依照该《办法》规定邀请公民旁听人大的立法会议,以利于防止和克服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使立法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二是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尊重和维护人民的权利。为了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市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双直选。全市989个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一次成功达976个,参加投票选民1702498人,占选民总数的95%。全市所有村民委员会普遍成立了村民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实行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我市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农村政策,依法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了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在城市基层,我市依法加强和规范社区建设。城区党委和政府进一步重申和规定政府机关不得干涉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权利,不得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和考核,取消了由街道办事处召集居委会主任例会的制度。鼓楼等区为居委会设立了独立帐户,配备兼职财会人员,建立社区民主理财制度,为居委会主任办理了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并实行居委会主任轮训。全市所有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全面推行事务、财务、居务三公开制度,建立了社区居民“民主议事”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成员代表联系制度等。这些措施对于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和广泛参与社区建设起到了保障作用。三是在民主监督工作上,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评判作用。完善对党政机关的监督制度,是依法治市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市在坚持把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综合发挥监督作用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让人民评判”。其中影响最大的,也为广大群众知晓的,就是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开门评议机关,强化作风建设”活动。对此,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组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和报道。这次“万人评议”活动,不仅仅是淘汰了几个领导干部,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机关工作的检验标准。 3、从执法效能入手,规范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 依法治市的关键在于执法,也就是要在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的执行上见效果。面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市的执法工作鲜明地反映了时代的特征。一是对照WTO规则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清理审批项目。市政府遵循“法制统一”、“非歧视”、“公开透明”三大原则,对照国家和省里下发的20条标准,完成了对建国以后至去年9月底以前我市颁布的、现行有效的531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各区县和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部门下属单位制定的“土政策”,也一并在去年12月底清理完成。同时,我市去年取消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审批项目809项,减幅为45.6%;审批、核准事项减少575项,减幅达52.4%。今年又以更高的标准,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次的清理,并要求全市市级行政机关、区县建立行政审批公示、监督和违法审批追究制度,这项工作4月底以前完成,5月份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根据WTO透明度原则,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公示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效能。市委、市政府对拟任命提拔的干部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全市各部门均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凡是能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都一律实行公开,并按照法定职责和公开承诺,为群众提供良好地公共行政服务。在这方面,我市总结推广了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网”、市劳动局“窗口式办公”、下关区“街道政务超市”等典型经验。三是积极稳妥地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去年五月,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批准了在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市政府在鼓楼区试点的基础上,将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作为市政府大调研课题,主要领导在亲自调研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进行试点所需的组织机构、编制、经费等工作。目前,我市已成立了市政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协调小组,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试点城区的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了《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政府规章初稿,把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职责范围、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工作配合等内容予以明确,即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旨在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提供直接的处罚依据。除上述准备工作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过渡考核办法和新队员的招聘方案、培训方案,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协调制度等都在制定之中。四是全市各级司法机关围绕建立符合现代司法发展规律的司法运行机制的目标,大力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健全了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案件回访、回执制等工作制度。法院系统重点规范合议庭的运作规则,发挥合议庭独立裁判的职能,实现合议庭独立审理与独立裁判的统一,并积极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检察系统着重抓了侦查指挥机制、预防工作机制、督导督办机制的改革,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成立了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形成了以市检察院为龙头的反贪工作大格局。全市司法机关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司法公正水平。五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依法有效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政法机关将“严打”整治作为工作的轴心,依法惩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沉重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了犯罪的上涨势头。