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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粮改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8-15 01:45:41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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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粮改工作汇报材料


        

  抓好粮改试点,深化企业改制

市粮食局粮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省、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资委于今年3月初召开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我局在吃透文件,掌握政策,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和农发行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度推进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经过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制定了《鞍山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地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经局党委反复调研论证,我们选择了鞍山市第五粮库为国有控股改制的试点企业。在市国资委、劳动再就业局、国税局、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农发行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鞍山市第五粮库现已完成了国有控股的改制工作,正式注册为“鞍山市银珠米业有限公司”,企业前景看好。

  现在把我们的做法具体汇报如下:

  一、把握粮改大局,认清改制趋势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粮食是我们国家现有的三大安全体系之一(国防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是真正结束建国以来粮食“四统一”计划经济的划时代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改革的战略方针。做为粮食工作重要载体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22年后,由国务院明确提出体制改革的指导方向,并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确定为三条路,即: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资本退出。

  我们通过吃透文件,把握政策和学习考察后,认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改制,就大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而言,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种过渡。当国家与地方储备粮体系羽翼丰满,足可以宏观调控国内粮食市场时,多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最终要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条路,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实施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要把握大局,认清方向,能走两步的,不走一步,能一步到位的不搞过渡。但从市本级和海、台、岫的实际情况看,改制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还将承担起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一是,做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国家和地方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二是,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但要从过去的计划主渠道变为市场主渠道。三是,认真落实市政府《粮食安全供应紧急供应预案》。在特定情况下要承担起平抑粮价,保证供应,稳定民心的特殊使命。四是,立足生存,加速发展,服从于服务于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局。五是,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要起到联结农户、商户、消费者的龙头企业作用,为解决“三农”问题尽职尽责。从以上这几点考虑,我市还必须保留一部分国有控股或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那么就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改制的两种过渡模式而言,国有独资的改制没有什么实质上意义,而国有控股的改制更接近最终目标。

  这两种模式具体表现为“八个不一样”。①适应的范围不一样。如果一个粮库历史包袱重,政策性挂帐认定的少,无力支付职工身份置换等改革成本,只能走国有独资这条路。相反,如果一个粮库历史包袱轻,政策性挂帐认定充分,有能力支付改革成本,就要毫不犹豫地走国有控股这条路。②改制的深度不一样。国有独资是一小步,而国有控股是革命性的一大步。③性质不一样。国有独资的国有性质没有变,国有控股的性质已变为股份制企业。④职工身份不一样。国有独资企业的职工仍然是国有职工,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身份已经置换,既是新企业的股东,又是新的员工。⑤分配方式不一样。国有独资企业只能是在按劳分配上加点花点。而国有控股企业在继承和创新按劳分配制度的同时,又实施按股分红制度。⑥法人治理结构不一样。国有独资企业没有股东会,只能实施“两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而国有控股企业才能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会一层的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⑦对资产和效益的关切度和责任心不一样。国有企业的产权是虚置的,劳动者对其关切度和责任心不强。做为出资人的股东兼劳动者对企业资产保全、开源节流的责任心远远高于国有独资企业。⑧争取优惠政策可靠程度不一样。国有独资改制目前最大优势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免增值税政策。而国有控股改制能否继续享受免增值税政策尚无定论。

  通过认真学习和调研,使我们对粮改的大局和改制的最终趋势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为我们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改革方案,确定改制目标

  今年2月18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农发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度推进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然后依据《鞍山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经局领导班子反复论证,制定了《鞍山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主要阐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总体目标: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战略重组,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我们制定的总体目标,可以浓缩为“321”工程。即:三项原则,两条底限,一个提高。三项原则是: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这是我们研究国有粮食企业所有改制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尺子。二条底限是:储备粮指标不能丢,免增值税政策不能丢。因为国家及地方粮食储备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担负宏观调控责任的主业,同时也是唯一的补贴来源。而免增值税政策是国家给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目前我们玉米经营的毛利率仅为1.8%。如果免增值税政策丢了,企业将无法生存。一个提高是提高效益。即包括社会效益,又包括经济效益。

  2、工作目标:原定方案是2005年基本完成全市70户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任务。但由于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工作全省推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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