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粮改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标题:市粮食局粮改汇报材料
抓好粮改试点,深化企业改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国资委于今年3月初召开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我局在吃透文件,掌握政策,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和农发行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度推进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经过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制定了《鞍山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经局党委反复调研论证,我们选择了鞍山市第五粮库为国有控股改制的试点企业。在市国资委、劳动再就业局、国税局、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农发行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鞍山市第五粮库现已完成了国有控股的改制,正式注册为“鞍山市银珠米业有限公司”,企业前景看好。
现在把我们的做法具体汇报如下:
一、把握粮改大局,认清改制趋势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粮食是我们国家现有的三大安全体系之一(国防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是真正结束建国以来粮食“四统一”计划经济的划时代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改革的战略方针。做为粮食重要载体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22年后,由国务院明确提出体制改革的指导方向,并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确定为三条路,即: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资本退出。
我们通过吃透文件,把握政策和学习考察后,认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改制,就大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而言,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种过渡。当国家与地方储备粮体系羽翼丰满,足可以宏观调控国内粮食市场时,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最终要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条路,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实施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要把握大局,认清方向,能走两步的,不走一步,能一步到位的不搞过渡。但从市本级和海、台、岫的实际情况看,改制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还将承担起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一是,做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国家和地方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二是,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但要从过去的计划主渠道变为市场主渠道。三是,认真落实市政府《粮食安全供应紧急供应预案》。在特定情况下要承担起平抑粮价,保证供应,稳定民心的特殊使命。四是,立足生存,加速发展,服从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局。五是,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要起到联结农户、商户、消费者的龙头企业作用,为解决“三农”问题尽职尽责。从以上这几点考虑,我市还必须保留一部分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那么就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改制的两种过渡模式而言,国有独资的改制没有什么实质上意义,而国有控股的改制更接近最终目标。这两种模式具体表现为“八个不一样”。①适应的范围不一样。如果一个粮库历史包袱重,政策性挂帐认定的少,无力支付职工身份置换等改革成本,只能走国有独资这条路。相反,如果一个粮库历史包袱轻,政策性挂帐认定充分,有能力支付改革成本,就要毫不犹豫地走国有控股这条路。②改制的深度不一样。国有独资是一小步,而国有控股是革命性的一大步。③性质不一样。国有独资的国有性质没有变,国有控股的性质已变为股份制企业。④职工身份不一样。国有独资企业的职工仍然是国有职工,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身份已经置换,既是新企业的股东,又是新的员工。⑤分配方式不一样。国有独资企业只能是在按劳分配上加点花点。而国有控股企业在继承和创新按劳分配制度的同时,又实施按股分红制度。⑥法人治理结构不一样。国有独资企业没有股东会,只能实施“两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而国有控股企业才能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会一层的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⑦对资产和效益的关切度和责任心不一样。国有企业的产权是虚置的,劳动者对其关切度和责任心不强。做为出资人的股东兼劳动者对企业资产保全、开源节流的责任心远远高于国有独资企业。⑧争取优惠政策可靠程度不一样。国有独资改制目前最大优势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免增值税政策。而国有控股改制能否继续享受免增值税政策尚无定论。
通过认真学习和调研,使我们对粮改的大局和改制的最终趋势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为我们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改革方案,确定改制目标
今年2月18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农发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度推进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然后依据《鞍山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经局领导班子反复论证,制定了《鞍山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主要阐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总体目标: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战略重组,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我们制定的总体目标,可以浓缩为“321”工程。即:三项原则,两条底限,一个提高。三项原则是: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这是我们研究国有粮食企业所有改制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尺子。二条底限是:储备粮指标不能丢,免增值税政策不能丢。因为国家及地方粮食储备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担负宏观调控责任的主业,同时也是唯一的补贴来源。而免增值税政策是国家给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目前我们玉米经营的毛利率仅为1.8。如果免增值税政策丢了,企业将无法生存。一个提高是提高效益。即包括社会效益,又包括经济效益。
2、目标:原定方案是2005年基本完成全市70户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任务。但由于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全省推迟到9月末,鞍山该项进度又比较落后,完成难度很大。其中:市本级6个粮库全部改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五粮库已经完成,其他5个粮库已制定了改制方案。天翔、粟邦、天星粮油工业公司力争年底进入破产法律程序。海城、台安、岫岩、千山区粮食局也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力争尽快完成省、市考核的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任务。
