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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三年规划
双拥工作三年规划双拥工作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2001年至2005年,市委、政府和驻军部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军区关于做好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市为动力,以确保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生产力发展和部队战斗力提高为目的,广泛深入地进行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正确处理军政军民关系,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市双拥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为加强和搞好今后3年的双拥工作,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有力推进全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国防建设等各方面健康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奋斗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会生产力发展和部队战斗力提高这一根本任务,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要求,立足于本市实际,抓基层,抓落实,抓发展,抓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做好双拥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巩固、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地方、驻军、兵团密切合作,和谐发展。
二、奋斗目标
全市90%的乡场、机关单位和驻军连队达到"双拥模范"标准,全市工作达到"全国双拥模范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
1、地方、驻军继续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重大事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处理,重大活动亲自参加,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相连,上下衔接"的工作网络。地方、驻军、兵团要互相支持、配合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军、地、兵、警、民广泛参与的"大双拥"格局和机制。
2、地方、驻军与每年至少召开2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双拥工作,解决双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遇到的问题。
3.各乡场、市直各单位和驻军单位,要制定拥军优属3--5年工作规划及每年实施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检查督促,年终有总结表彰。
(二)加强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建设
1、地方、驻军的各级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要切实履行好领导双拥工作的职责。各级双拥办事机构要配强人员,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发挥好协调与服务的职能。
2、建立健全基层乡场、社区和连队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服务网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佣宣传和国防教育
1、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要规划好、领导好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工作,要根据本市实际经常性部署任务,检查指导,总结提高。
2、宣传、教育、文体、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把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每年有部署、经常有检查。
3、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要开辟双拥专题、专栏,平时每月报道至少三次。各单位、各乡镇要利用板报、专栏、横幅、标语等工具积极开展双拥宣传。实现重大节日集中宣传与平时的领导性宣传相结合,系列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做到报刊经常有文字,电视经常有影像,广播经常有声音。
4、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办好少年军校口到2010年国防教育基层达到12个,少年军校达到20个。
5、各大服务窗口单位(车站、商场、邮电、银行、医院等)要坚持"军人优先"的"标志"性服务,市双拥办公室和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挂牌单位的监督管理,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6、每年组织一次党政领导干部"军事日"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7、每两年召开一次市双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各乡镇每年召开一次。
(四)大力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1、市委、政府要把国防建设和部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增加资金帮助和工作支持。
2、认真解决驻市部队广大官兵生活、工作训练中的困难。(www.fwsir.com)教育部门要保证驻县部队子女入托、入学无困难;粮食、水、电部门要保证部队粮食及自来水、电力的正常供应;组织、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做好部队家属的就业和转业、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交通、通讯、邮政部门要积极为部队提供业务技术方面的服务。
3、不断完善农村义务兵优待政策,适时提高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4、解决好在乡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困难。
5、经常性地开展军地、军民互相走访慰问、联谊联欢活动,密切军民关系。
(五)广泛开展军地军民双拥共建活动
1、市军民共建领导小组要认真规划和领导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到规划科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
2、地方、驻军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双拥共建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共建成果,丰富共建内容,提高共建层次,拓宽共建领域。
3、加强军民共建标志性工程建设,到2008年,全市的"军民共建路"、"军民共建林"、"军民共建渠"等要增加一倍。
**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