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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汇报

时间:2023-02-24 14:52:48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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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汇报

   
       一、总体情况
       我区下辖海沧镇、东孚镇2个镇党委,27个行政村党支部,1个农场支部(海沧镇古楼农场),2个居民区党支部(海沧居民区党支部、海发居民区党支部)。共有农村党员1920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45.7%。农村党员中预备党员34人;女党员289人;35岁及以下427人,占22.2%,36至45岁249人,占13.0%,46岁至60岁593人,占30.9%,60岁以上651人,占33.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97人,占5%,中专(高中)文化程度401人,占20.9%,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1422人,占74.1%。从我区农村党员队伍结构看,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实际情况。
       我区现有村(场、居)两委干部217人(支部班子129人,村委班子88人),其中党员184人(预备党员11人),平均年龄40.2岁,45岁以下142人,占65.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7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103人,占47.5%,妇女35人,占16.1%。村(场、居)主干(书记、主任)59人,其中党员49人(预备党员3人),平均年龄43.5岁,45岁以下34人,占57.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17人,占28.8%,妇女3人,占5.1%。行政村党支部中,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较好的有8个,一般的18个,较差的2个。村级集体资产薄弱的有9个,有1个村支部3年没有发展党员。
       一年来,我区为全面加强镇、村工作,推动镇、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奔富裕型小康步伐,服务我区的“三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全面、扎实、深入、持久地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区、镇各级分别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党建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较健全。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较好,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自查、有整改、有总结,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重点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上新台阶。去年7月份开始,我区在海沧镇的渐美村、古楼农场和东孚镇的凤山村、芸美村开展了以“党员联系户、村干部联系村民小组,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村民致富,把党员培养成能人、把能人培养成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联双评”、“双带双培”活动试点,即“四双工程”活动试点。其目的也是让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结合实际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带创”能力。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次有益探索。
       3、加强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几年来,各支部都能加强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目前,大部分农村支部都有比较规范的党员活动室,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其他制度都比以前得到进一步规范、落实。
       4、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支部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发展党员,使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得到改善。去年共发展农村党员19名,其中村委会干部3名,高中以上学历  8名,占42.1%,35岁以下10名,占52.6%。
       5、建立和完善村议事决策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支部能善于用民主的方法凝聚群众、团结群众,以便指导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工作。
       1、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区、镇各级党委、政府能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委成立了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了相应的职责与任务,形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分析解决问题,落实措施责任的制度。各镇、村也调整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村调整充实了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主要由老人协会会长、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负责对本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去年初,区委制定下发了《海沧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两镇均建立并实行村财镇审制度,如海沧镇修订完善了《海沧镇农村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的规定》,对各村资产管理、使用接待费用开支等财务管理工作以及村干部工资补贴标准进行了重新规定。进一步规范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的运作,对全镇村财继续实行“三统一”管理制度。通过统一记帐办公、统一帐前审核、统一帐后审计,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有效地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对提高财务公开的透明度,严肃财经纪律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起到了重要作用。海沧镇还实行村务公开备案制度,要求各村每个月公开的村务管理内容(如财务情况、村干部补贴等)要送镇公开办备案,以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村贯彻落实村务公开的情况。东孚镇进一步完善农村村财镇审、村务公开、公开招投标、零接待“四项制度”。各村能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工作细则、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制度。
       3、加大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意识。我们始终重视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要求各级组织通过宣传栏、会议等途径以及其它各种场合,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实施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等。例如,两镇针对去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部分村主干和业务人员首次走上村务管理岗位,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要求和做法不够了解的情况,多次利用各村主干例会、各种业务人员工作会议等机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办法加强对村主干和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村主干、业务人员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工作水平。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得到增强,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基础。
