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我局以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减少隐患有效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目的,采取数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6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3〕12号)、市局《关于印发全市煤矿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安监字[2013])258号)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2、6月22日,煤矿监管股在主管局长田金旻的带领下,在**鑫发矿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由煤矿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培训大会,并向主要负责人当场发放大检查告知书和明白卡,同时,煤矿企业向我局呈报了自查自改承诺书和责任状、自查方案;动员培训大会上要求煤矿企业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会,(www.fwsir.Com)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现场宣读自查自改承诺书和责任状,并向每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发放自查告知书和明白卡并开始进行企业自查自纠活动。
3、6月24日,煤矿监管股在主管局长田金旻的带领下,对**鑫发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3条,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按照"零容忍、严执法"、坚持排查、整改和复查验收三位一体的要求,由驻矿人员一盯到底,明确整改时间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6月28日,进行了复查,所发现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以此来要求企业不折不扣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安全大检查活动落实到行动上。
4、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要求,我局每月对鑫发公司落实《七条规定》情况进行一次专门督导检查;6月28日,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教方案》的通知(承煤安管字[2013]21号)要求,陪同市煤安局杜主任一行对鑫发矿业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贯工作进行了督导,对班组长以上的干部进行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考试结果在矿办公楼前及时予以了公示,通过这次督导,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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