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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的工作汇报
市政府:针对市区肉食市场秩序混乱,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肉”违法违规行为日益严重的实际情况,我区扎实开展了整治市肉食市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充实力量,落实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区成立了猪牛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经贸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区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肉食市场工作的领导。同时,指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组织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区经贸部门负责管理市区猪牛屠宰和肉食流通行业,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畜牧部门负责市区猪牛屠宰的检疫及监督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市区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猪牛肉食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猪牛肉食的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猪牛屠宰管理和协同查处对抗肉食稽查执法案件;财税部门负责猪牛屠宰有关税费的征管工作,从而形成了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充实区肉食稽查队力量。从区直单位抽调10人参加肉食稽查工作,使区肉食稽查队从原来的20人增加到30人。
2、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营造舆论声势;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规定的精神以及猪牛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市民认识到“白板肉”和私屠滥宰的危害,做到自觉抵制“白板肉”,支持搞好猪牛屠宰管理工作,为肉食稽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执法环境。同时,设立了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对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肉”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3、开展行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日常整治。由区肉食稽查队每天在市区巡逻,局部打击市区地下屠宰场和“白板肉经营档点”;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由区政府组织经贸、工商、税务、公安、民兵应急分队和肉食稽查队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如3月17日和18日,我区组织300多人的肉食市场整治工作队,对市区的地下屠宰场和“白板肉”经营档点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共罚没“白板肉”1200多公斤,收缴肉案80多副,并对罚没的物品进行销毁,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嚣张行为。
4、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在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大行动的同时,为规范好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维护好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区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检疫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严格的检验程序对定点屠宰的猪牛肉进行检疫,确保不出现注水肉、病害肉,净化市区肉食市场。另一方面,加大非法外来肉食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来自 、 等地未经检疫的猪牛产品,杜绝外来未经检疫的猪牛产品进入市场,维护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二、存在问题
1、存在肉食品管理盲点。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目前仍然难以监管市区宾馆、酒楼、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和肉食加工厂等单位的猪牛肉食品流通和使用,导致上述用肉单位肆意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给肉食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2、肉食稽查暴力抗法案件不断。近年来,我区肉食稽查队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多次受到一些非法贩卖“白板肉”的屠工的袭击,致使多名肉食稽查队员受伤住院。这些暴力抗法和恶意伤害执法人员案件虽然得到公安部门受理,但都没有处理结果,导致部分不法屠工有恃无恐,愈加嚣张,严重扰乱了肉食市场秩序。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市政府重新颁布加强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为的通告,明令禁止一切组织和个人私自屠宰、销售猪牛肉食,并明确市区所有宾馆、酒楼、工厂、企业、机关和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及肉食加工厂,不得采用肉联厂以外的猪牛肉食产品。
2、建立购肉登记制度。参照其它市的做法,建议市政府建立购食登记制度,一方面要求宾馆、酒楼、工厂、机关、学校和肉食加工厂等用肉单位建立专用登记帐册,注明肉品的供货、检疫检验证明和使用量,以加强政府对用肉单位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求超市、肉贩等肉食零售商需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据,标明市场名称、档位编号、肉品名称、单位、重量、金额等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和追溯肉源。
3、加大肉食抗法行为处理力度。建议市政府责成公安部门,迅速、严肃处理肉食暴力抗法行为,对近年发生的多起肉食暴力抗法行为立案侦查,追究抗法人员责任,严惩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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