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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堰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关注失地农民完善社会保障丁堰镇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招商引资、项目投入、全民创业、环境打造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几年在全市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中连续位居前列。招商引资、项目投入、经济的发展,依附的是土地资源,没有土地资源一切将无从谈起。作为一级党委政府,一肩肩负的是“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神圣使命,一肩扛着的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郑重许诺。如何处理好发展与用地的矛盾,如何关注失地农民,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做了一些初浅的探索,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2003看,我镇成功地引进了上海制皂集团整体搬迁的项目,新建一个占地450亩的专业工业园区,投资2.5亿元,需要拆迁农户64户,用地涉及95户,工程之大、用地之多,这在我镇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先例。任务之繁重,情况之复杂,也是我们工作中从未遇到过的。面对如此庞大的工程,我们深知:招商引资、项目投入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只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只要符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任务再大不可怕,困难再多不可畏,矛盾再多终化解。2003年5月份出版的《半月谈》内部版,围绕失地农民调查刊载了三篇文章,文章讲:千百年来,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血浓于水,唇齿相依,然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农民不断从土地上剥离出来才是中国现代化的唯一出路。文章中也反映了部分地区在用地建设中,不关心农民利益,补偿标准偏低且资金不完全到位,不妥善安置失地农民,造成了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现象。这一期《半月谈》的出版,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思想上的共鸣,我镇三套班子组织了学习讨论,即将拆迁的村民也自发的组织了学习讨论,文章引发了我们工作上更深层次的思考,同时也给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带来了高层的信息。经过反复的学习,党政一班人首先统一了思想,在拆迁安置动员会上,党委宋书记郑重表明:项目建设要加快,但保护好拆迁户、征地户的利益也是我们的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为了切实维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党委政府建立了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组,宋健书记亲自挂帅,镇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土管、农经、社保等工作的相关同志和相关村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的领导。
二、创新工作机制
㈠关于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和资金的到位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费为4至6倍。土地补偿费我镇取的是上限10倍,安置费也都在5倍以上,有6倍,甚至有的达到了7倍以上。年平均产值,我们的实际数只有1102元,考虑到地理位置及全部拆迁等因素,我们研究后,年产值定为1300元/亩。文章说,一些地方青苗补偿费平均只有498元,而我们的青苗费是910元/亩。对于土地补偿安置费,协议一经签订,付款50%,搬迁结束一次性兑付到位。
㈡关于失地农民中劳动力的安置
对失地农民,在过去的历史上,存在“土地工”、“土地保养工”等安置办法。而今,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一切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国家政策规定,对失地农民则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办法,失地的农民从眼前考虑,也容易接受。我们在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同时,必须切实维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己对拆迁用地范围内的人口年龄结构做了调查,对于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符合用工条件的,可向镇劳动就业服务站提出申请,由镇劳动就业服务站与制皂公司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这一点,在制皂园区建设及招工录用的过程中已得到充分体现,目前失地农民中70%左右的劳动力被安置在制皂集团工作。另外,我们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发创业。在三产服务业发展中,我们的失地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一技之长,各显神通,自谋职业,自创门路。
㈢关于失地农民中中老年人生活保障的考虑
在这次拆迁评估工作中,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中老年人担心失地、失业后的生活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何使失地农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关键是看广大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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