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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重点工作安排汇报材料
医保局重点工作安排汇报材料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医保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意义重大。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制定如下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局按照新医改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逐步完善城乡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大力提升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积极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在省、市委的领导下,按照人社局的安排部署,我局继续做好"三险"工作。重点做好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推进医保市级统筹、抓好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兑现、深入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建立和探索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购买大病商业保险、创新 "两定"监管等方面工作,以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千方百计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
三、主要措施和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三险"参保覆盖面。一是按照人社部要求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保证基本医保覆盖全民,保证工伤和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二是加强协调,尤其是要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在校学生参保率不下降,力争实现"应保尽保"目标实现。三是在已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推进"同舟计划"实施,普及建筑业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知识的宣传和讲解,扩大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范围,解除建筑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稽核,力争全年稽核参保单位达到20%,确保各项基金足额征缴到位。五是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生育保险待遇,减轻女性职工生育和工作压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女性职工合法权益。
(二)力争医保民生实事见实效。一是全面推进医保市级统筹。为保证医保市统筹工作稳步推进,在推进阶段,允许具备条件的县(市)可执行全市统一的市级统筹政策,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可先实行缴费政策的统一,在年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待遇水平上可执行当地原有的政策,待基金统收统支后,再执行全市统一的市级统筹政策。二是抓好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兑现工作。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组织商业保险公司及时兑现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三)全力落实政府督办事项。一是深入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报销上限最高提升到15万元。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二是建立和探索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上半年完成考察、起草《xx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工作,下半年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报市政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成后,将我市医保软件、网络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对接测试,平稳运行后,启动实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省内医保定点医院即可实现即时结算。
(四)进一步加强"两定"监管力度。一是结合当前形势,在国家要求取消"两定"的审批后,拟重新规范"两定"管理,出台新的"两定"协议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以此规范"两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研究开发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努力在"两定"监管上取得新突破,逐步实现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及时、高效监控,提高审核、稽查的精确度,实现监管的精细化。三是借助欺诈骗保纳入刑法,加强反欺诈宣传,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发挥震慑作用,挽回各类违规行为给基金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大"两定"投诉案件的受理力度,对投诉情况属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不受侵害。
(五)努力提高经办能力。一是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习气,树立良好"忠诚、团结、敬业、奉献"的医保形象。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三大保险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并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为政府在医保谋划全局,破解难题,做好前瞻性研究方面提供有效服务。三是加强医保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深入学习医保知识,准确领会医保政策,熟练操作经办业务流程,力争使每个职工都成为医保工作的行家里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政府放心、参保对象满意的医保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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