       4、抓好硬件建设,拓展公开内容。我们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大投入支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从资金上保证村务公开硬件设施建设。目前为止,全镇30个村(场、居)全部在村民集中活动的地段(路口)设置了1块以上的不锈钢公开栏,另外还有不少普通公开栏。我们要求各村必须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公开程序要符合规定,公开内容要真实、完整、规范,凡上栏公开的所有资料都要指派专人及时整理归档,无建档的视为无公开。同时区、镇各级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到各村检查指导工作,要求各村着眼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引导各级不断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强化村民代表会议职能,使广大村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督,共同参与村务管理。各村级党支部也能通过党员大会的渠道,向党员通报村级事务和重大事项,集中党员管理本村事务的意见。所有村级党支部每季度都按规定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半数以上的村党支部每月固定时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三)进一步理顺好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
       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民自治中同时存在的两个村级治理的政治组织。过去存在党支部与村委会相互对立,各自依靠一势力对着干,一方强调党的领导,忽视村民自治,一方强调自主,拒绝党的领导,对一些事务相互扯皮、互相推诿,没有形成合力,凝聚力、战斗力不高等情况,我区针对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和原因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有力的制度和措施加以解决。一是明确职责,依法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各镇认真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村干部能明确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范围,杜绝双方争权夺利,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发生,一切都能依法维护、保障村民自治的权利,保证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方针和路线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落实党领导村民自治的具体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村民自治权利,有利解决了当前存在的村两委职责不清,工作不顺的现象。三是加强引导,确保村两委关系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各镇注重通过以会代训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多方面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广大村两委干部能正确处理好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和班长与成员的关系,不断提高村两委的战斗力、凝聚力,真正发挥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村民自治和其他村级组织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一是组织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党员教育不够,党员管理不足等现象,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着淡化政治的不良倾向。二是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创造力不够突出,特别是在如何充分结合本村的实际,加快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方面措施还不够有力。三是个别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因换届选举遗留问题和农村家族势力等因素干扰,个别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工作互相推诿,个别村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群众威信低,领导核心作用大打折扣。
       2、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一是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带、创”能力不明显。全区村“两委”干部217名,其中年龄最高56岁,45岁以上75名,占34.6 %;大专学历7名,占3.2%,高中以上学历103人,占47.5%,初中以下学历107人,占49.3%。村干部文化素质偏低直接导致工作思路狭窄,领导和创新能力不够,在带领农民致富、带动一方经济发展方面“带、创”能力不强。再者村干部工作待遇偏低,卸任后没有保障;部分村还因村财薄弱,村干部工资长年受到拖欠直接影响工作积极性,目前,由于农村大部分有一定文化、脑子比较灵活的青壮年劳力都外出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从而使村干部的选拔缺乏应有的后备人选,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的工作难度加大。二是农村党员先进性不明显。党员队伍结构呈现明显的“老龄化、低文化”。据统计,两镇1920名农村党员中,55岁以上的就有846名,占农村党员总数的44.1%;小学以下文化程度848名(其中文盲69名),占农村党员总数的44.2%;高中文化程度党员302名,仅占农村党员总数的15.7%,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97名,仅占农村党员总数的5.0%。年龄结构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使培养农村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形势严峻。真正有能力、有志向带领群众致富的党员不多,党员干部未能在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个别党员党性观念、宗旨观念淡薄。在开发建设中混同于一般群众,先模作用不突出。近年来发展党员虽然注重了对年龄、文化、素质的要求,但总体情况仍不理想,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善,且分布也不够合理。三是党员联系农户制度未形成有效的规模。目前在两镇四个村(海沧镇的渐美村、古楼农场和东孚镇的凤山村、芸美村)进行了“四双工程”的试点,建立了党员联系户、村干部联系村民小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其他村还未形成有效的制度和规模,工作虽有开展,但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没有真正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员在农村征地拆迁、打击“六合彩”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流于与一般老百姓为伍的地步,没有有效地做好引导和对群众的帮扶工作。
       3、村集体经济薄弱,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目前我区两镇经济发展不平衡,海沧镇各村村财大多数充足,但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征用的补偿款。由于缺少投资渠道和项目,资金只好放在银行储蓄取息,难以寻求其他增收来源,集体经济缺乏造血功能。目前,只有霞阳村投资数千万元兴建外口公寓,温厝村与土地开发公司合作投资数百万元购买通用厂房,东屿村投资千万元开发海鲜批发市场,其他各村至今都尚未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集体经济发展艰难。东孚镇各村的村财普遍比较薄弱,2004年,全镇12个村,村均集体年收入仅为9万元,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4个,占33.3%,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1个,仅占8.3%。村级组织的这种经济状况,不仅使村干部工作举步维艰,也导致了村干部的待遇难以有效保障,进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另外因开发建设土地被征用,造成大量的失地农民,富余劳动力出路堪忧。
       4、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虽然目前多数村都建立了不少村务管理制度。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为“四重四轻”:一是重形式、轻内容;二是重一般、轻热点;三是重公开、轻反馈;四是重事后、轻事前。有的村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共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有的村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充分,不讲民主或不讲集中,都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党支部的领导作用。
