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持工作的调研报告
落实国发[2008]17号文件精神,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是当前的一项重点。近日,结合“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县委组对我县该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
1、后扶政策体现党委政府的人本理念。调查中,我们发现,政策出台后,广大移民群众无不欢欣鼓舞,多数非移民群众也表示总体认同。他们认为,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为了尽快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农业经济体系,采取了“先生产、后生活”的做法。在当时特定背景下,水库移民所得到的安置补偿标准较低,他们“舍小家、顾大家”,作出了重大贡献,重建家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绝大多数移民现在生产生活条件仍然十分艰难。事情过去数十年后,国家能够历史地、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采取有力的措施补偿移民及其后代,让广大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再次证明了国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实际行动。
2、后扶政策能够缓解移民的现实困难。走访移民户时,他们这样测算:以一个三口之家的移民户为例,人均每年扶持600元,该家庭年均纯收入便增加1800元,20年累计增收3.6万元。按照现有的物价标准,这笔扶持资金可以供应一个小孩初中毕业,可以为一个残疾人或老年人提供20年的基本生活费,可以购买这个家庭一年的农药、化肥、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可以为这个家庭盖一间120平方米的平房,可以帮助这个家庭足额缴付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并分担相当部分医疗费,等等。可见,人均600元的扶持资金,对于一个农村家庭而言可以解决许多实际困难。
3、后扶政策有利于推进移民新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紧缺的是资金投入。此次后扶政策除了按照人均每年600元的标准直接扶持水库移民20年外,还出台了配套的项目扶持政策,第一期按照每名移民1000元的标准扶持5年,这无疑给移民新村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提供了大笔资金。如果按照省、市下达给我县8座大中型水库的10095名移民指标计算,5年内我县将获得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加上600元扶持资金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整个项目建设资金数目更大,将会彻底改善移民村组的基础设施状况。如果这笔资金中60用于乡村道路建设,可以硬化乡村道路200公里以上。
二、一件复杂的具体
1、移民身份难界定。我县9座大中型水库中,除了正在修建的皂市水库外,其他8座都已历经很长时间,最早的首桥水库距今已半个多世纪,最近的三江口水电站、南溪水库距今也有20多年。由于当时没有规范的文书档案,相当部分移民缺少档案资料,加上年长月久,大部分水库的移民档案已经残存不齐。我县8座老水库中,仅有寺垭水库和东泉水库的部分移民档案保存至今,三江口水电站的移民档案在改制期间不知去向,其它水库的移民档案尽皆销毁。真正有文字依据可核实的移民身份只有1000多人,不到全部移民的十分之一。目前,我县超过九成的库区移民只能依靠当地群众公认和村组证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认定的移民身份的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
2、扶持方式难协商。调查发现,由于扶持方式存在“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灵活性,而扶持资金直接关系到移民和安置村原住村民的切身,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比较尖锐的矛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老水库移民认为,自己为水库建设作出了巨大牺牲,国家出台新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补偿,资金应该发放到移民个人;而安置村原住村民则认为,当时移民安置时大多以“一平二调”的方式进行,他们为移民无偿提供了生产资源,多年来,政府和当地群众对他们进行了扶持,目前移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当地居民,只给移民发钱有失公平。
3、现有指标难满足。[2008]国发17号文件明确规定,对2008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应该登记的后扶移民数远远超过省市下达的移民指标。省、市核定石门8座老水库(水电站)后期扶持人口指标是10095人,但石门《水利志》上反映的8座老水库的原迁移民人数是9548人,按国家核定各省移民现状人口指标平均自然增长率千分之1578计算,到2004年底,8座老水库移民现状人口指标应该是13451人,加上2005年和2008年上半年的增长人数,初步核定的扶持人口近1.5万人,超过扶持人口指标4000多人,尽管人员严格按照政策核实人口挤水分,但人口指标不足的问题仍然严峻。
4、边缘问题难解决。在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申报登记过程中,以下几种与水库建设紧密相关的移民所反映的困难,从情理上讲应该给予关照,但从此次后扶政策中找不到直接依据。一是政策性农转非。如二都乡的竹园塔村217人和楚江镇的双红居委会138人在三江口水
电站修建后,为了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85年政府统一将他们转为非农户口,而这部分人现在仍然居住在原地,依然从事农业生产。二是土地全淹,应该搬迁而没搬迁。如在三江口电站修建时,新关镇安乐村有3个组土地全淹,4个组人均土地面积不到2分。三是原迁移民及其后代结婚后,夫妻一方农专非,其配偶及其子女的要求登记。四是原迁移民及其后代娶进、入赘但户口多年没迁进的要求登记。五是移民的子女没有及时上户的要求登记。六是非政府组织自行搬迁的人员要求登记。七是小型水库搬迁人员要求登记。
三、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要切实保障基层经费。后期扶持量大,情况十分复杂,要把做实,县乡要有专门的经费。石门县后扶持启动以后,县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拨付了专门经费,但这只基本保证了县本级。在乡镇,特别是移民大镇,后扶任务繁重,所需费用比较多。例如,蒙泉镇就反映,该项开始以来,镇政府已经支出会议、车辆等费用6万多元。建议上级政府,适当给予乡镇一定经费补贴。
2、要细致做好群众思想。由于事过境迁,后扶政策如天上掉下馅饼,引起各方争议。我们在做群众思想时一定要深入细致。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后扶政策是对曾为国家水库建设“舍小家、顾大家”的库区移民的一种补偿,维护移民利益是政策的核心;另一方面,要从顾大局处引导,集中资金用于公共项目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让移民长远受益,“两个可以”的扶持方式应该给予重视。通过两方面的,尽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尽力让部分非移民在移民资金项目建设中与移民共同受益。
3、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国发[2008]17号文件虽然对移民身份“一次核定,不再调整”,但又规定“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资金筹措“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可见,省、市政府将可能考虑移民指标过紧的现实矛盾,采取增加部分库区的移民指标等措施妥善解决相关群众的实际困难。我们一定要紧盯政策动向,积极争取支持。
4、要注意防止各种身份占用。由于此次后扶以移民人数为基本,移民补贴为每人每年600元、补贴20年,项目补贴为按人每年1000元、补贴5年,整个后扶资金力度大、资金多,而各地移民登记又因档案缺失难以保证真实性。调查中,就有人反映,部分非移民通过各种途径打招呼要求登记。而个别村组、乡镇为了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也在千方百计争取登记更多移民。为此,建议建立年审排查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严格移民登记。
5、要妥善安抚政策外影响户。虽然我们仍然有争取后扶指标的可能,但可以断定,政策性农转非、应迁而未迁、特殊原因未上户、被政府组织而自迁及小型水库移民等,与水库建设紧密相关的移民中必定有一部分人纳入国发17号文件及省市的配套文件的扶持范围。在今后的中,我们有必要在城镇低保、再就业等方面,优先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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