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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木材检查站考核检查情况汇报
关于对全市木材检查站考核检查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为了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全市所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7月6—7日,我局会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市政府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对全市9个木材检查站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执法检查、过错追究等内容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考核检查,现将考核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情况
(一)领导重视,及时整改。自4月5日省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检查考核组对我市木材检查站指导检查和5月13日全市林业治理公路“三乱”和木材检查站建设现场会议后,郁南县林业局及所属有关木材检查站、腰古木材检查站领导十分重视,行动迅速,结合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腰古站、宋桂站站容站貌焕然一新,管理规范,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二)郁南县的都城站、南江口水陆站、宋桂站、水口站48人和林业局林政执法15人的工资列入了县财政预算,做到机构、编制、工资三落实。[本文转载自范文先生网-http://www.wmxz.cn找文章,到范文先生网]
(三)普遍配备了工作需要的检测仪器、办案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照明设备、检查标志。腰古站、都城站、南江口水陆站、环城站、宋桂站、水口站、东成站等还拥有产权的独立站房,站容站貌较好。
(四)站务公开,制度上墙。各站都能把执法工作范围、监督单位、电话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布上墙。腰古站、环城站、东成站还将管理制度公布上墙。
(五)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较规范。各站都有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档。腰古、都城、南江口站档案管理较规范。
(六)有执法检查台帐和处理台帐。
二、各木材检查站考核得分情况
检查考核组共有5人打分,各木材检查站得分的计算方法为,腰古站仅取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市政府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打分的平均分,其它站为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各木材检查站得分如下:腰古站89.5分(市林业局)、都城站89.0分(郁南县)、南江口水陆站87.0分(郁南县)、环城站84.0分(新兴县)、宋桂站83.3分(郁南县)、水口站83.0分(郁南县)、东成站80.0分(新兴县)、龙税站77.3分(罗定市)、黄牛木站72.0分(罗定市)。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部分县(市)林业局对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认识不足,不够重视,对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整改行动缓慢,个别单位甚至对上级的工作部署置若惘闻,迟迟不行动。
(二)除了郁南县的都城、南江口水陆站、宋桂站、水口站48人的工资列入了县财政预算外,其它各站的经费、人员工资福利没有正常稳定的来源。
(三)部分木材检查站管理不到位,站容站貌、环境卫生较差,基础设施落后,与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有的局、站对队伍管理不严,个别人员衣帽不整,甚至出现有站员在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等现象。大部份站没有进行每月1次的自查自纠工作,大部份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没有对所属的木材检查站进行每季度1次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有的木材检查站执法文书不齐全,证据材料不充分,制作、填写不规范。有的询问笔录不详细、违法事实不清楚、执法少于2人;有的无勘验记录、无相机相片;有的告知当事人权利不全面(即告知即处罚),听证滥用,有的代笔;执法处罚程序不规范;有的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有的没有法制机构审查意见;有的用执法单位代替法制机构;有的没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即林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的审批意见。
(五)有的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案件经不起审查、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有的木材检查站的执法文书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执法检查台帐、处理台帐记录不全面,有漏记、代签等行为,有的还在继续使用旧格式表格。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木材检查站是林业部门的执法单位,是林业在公路上的“海关”,体现着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形象和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加强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检查指导,使木材检查站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行政执法的要求。要像郁南县那样,争取把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工资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依法执法的水平。木材检查站检查执法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素质高,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文明执勤。具有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熟悉木材运输监督、木材检尺等业务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站长和木材检查站人员必须符合《木材检查站站长岗位规范》和《木材检查人员岗位规范》的要求,经过省、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培训证书,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三)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各木材检查站要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木材检查站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林[2001]41号)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值班、监督、廉政、考核、奖惩、过错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省有关木材、野生动植物运输监督规定,一律要公布上墙,要公开投诉举报单位和电话,公开木材检查执法人员的照片、证号、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落实整改,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
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和木材检查站对这次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
1、要积极筹集资金,按标准化建设要求搞好站房建设,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办公用具和设立明显醒目的检查标志。
2、要按照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熟悉业务、执法水平高、适应工作需要有执法资格和证件的标准配备好站长和执法人员,对不合格的要轮岗调离,对违法违纪的要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文书制作。要求:(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款正确。需没收财物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如《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等;(3)依照法定的《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办理;(4)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使用和填写规范、完整;(5)使用罚没票据合法,拍卖罚没木材符合财政部门的要求;(6)进行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做到公开、公正、合法。为了规范执法文书,市局将制作一套供各地参考。
4、要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要求,严格规范木材检查站工作范围和执法行为,防止出现公路“三乱”,巩固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要严格区分木材检查站与林政股、林业工作站的执法范围,木材检查站查处工作范围的违法运输木材、野生动植物案件,林政股、林业站查处砍伐“源头”和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违法案件,执法、档案、记录要分开分清,不要混在一起乱放、混管。
(五)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
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定期对木材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木材检查站每月自查自纠一次,县(市)林业局每季度要对木材检查站进行一次检查,市林业局每半年对全市木材检查站进行一次检查,对站容站貌建设较好、各项制度健全、模范执行公务的站或在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要强化管理,严格监督,要加大管理力度。对县级林业和木材检查站因领导不力、管理不善,或因整改不力,而多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木材检查站,市林业局将通报全市,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问题特别严重,失去监控作用的,报请市政府建议省政府撤销该站。
(六)要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实行党纪政纪处理:
1、检查人员不执行委托公务的,或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案情的,按失职论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轮岗调离木材检查站。
2、检查人员违反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罚,不使用法定票据或擅自处理罚没财物的,依法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
3、检查人员有超越职责、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敲诈勒索等构成公路“三乱”行为的,或索贿受贿、内外勾结、包庇纵容违法分子的,追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站整改方案于7月30日前报县林业局,各县(市)、腰古站的整改工作总结8月底前书面报市林业局。今年底或明年初,市将再次对各站进行考核检查。同时,各县(市、区)林业局在对林业工作站建设合格县进行复查时,参照对木材检查站的考核检查做法,进一步规范林业工作站的管理和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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