       5、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完善。由于法制不够完备,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民主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认为《组织法》规定的实行村民自治,偏离农村实际;搞民主选举,不但劳神费钱,而且选出来的干部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影响村级组织整体功能。有的则片面强调村民自治,认为村里一切工作依法应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不能插手村里的事务。另一方面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受到宗族、宗派势力干扰。近几年来,由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群众性文体活动较少,农村政策、法制教育几近空白,宗族、宗派势力抬头,一些村民受这些势力影响,往往将选票投给本派本族人士;少数村干部也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家族利益的代言人。在个别宗派势力严重的村,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家族利益,采取贿选、无原则许诺等不正当手段竞选而走上村级领导岗位,干扰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四、对策与建议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因此,在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时,也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特点,从而使我们的视野和眼光,既有对历史的反思,又有对未来的展望和前瞻,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1、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要通过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在新形势下驾驭全局的能力。一是选准配强村“两委”班子带头人。通过严格的考察、培养和适当的激励机制,把一批政治素质高、能力强、党委满意、党员拥护、群众放心的人才吸收到班子中来;二是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党支部要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适用于新时期农村的现代管理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采取民主的方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增强政策观念,提高政策水平,把国家政策变成群众的行动;改进支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增强群众的观点,密切党群关系,始终把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支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三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督促各支部制度建设。深入抓好“四双”工程 ,真正做到把党员培养成能人,把能人培养成党员,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村民致富。同时,加大选拔优秀青年干部到农村挂职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2、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一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新水平。二要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要采取有利措施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性,注重从农村工作一线、文化素质较高、具有一定致富本领的青年“能人”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适当提高妇女党员在新发展党员中的比例,通过努力,逐步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结构。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切实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要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党员管理。通过开展评议,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对于没有违纪,但各方面表现没有体现先锋模范作用,不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及党内教育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明确告诫,告诫不改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3、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途径,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在为农民服务、调整产业结构上想办法,做文章,以创新的精神,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部资金,发展地方经济,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等途径,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途径,实行“一村一主业一特色”的发展路子,如吴冠村的水产养殖,东屿村的餐饮,青礁村的旅游,东埔村的玛瑙,霞阳、新安村的房屋出租等。引导群众闯市场,调结构。政府从中协调、引导,让大企业周围的村庄主动向企业靠拢,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挂钩合作关系,为企业做好外围配套(如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餐饮、员工居住安置)服务,把贞庵与电厂挂钩的经验、霞阳与夏新村企合作的典型等进行推广,同时,大力争取、收集企业用工岗位,拓展就业空间,加大灵活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及各种职能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使群众增收的同时,为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财富,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4、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已制定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村务公开的新办法,激发农民参与村务、材财管理、监督的积极性,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真正行之有效,不流于形式。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以清理财务为突破口,确定村务公开内容,着力抓好财务公开。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加强交流。针对各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情况,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确定几个工作效果好的村作为示范点,加大对他们的培养、总结、宣传力度,在此基础上开展各村工作交流,带动全镇各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上新台阶。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和章程。促进村务公开经常化。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对于工作不到位的村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同时,要充分支持、保障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
       5、妥善处理镇村关系,正确引导村民自治活动。镇党委要深入调研、掌握各村级基层组织的总体情况,并加以引导和规范,要把加强村“两委”规范化建设与完善村民自治结合起来,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要经常组织村组干部的培训,帮助村民学习掌握村民自治的工作业务,教育、引导村民提高民主法制意识,学会行使民主权利。并定期深入各村了解检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的情况,对照法律规定和工作标准,对有关村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在工作上尽量做到不谋而合,努力在“行政指导”和“协助”上寻求工作结合点,使村委成员明确认识到村民自治的目的是为了村民办好自己的事情,政府的行政指导也是为了督促村委会办好村民的事情,两者目标是一致的,并在工作中不断地实践和强化这一认识。
       6、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以坚持和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为着落点,明确村两委职责范围,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的沟通协调。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同意受理议案和负责召集,涉及重大村务的议案必须提交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村支部在对待和处理同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时,要坚持五条原则:一是对村民自治的民主权利,村支部要维护不要干涉。二是对村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支持不要包办。三是村支部要保证村民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做到该管的不推,不该管的不揽。四是对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时,要帮助不要旁观。五是对上级党委和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或者突击性任务,村支部与村委会要分工不要分家。
       总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全党的一件大事,需要全党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只要我们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有效,工作上真抓实干,就一定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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