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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
深圳大学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
(试行)
一、实施目的
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充满活力的新进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特实施此计划。
二、实施对象
2008年1月1日以后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含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调入本校前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的在编专任青年教师。
三、实施办法
根据《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管理办法》,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培养提升计划的落实,施行“导师负责制”,聘请本单位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对新进教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培养。
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采取申报立项、按项目资助、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和评审工作将于本学期展开。本项目侧重于培养和支持在课堂教学能力上有提升潜力的新进青年教师,通过本项目资助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的要求,成为知识积淀深厚、教师基本技能过硬,具有较强课堂驾驭能力的优秀教师。
1.申报人的条件
本项目由青年教师和导师联合申报,其中导师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类别
本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3.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①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书》,向学院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②学院审核、评议后签署意见,将《立项书》(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和附件材料报送教务处;
③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召开评审会,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④经公示征求意见后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二)项目中期检查
所有立项项目均须接受中期检查, 检查由学院组织,以项目组自查为主,自查后由项目负责人和青年教师共同填写《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中期检查表》,并及时将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进展情况、《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听课评议表》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组应随时准备接受学校的抽查。
(三)项目结项考核
1.青年教师完成培养计划后,由项目负责人和青年教师共同填写《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结题书》。
2. 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修情况、助教情况、教学工作情况(含教案、习题解答、作业批改、实验报告等)、试讲记录、教学效果(学生对教师的网上测评成绩和同行听课的反映)、参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情况及个人总结。
学院聘请至少三位教师组成院级考核小组,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验收。其主要程序为:
①考核小组随堂听课一次,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
②举行考核答辩会。导师介绍培养过程,青年教师汇报培养体会与收获,考核小组专家提问,青年教师答辩;
③考核小组经评议后确定考核成绩;
④学院将考核意见报学校教务处。
3.学校聘请由五名教师组成的校级考核小组,随机抽查青年教师上课情况(随堂听课),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给出评价意见;
4.考核小组根据结题材料、学院考核意见及听课情况,给出最终考核成绩;
5.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成绩合格以上者准予结项。
(四)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在培养期内,青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导师指定的课程选修、知识学习、专业实践或教学研究等任务;
2.在导师指导下,掌握所承担或将要承担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选定参考教材;
3.按照导师的要求,完成好一门课程的全程助教任务,承担该门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等两种以上工作,效果优良;
4.每学期听课(导师开设的课程或相关专业课程)不少于2门课程,每门课听课时间不少于6课时,并做好听课笔记,撰写教学心得;
5.进入导师所在的课程组或团队,学习导师的教学经验,掌握教学方法。
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各学院(部)应严格控制青年教师培养期的工作量,以免因工作量过多而影响青年教师对教学业务的熟悉和导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五)导师的聘任和职责
“导师负责制度”是指由学院选派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原则上采取一对一培养方式,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促、导作用,按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使其尽快达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1.导师的聘任条件
①在高校教学岗位(含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
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业务知识较渊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
2.导师的职责
导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
①思想品德。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②课程教学。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制定培养计划,指定进修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从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讲课技巧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青年教师备课,协助选用教材,旁听青年教师试讲和课堂讲授情况。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6课时。收集学院专家小组对青年教师的《听课评议表》,汇总学院专家小组对青年教师的听课意见,填报《听课意见汇总表》。
③研究能力。帮助青年教师全面了解所在学科前沿情况,合理选择研究方向,正确开展研究(包括教学研究)工作。
④实践能力。协助学院安排并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工作。
(六)学院的职责
1.负责为青年教师选派导师;
2.制定本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3.组织本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课、评课;
4.了解导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安排中期检查,报送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反馈意见;
5.青年教师培养期结束,组织专家组对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定青年教师是否达到预期培养目标。
(七)青年教师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流程
详见附页《深圳大学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实施流程图》
四、项目经费
(一)项目资助额度
2009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项目均为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6000元,具体分配为:导师4000元,学院2000元。
(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
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经费由学院(负责青年教师培养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统筹管理使用。实行按学院立户,教务处根据学院获资助项目个数,总资助经费统一在一个经费本上,每次报销凭经费本开支。
资助经费在立项后一次性下拨到学院。经费主要用于培养期内组织听课、评课酬金及教学培训等相关费用。教师听课指导酬金每节课不得高于200元。
五、实施时间
项目培养期为两年以内,最少一年,最多两年。
2009年项目申报时间为6月下旬。
六、附则
本计划自2009年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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