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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工作计划
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工作计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xx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xx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x月xx—xx日,我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接受市级复评。市级评估发现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与评估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为确保均衡创建工作顺利通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全面落实市级复评整改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复评反馈问题
(一)创建宣传氛围不浓。一是乡镇宣传氛围不够。复评组先后深入双河、全军、桃岭、铁冲等乡镇,发现永久性宣传标语(标牌)设立较少,位置不够醒目,或是用条幅、横幅等临时性标语代替等,没有很好地起到创建宣传的效果。二是学校宣传氛围不浓。创建展板、宣传栏等还没有全部到位,没能有效通过培训、家长会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师生、社会广泛知晓。
(二)前三年教育投入没有达到法定要求。没有按要求落实"一个比例"、"三个增长",2013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较上年增长-2.09%,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76%;2014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较上年增长-6.61%,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33.79%,均没有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三)校际间差异系数部分指标过高。表现在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单项差异系数(越小越均衡)为0.7319,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单项差异系数为0.7222,远高于初中0.55的临界水平;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单项差异系数为0.757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单项差异系数为0.9308,生均图书册数单项差异系数为0.7862,远高于小学0.65的临界水平。
(四)小学、初中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不理想。表现在:一是分别是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达标率为84.93%,生均运动场地面积达标率为82.19%,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达标率为94.87%,均未达到95%.二是部分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仅3平方米,与标准的5平方米相差40%,势必导致大班额现象和功能室不足;部分学校生均运动场地面积不到标准的一半。
(五)小学教师缺编,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日常教学需要,制约了学校开足开齐课程。
(六)资料建设不够完善。一是层次不高,文件制度等基本停留在教育主管部门层面,政府层面政策措施等不多。二是表物不相符,如实验器材、计算机等设备没有到位,却有登记。三是对资料目录理解不准确,如"两个为主"落实情况一般为城市学校存在,而农村学校则不需要准备此项资料。
(七)学校常规管理不够精细。一是部分学校没有门卫室和配套的安保器材,没有相关安保与值班制度。检查组进入学校没有要求按规定登记。二是三牌(校名牌、留守儿童之家、督学公示牌)没有完全按要求挂在大门口。三是功能室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食堂和寝室管理不够规范。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单位
各乡镇(园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xx县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金政办秘〔xx〕176号)和与县政府签订的《xx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针对以上反馈问题,对照职责,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力做好均衡创建的各项补缺补差工作,为迎接6月中下旬省级评估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一)县创建成员单位的整改任务
1.县教育局:对市级复评意见进行积极整改,召开迎接省级评估验收调度会和资料员培训业务会;对学校创建工作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分片包保责任制,开展过程性督导,督促学校尽快整改;审核学校迎检资料等。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和校园文化建设任务;督查学校各功能室的建设、管理、使用;加强对学校课程开设的督查;实行均衡编班,控制班额,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及时掌握各校均衡创建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学校创建工作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的培训与持证上岗,确保开齐开足课程。
2.县财政局:依法落实"一个比例"、"三个增长",并与教育部门做好对接;各项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提供2013年以来有关义务教育法定经费投入的各类政策性文件、教育投入拨付凭证、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3.县人社局:做好xx年度教师招聘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年度退补大体相当,音体美等小学科教师基本达标;提供2013年以来有关义务教育教师补充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及佐证材料。
4.县编办:实行教师编制动态化管理;保证校长和教师的合理流动,确保每年教师县域内的交流数不少于10%;提供2013年以来有关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及佐证材料。
5.县国土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和扩容等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与划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提供2013年以来支持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佐证材料。
6.县规划局:及时办理义务教育学校新建项目的规划许可和审批,办理规划许可证,提供2013年以来支持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及佐证材料。
7.县住建局:及时办理义务教育学校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提供2013年以来支持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性文件等佐证材料。
8.县招投标局(县政府采购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相关设施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9.县公安局:会同乡镇政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对校园安保措施落实进行督查,确保校校有门卫室及相应安保器材,相关安保制度执行到位。
10.县消防大队:及时办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图的消防审核、备案工作。
11.县卫计委:及时做好学校饮用水和二次供水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1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乡镇政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杜绝校园周边200米内流动和非法经营摊点,及时办理和规范学校食堂相关证照。
13.县广播电视台:及时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开辟专题栏目,制作均衡发展迎检专题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的整改任务
1.造浓创建宣传氛围。6月10日前,在乡镇(园区)入口、交通要道旁及人口相对集中地带设立3块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标牌),确保醒目、清洁不污损,不得置于山腰或树林,不得用条幅等非永久性宣传标语替代。
2.及时落实辖区内学校新建校舍和运动场用地的征地计划,及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3.组织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教师、校长参加的座谈会,普及均衡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知晓度。
4.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落实沿路学校(教学点)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及减速带的设立。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
1.承担辖区内所有学校均衡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
2.积极落实市督导组、县教育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有效地做好省检前整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和县教育局汇报。
3.统筹做好辖区内村小、教学点的维修改造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4.负责督查审核辖区小学教学点创建资料建设及宣传彩页印制。
5.做好辖区内各项工作的自查自评,补缺补差,整改跟进。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重要跨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对待,集中精力,把握重点,制订整改台账,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三)进一步明确时限。各乡镇政府(园区)、县直有关单位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照各自的整改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6月10日前全面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各乡镇政府(园区)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义,力争使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统一思想认识,找准薄弱环节,加强宣传培训,确保人人知晓《检查学校工作表》10项标准和13项内容,形成全员参与、主动作为的良好局面。
(五)进一步强化督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县督查办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教学管理、素质教育推进、"薄改"项目实施、教师待遇提高以及教师合理流动等进行重点督查。县政府将适时召开调度会,对后进单位进行调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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