公安机关先后破获虚开增值税发票上亿元的特大案件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近百起,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市工商局、质监局等执法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整治市场秩序,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经济欺诈等专项行动,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在与“FLG”的斗争中,我市摧毁了一批FLG地下活动团伙,逮捕、劳教了一批FLG违法犯罪分子,并积极做好“FLG”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 4、从方式方法创新,提高组织协调工作的水平。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依法治市的内涵不断丰富,也相应要求在运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对依法治市方向和重大决策的把握,我市于去年成立了由省内10余个著名法学专家组成的依法治市工作法学专家咨询组,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重要决策进行论证,提供法律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在省辖市率先成立了WTO法律服务中心,开展与WTO有关的法律服务业务,为我市应对入世向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为增加依法治市的影响和辐射力,去年我们上互联网开辟了依法治市网站,现正采取措施对其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宣传、交流、公示和互动作用。四是整合资源,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法律服务。先后为南京地铁、宁启铁路等重点工程提供综合服务,组成法律服务团为华商大会提供全过程服务,并成功办理了大量国企改组、改制、上市融资等法律事务。同时,全市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专线为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极向驻宁部队延伸,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维护国防利益百连行”活动,送法到军营,为部队官兵提供各种法律讲座、咨询服务,办理官兵法律援助案件,创造了“双拥”工作新途径。今年2月南京战区在“维护国防利益工作座谈会”上推广了我市的做法。 (二)“四五”普法规划实施启动的情况 根据省“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和省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省依法治省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部署,我市全面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开了个好头。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形成“四五”普法组织运作机制。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把启动并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听取“四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汇报,讨论和决定“四五”普法的有关重大问题。明确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宣传部、司法局作为普法主管机关的职能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来抓,做到了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为保障“四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市财政每年拨出普法专项经费近70万元,各区县拨出的专项经费总计达106万元。 2、制定规划,建立重点对象学法计划。去年6月份,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起草并反复修改完善了全市“四五”普法规划。经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有关情况后,我市在7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委、市政府于8月30日将“四五”普法规划批转全市贯彻实施。各部委办局和15个区、县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四五”普法规划,区县人大也都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按照省市“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市建立了重点对象学法计划,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公务员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计划、青少年学法计划,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以保证计划的落实。 3、宣传发动,营造“四五”普法声势。2001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为配合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活动,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了以“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全市“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全市接受法律咨询的群众达到1万5千多人次,发放“四五”普法宣传资料及法律法规书籍近5千多册。全市各主要街道、路口共悬挂法制宣传标语2千余幅,张贴“12·4”法制宣传画1600余幅,并且组织全市15个区县集中开展了面向群众、规模较大的市民广场法制文艺演出和板报展评等普法活动,有6个区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了《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区(县)》的讲话。年底,在市级机关大礼堂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表彰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级机关、区县分管领导、办事机构负责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表彰了157个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239名先进个人。市委副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正生、王浩良分别作了讲话和工作部署。各区县、各系统也相继进行了总结表彰和动员部署,形成了层层宣传发动良好态势。 4、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形成工作网络。去年,我们进一步依靠健全的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队伍,形成了全市性的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负责《规划》的实施工作。为提高联络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我们举办了全市“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市各部委办局依法治市联络员,各区县司法局宣传科长及街道(乡镇)司法所长,共180余人参加了学习。各区、县也相继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共30多场(次),培训各类普法骨干40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普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今年我们又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法律专家、学者和志愿者组建“四五”普法百人义务讲师团,为市级机关、各区县、街(镇)、企业、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基本的师资队伍。各区县也建立了自己的讲师团队伍,总人数达600余人。为更准确掌握“四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经市统计局依法批准,我们还建立了正式统计报表,发由普法工作骨干填报。 5、作好基础工作,扩大阵地建设。我们在组织开展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办好各种法制专题栏目。南京电视台开办的《法制园地》、《法庭传真》、《石城警视》、《社会大广角》、《法制纵横》等栏目都深受群众的喜爱。如《社会大广角》栏目围绕社会热点难点,说老百姓身边的事,说老百姓想说的话,他们常把法律工作者请进直播室,就市民关心的一些热门话题,以案释法。据全市15个区、县上报的普法统计表来看,去年共撰写法制理论调研文章400多篇,省、市级报刊杂志1500多篇,专栏节目600多次,广播电台300篇,坚持了报刊有文、荧屏有像、电台有声。