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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医疗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时间:2022-08-16 12:25:44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惠民医疗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强化人本意识,树立奉献精神
完善弱势群体医疗保障体系
2008年度的“惠民医疗工程”在各惠民医疗机构的积极实施下,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前期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存在问题,真正做到惠民、利民、便民,现提出进一步加强惠民宣传,夯实惠民医疗服务。

一、现状分析

我市卫生局于2006年7月份出台了《义乌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确定了以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为基础、困难群体为优惠对象、镇街中心卫生院为惠民医疗服务定点医院(下称惠民医院),以义乌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二院及其它公立专科医院为上级转诊医院的城乡一体化惠民医疗服务体系。

全市约7000余人享受惠民医疗服务,农村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以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享受定期救济的“三老”人员,12月份市卫生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了《义乌市惠民医疗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局也下发了救济证(可用于证明惠民医疗服务对象)。由于惠民医疗服务是一项新开展的业务,且开展的时间短,今年市政府拨款70万元用于惠民医疗,但仅用掉3万余元此项专项经费。

二、存在问题

1、宣传不到位,惠民对象对政策了解不够。作为惠民对象的三类困难群体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许多惠民对象至今还不十分清楚惠民医疗服务的具体内容,减免及优惠幅度。许多医务人员也不熟知惠民服务“十免、十减、二限”内容。

2、惠民政策与惠民医疗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有一定的差距。三类困难群体收入本就不高,生了病大多是“扛着”,实在“扛不住”了,才会到医院看病,就目前的惠民医疗服务范围及优惠措施远不能满足惠民对象的现实需求。应加大基本医疗服务(门诊)惠民力度,最好能达到优惠80的程度,真正体现政府对惠民对象的健康救助,促进和谐社会、平安社会的建设。

3、惠民医疗报销手续繁琐。由于中心卫生院财务管理的需要,报销处设在总院,惠民服务对象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诊治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先全额交纳,再凭发票和惠民证到总院财务科核实、盖章、返回惠民医疗费用。过程较为繁琐,优惠金额也不大,使部分惠民对象不愿享受该待遇,与制订该项政策的初衷大相径庭。

4、惠民医院对惠民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参差不齐。治疗技术成熟的住院病种进行质量与费用控制,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孕妇平产接生:无并发症平产接生限额700元),部分医院还未实行。

5、惠民医疗服务对象不够明确。根据《义乌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惠民医疗服务对象为: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农村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以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享受定期救济的“三老”人员;3、怀孕妇女。其证件有市卫生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的《义乌市惠民医疗证》、民政局下发的《救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等,且后两种证件里没有惠民医疗服务项目优惠标准及惠民医疗记录。

6、惠民医疗考核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惠民医疗制度的落实需要一套较完善的考核机制来监督制约,否则就不能很好地发挥政策的作用。

三、解决办法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惠民医院要组建由医院一把手参加的惠民医疗领导小组,负责对惠民医院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医疗单位建立惠民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建立“惠民医疗对象个人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惠民医疗服务内容知晓率。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职工熟知惠民医疗服务内容和操作程序,提高对“惠民医疗工程”的知晓率。在就医过程中,要按照收费优惠、服务质量不打折的要求严格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服务流程,时时处处体现医疗单位对惠民对象的人文关怀。

3、简化报销手续,健全惠民医疗规章制度。各惠民医疗单位要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做好本职,设身处地的从惠民医疗服务对象的就医需求出发,不但在费用减免上使他们受益,更要让他们享受到就医过程中的便利,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同时要明确惠民医疗内容,要在门诊大厅制作含有“惠民医疗工程”优惠承诺内容、优惠前后价格对照表、就医服务流程图等内容的宣传设施,发挥好导医的引领作用。坚持服务目标、服务程序、服务过程、服务结果的一致性,积极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与费用控制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单病种平均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4、提高医疗质量,推行医疗单位之间辅助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度。充分发挥各医疗质控中心的功能,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辅助检查要做到设备标准化、条件标准化、操作标准化,要实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控制,定期检查医疗单位质控并及时通报结果


,奖优罚劣,以尽快促进该惠民、利民、便民开展。

5、统一惠民医疗优惠标准。义政[2001]100号文件《关于扶助残疾人的若干规定》中的第六条和《义乌市惠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中的“惠民医院惠民医疗服务项目优惠标准”其标准不一致。优惠标准幅度没有现行惠民医疗服务对象的优惠标准高,统一惠民医疗优惠标准有助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6、统一惠民证件,提高惠民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在《救济证》、《残疾证》加入惠民医疗服务项目优惠标准、惠民医疗记录或给他们重新发一本《惠民医疗证》。统一的惠民医疗服务证件有助于惠民医院惠民医疗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