3、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原则。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原则。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实策的原则。四是,坚持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五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局制定的方案中,还就如何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问题,如何抓好粮食财务挂帐,减轻企业负担问题,如何用好用足优惠政策问题,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的主导途径问题都做了详细安排,使我局制定的改革方案具有了方向性、目标性、时限性和可操作性,有力地指导了全市榜上有名的70户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这是群策群力的集体智慧结晶。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
由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尚属首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异常复杂,任务繁重艰巨。起码在全省范围内还没有进行实质性操作的。为保证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加速、规范、有序地完成改革任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上下联动,责任分工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吉盈同志任组长。
局党委班子6名成员任副组长。
成员有: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粮食局局长、市本级6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代表和局机关三名处长,办公室设在我局财务处。同时建立了7个改制推进组。
四、抓好改革试点,深度推进改制
为了积极稳妥地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们采取了先搞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经局党委反复研究论证,我们选择了鞍山市第五粮库做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控股的改制试点。我们的理由是:鞍山市第五粮库为我局直属中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职工674人,其中:在职职工387人。离退休职工287人。由于企业坚持了管收储粮,吃市场饭,走改革路的发展战略,连续13年盈利。截止到今年3月末,企业资产总额23023万元,负债总额17322万元,企业净资产5701万元,资产负债率75。而且企业领导班子为官廉、从政勤、决策准、办事公;职工队伍素质高。该库生产的银珠大米出口到14个国家和地区,产品知名度高。这其中的最关键问题是企业自身有资金,完全可以支付改革成本,操作起来容易。
在选定第五粮库做为试点单位后,经过近3个月的准备,于今年2月23日,我局制定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和《职工安置预案》两个草案。在国资委和劳动再就业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完全依法规范操作,具体程序是:
1、两个预案自2月23日完成后,正式报到市国资委。
2、我局组织专家并邀请国资委、劳动再就业局等对第五粮库改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3月2日,第五粮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部表决通过两个预案并形成了决议。
4、3月18日我局正式向市国资委上报了《关于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申请》。
5、3月21日,国资委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提出了初审意见,同意按国有企业改制操作程序的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6、3月28日,国资委分别委托鑫鑫会计师事务所和千惠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鞍山市第五粮库进行审计评估。4月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5月8日出具了评估报告。经核实验证,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拟改制为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
7、6月8日由我局正式制定《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方案》和《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
8、6月14日,鞍山市第五粮库召开第十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鞍山市总工会三位领导同志,市劳动再就业局主管部门领导,辽宁弘扬律师事务年的律师、我局王吉盈局长和局班子三名成员参加了会议。五库这次职代会的48名职工代表,听取并审议了改制方案,通过了募股方案和持股会章程。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结果是:46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高票通过。
9、6月16日,我局按程序召开改制论证会,请中介机构和全市各有关单位的改制专家、审计评估机构共20人专家进行论证,与会专家对两个方案当场提出了16条改进意见。修改完善后,一致认为“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在市粮食局的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始自终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合理,要件齐备。两个方案不仅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改制后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与创新精神,更好地承担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承担的国家义务,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实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利税水平,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局”。
10、6月28日,鞍山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的批复》。7月11日,李伟家副市长批示同意。
11、目前新改制的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已注册完毕,正在进入产权交易操作程序。
我局8月初成立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监管小组”。对第五粮库改制中两个方案中的规定是否完全履约进行为期3个月至一年监督,待其完全履约后,上报国资委审请验收。
总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面,在全省率先走出了第一步。但我们深深感到抓好全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还任重道远。有些政策我们掌握的还不透,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与改制的要求相差太远。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吃透精神,把握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力争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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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战略重组,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我们制定的总体目标,可以浓缩为“321”工程。即:三项原则,两条底限,一个提高。三项原则是: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这是我们研究国有粮食企业所有改制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尺子。二条底限是:储备粮指标不能丢,免增值税政策不能丢。因为国家及地方粮食储备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担负宏观调控责任的主业,同时也是唯一的补贴来源。而免增值税政策是国家给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目前我们玉米经营的毛利率仅为1.8。如果免增值税政策丢了,企业将无法生存。一个提高是提高效益。即包括社会效益,又包括经济效益。