各区县发挥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村镇宣传栏板报的作用,结合各个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法律知识。为营造普法氛围,我们还在市区主要路段建立了市、区两级大型公益法制宣传广告4块,旨在增强公众的法治观念。 6、抓住重点对象,带动全民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去年以来,全市共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42场(次),还先后编发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等多个专辑,并提供有关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文稿,供市、区(县)和有关部门领导参阅,加大了对决策层领导干部树立现代法治理念的宣传力度。二是成立了全市公务员学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通知》,正式启动了公务员学法。三是重点突出青少年学法用法,先后组织法制副校长为300余所学校的10万多名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并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组织寓教于乐、互动式、参与式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整体提高了我市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防止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四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着力搞好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市有关部门及玄武、鼓楼、大厂等区县分别举办了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企业法、合同法、税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市司法局结合各时期形势任务的需要,先后编印了南京市“四五“普法法制宣传资料1——4册,发行10000多本,法制宣传专辑1——6期,发行15个区县1400本,征订省编“四五”普法教材干部读本26000余册,群众读本40000余册,使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及时、广泛的宣传和贯彻。 二、下一步实施两个《规划》的初步打算 我市要围绕“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南京要建设信用城市、最安全城市、人居环境优良城市的奋斗目标,着眼建设“诚信、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全面实施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两个规划,推进城市法治化的进程。主要设想是: 1、树立形象,为建设信用城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度。从总体上讲,政府要树立“五政”形象,即:坚持宗旨,为民执政,树立“善政”形象;完善决策,科学理政,树立“优政”形象;规范管理,依法施政,树立“范政”形象;注重效能,高效从政,树立“勤政”形象;强化监督,严格治政,树立“廉政”形象。二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开展社会信用管理方面的立法调研,联合工商、税务、质监、法院、海关、银行等单位,通过信息网络技术连接各自的数据,进行信息收集、审核、分类、录入、公布和咨询,实现企业信用资料的查询、交流和共享,逐步建立以信用征集、查询、评估、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开展个人信用征信和信用中介机构方面的立法调研,探索建立依法征集市民个人身份情况、商业信用记录、社会公共信息记录和特别记录等四大类信用信息的实施机制。四是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投资的法治环境;建立本市国际贸易争端预警机制及咨询服务网络,提高企业运用WTO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保护能力。 2、打好基础,继续深入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按照确立现代法治意识的要求,采取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方法加强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培训和考核;公务员学法有制度、有培训计划、有考核方法,达到精通本专业、熟知本行业法律知识的要求,提高运用法律途径处理工作事务的能力;启动中小学生在9年义务教育期内完成法律常识普及任务的试点工作,改革青少年学法内容及考试形式,注重实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办好有关法治专题栏目;组建“企业法制建设联席会”,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新途径,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依法管理、社区依法自治、社会广泛参与、居民合力共建的社区运行机制。继续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并以推进村务、乡镇政务公开为重点,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3、严格治理,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入室盗窃犯罪,继续抓好同FLG邪教组织的斗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城市社区外来务工青年培训等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安全防控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关心下岗职工、困难农户等社会弱势群体,消除不安全隐患,尽可能避免因行政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社会矛盾,发挥基层民主自治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4、强化管理,为建设优良人居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工作体系,发挥基层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六城区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市容长效管理。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和监督,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和市民公示制度,制约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随意干预;依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古迹资源;为新区建设、老城整治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整治违法搭建和占道摊点,强化交通综合管理,巩固“畅通工程”成果,加大“六小”服务行业卫生管理力度,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确保各项指标年内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 5、抓好规范,构建适应WTO规则的社会中介体系。依法培育和促进会计、税务、工商、法律代理,商品质量检验、建设质量监理、国际标准认证咨询和资产、信用评估等中介组织建设,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公证、仲裁、企业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服务质量和执业能力的考核、考查和监督,建立规范的中介机构年度审核和资格认证制度。 6、加强监督,建立规范权力健康运行的保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继续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和支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各级政协采取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民主监督,完善政协委员、无党派成员担任政府机关行风评议监督员的组织和制度。落实“转变作风年”的各项工作,纪检、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在组织群众评议机关中反映问题比较严重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经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考核后作出相应处理。【依法治市“四五”普法启动情况的汇报】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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