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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市纪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纪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抓好"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办认真开展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文件下发后,我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关于印发〈关于抓好"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传达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宣传了专项治理的范围、要求、意义,同时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并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工作,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抓好"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办公室重点围绕六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房屋、车辆、股权、兼职、公款消费和小金库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单位不存在领导干部调离工作岗位后继续占用周转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购买商品房的问题。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已根据市清房办要求达到标准。
2、我单位不存在违规换车、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混挂车辆牌照等现象。
3、我单位不存在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www.fwsir.Com)(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等现象。
4、我单位不存在党政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等现象。
5、我单位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现象。
6、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虽然我办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抓好了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