2、目标:原定方案是2005年基本完成全市70户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任务。但由于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全省推迟到9月末,鞍山该项进度又比较落后,完成难度很大。其中:市本级6个粮库全部改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五粮库已经完成,其他5个粮库已制定了改制方案。天翔、粟邦、天星粮油工业公司力争年底进入破产法律程序。海城、台安、岫岩、千山区粮食局也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力争尽快完成省、市考核的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任务。
3、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原则。二是,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原则。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企实策的原则。四是,坚持产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五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局制定的方案中,还就如何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问题,如何抓好粮食财务挂帐,减轻企业负担问题,如何用好用足优惠政策问题,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的主导途径问题都做了详细安排,使我局制定的改革方案具有了方向性、目标性、时限性和可操作性,有力地指导了全市榜上有名的70户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这是群策群力的集体智慧结晶。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
由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尚属首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异常复杂,任务繁重艰巨。起码在全省范围内还没有进行实质性操作的。为保证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加速、规范、有序地完成改革任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上下联动,责任分工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
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吉盈同志任组长。
局党委班子6名成员任副组长。
成员有: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粮食局局长、市本级6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代表和局机关三名处长,办公室设在我局财务处。同时建立了7个改制推进组。
四、抓好改革试点,深度推进改制
为了积极稳妥地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们采取了先搞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经局党委反复研究论证,我们选择了鞍山市第五粮库做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控股的改制试点。我们的理由是:鞍山市第五粮库为我局直属中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职工674人,其中:在职职工387人。离退休职工287人。由于企业坚持了管收储粮,吃市场饭,走改革路的发展战略,连续13年盈利。截止到今年3月末,企业资产总额23023万元,负债总额17322万元,企业净资产5701万元,资产负债率75。而且企业领导班子为官廉、从政勤、决策准、办事公;职工队伍素质高。该库生产的银珠大米出口到14个国家和地区,产品知名度高。这其中的最关键问题是企业自身有资金,完全可以支付改革成本,操作起来容易。
在选定第五粮库做为试点单位后,经过近3个月的准备,于今年2月23日,我局制定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和《职工安置预案》两个草案。在国资委和劳动再就业局等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下,完全依法规范操作,具体程序是:
1、两个预案自2月23日完成后,正式报到市国资委。
2、我局组织专家并邀请国资委、劳动再就业局等对第五粮库改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3月2日,第五粮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部表决通过两个预案并形成了决议。
4、3月18日我局正式向市国资委上报了《关于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申请》。
5、3月21日,国资委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预案提出了初审意见,同意按国有企业改制操作程序的规定,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6、3月28日,国资委分别委托鑫鑫会计师事务所和千惠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鞍山市第五粮库进行审计评估。4月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5月8日出具了评估报告。经核实验证,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拟改制为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
7、6月8日由我局正式制定《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方案》和《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
8、6月14日,鞍山市第五粮库召开第十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鞍山市总工会三位领导同志,市劳动再就业局主管部门领导,辽宁弘扬律师事务年的律师、我局王吉盈局长和局班子三名成员参加了会议。五库这次职代会的48名职工代表,听取并审议了改制方案,通过了募股方案和持股会章程。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鞍山市第五粮库职工安置方案》。结果是:46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高票通过。
9、6月16日,我局按程序召开改制论证会,请中介机构和全市各有关单位的改制专家、审计评估机构共20人专家进行论证,与会专家对两个方案当场提出了16条改进意见。修改完善后,一致认为“鞍山市第五粮库的改制在市粮食局的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始自终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合理,要件齐备。两个方案不仅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改制后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与创新精神,更好地承担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承担的国家义务,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实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利税水平,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局”。
10、6月28日,鞍山市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的批复》。7月11日,李伟家副市长批示同意。
11、目前新改制的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已注册完毕,正在进入产权交易操作程序。
我局8月初成立了“鞍山市第五粮库改制监管小组”。对第五粮库改制中两个方案中的规定是否完全履约进行为期3个月至一年监督,待其完全履约后,上报国资委审请验收。
总之,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方面,在全省率先走出了第一步。但我们深深感到抓好全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还任重道远。有些政策我们掌握的还不透,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与改制的要求相差太远。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吃透精神,把握政策,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力争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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