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认真查摆问题,明确整改重点。
为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找准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我院高度重视抓好查摆问题环节的工作。通过“四个回头看、三项征求意见、一次检查调研”,认真查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四个回头看”。
一是对去年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人大司法评议以及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回头看”,对在三项活动中征求到的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重新梳理,并对整改情况及效果进行认真地自我检查。对于目前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列入到本次整改活动中来,努力在整改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是对近年来涉诉上访案件,特别是2004年以来集中处理涉诉上访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涉诉上访案件遗留的问题逐一作了分析研究,查找涉诉上访案件形成的原因以及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三是对本院审结的各类案件以及借阅的案卷归档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门由督察室组织人员进行了一次抽查,并于6月份配合省高院对2002年-2004年本院办结的民商事和执行案件进行抽查。
四是对近年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以及在纪检监察部门有反映的案件进行“回头看”。由监察室对2000年以来全院上述三类案件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分析案件被改判、发回以及造成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
2、开展“三项征求意见活动”。
一是向人大报告了上半年法院工作,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专门向区政协通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从社会各界反映和批评意见、当事人投诉等方面,查找干警和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查摆与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并虚心听取改进意见。
3、开展“一次下基层检查调研”活动。
院领导利用近半个月的时间走访了各基层法庭以及法庭所在地的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对法庭民商事审判、执行、队伍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司法不公、执行难、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特权思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通过认真查摆,我们发现总体上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公正裁判能力还不够强,司法作风还不够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干警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正确适用法律的水平还不够高,解决矛盾的本领还不够大,还存在死搬硬套、机械办案的情况,有时不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三是部分干警的形象、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干警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冷、横、硬、拖、推”等衙门作风,拉大了与群众间的距离;四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特别是文明执行、规范执行方面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到位之处,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依然较大;五是监督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是司法行为失范的一大隐患。
二、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获得实效。
在整改阶段,我院强化成效意识,把是否落实整改、整改的程度和力度如何、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活动的主要标准。除全院制订了整改方案并予以认真落实外,要求各部门也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并着力抓好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规范司法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和全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精神,使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规范司(执)法行为,促进司(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仅是司法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全国政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此外,又专门组织全体干警重新学习了《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著作和文件,重温了任长霞、宋鱼水、贾建平等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并组织开展了一次“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宋鱼水式的好法官”主题大讨论。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宗旨观念,提高了广大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是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案和步骤。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了《普陀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就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和效率、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四大方面制订了31条具体措施,并落实了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及时整改,对于诸如提高队伍素质等一些具有阶段性的措施,则确定了具体的落实方案。
三是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监察室,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监察室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四是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强化执行干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衡量执行工作的标准和评价执行工作好坏的基本价值取向;对所有执行未结案件逐一进行“过堂会审”,就难度较大的案件集体讨论攻克方案,并组织执行小组重点攻克;在7-8月渔民休渔期,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案件;提前就全年的未结案清理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压低年底未结案数;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工作公正、公开。
五是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实行了院风院貌督查制度,成立了院风院貌督查小组,对全院各部门庭风庭貌进行定期抽查;规范庭审行为,实施庭审考核,促进文明办案,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150个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
六是推进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司法水平。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量化考核,评选优秀审判长,发掘并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能担重任的法官,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规范法官的审判行为。
七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和法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和沟通,重点加强法官以下三个重点岗位和环节的规范和监督:(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
八是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着手“四院”建设。以“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和从严治院”的“四院”建设为目标,坚持碰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就建立一个规范,努力实现“六个化”,即法官职业化、办案精品化、诉讼便民化、管理科学化、调研系列化、办公信息化。在全院营造“正义、严谨、务实、关怀”之风。
以上是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的几点做法,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00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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