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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时间:2022-08-24 04:55:35 情况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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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文件,201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1]16号),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和《报告》的颁发,使县委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对县政协工作的领导,有力地促进了县政协工作开创新局面。根据《关于对政协工作调研的通知》(宁党办发电[2011]53号)精神和中共中卫市委的有关要求,现就2005年以来我县政协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全面支持履行职能,促进政协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
  
  县委坚持把推动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以程序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规范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工作成效,推动了政协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政治协商形成新格局。县委十分注重发挥政协的自身优势,全面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安排全年工作时,县委都把政治协商列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密切协商与决策、执行的配合,创造各方面重视协商、支持协商的良好环境,使政治协商规范有序、生动活泼、富有成效。按照"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原则,坚持把协商纳入重要的决策程序,对一些重大改革措施、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按规定需要协商的人事安排等,都能在决策之前及时向政协通报,进行民主协商,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县委主动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请政协就一些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发表意见建议。县政协常委会认真落实协商议政"五大程序",充分利用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议协商平台,对全县"十一五"、"十二五"的规划编审、财政预决算执行、新农村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开展政治协商,累计提出有益于决策、有助于发展的意见建议60多条,为县委决策更加科学、政府工作更具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民主监督拓展新渠道。县委及时批转了县政协《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支持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县地税局、移动公司、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分区属单位和政府部门政风行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为促进其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注重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优势,适时组织政协委员通过观摩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参与视察调研、会议协商等途径,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以及意见、建议,帮助县委、政府时刻关注社会动态、分析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县政协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提案、政协常委会建议案和调研报告,县委、政府进行认真研究,有的向县政协作专函答复,并把重要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县委的决策和政府的工作规划。对政协委员日常反映报送的重要社情民意,县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县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落实有关办理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督形式,把政协的政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要求县电视台配合政协创办了《建言回声》专栏,对政协成果转化和提案办理进行动态监督,切实提高了民主监督实效。
  
  三是参政议政取得新成效。县委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凝聚力量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对政协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加大了对政协组织有效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支持力度。每年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重大问题或组织开展中心工作,都安排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充分吸纳政协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既加强了四大班子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强大合力,也使政协参政议政的成果在较高层次上融入了党政决策意图。县政协坚持"立论有深度、建言有依据、献策有价值"的议政方略,紧扣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综合分析、精选课题,深入思考、慎重建言,提高了参政议政实效。2005年以来先后共组织开展全县农副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畜禽品种改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提案办理等调研视察活动40多项,听取政府关于全县枸杞、红枣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专题情况通报27项,形成专题调研视察报告45篇、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建议案18件,均被县委批转至政府党组、有关部门、乡镇贯彻落实。
  
  四是提案办理实现新进展。按照"打造精品、力求实效、惠及群众"的工作方针,对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上着力。县委对政协提出的"提案办理四项机制"及时予以批转。根据"提案办理四项机制"运作程序,每年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都选择10多件重要提案进行批阅,由党办、政办直接转承办部门办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提案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为规范各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根据区、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提案的交办与承办、办理与答复、督查与总结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这些重要举措,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更高层次运作、在更宽领域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县委、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使政协提案数量进一步上升,质量进一步提高。县政协九届五次全委会议以来的6年共审立的443件提案全部得到了办理和落实,提案办复率达100%、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
  
  (二)积极推进"三化"建设,力促政协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近年来,县委、政府在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的同时,按照区、市、县党委及上级政协关于"人民政协要顺时应势、固本强基,在推动时代前进和社会进步中再求新作为"的要求,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为政协事业开拓前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落实"三化"要求,构建有利于政协履行职能的良好机制。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更好地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县委根据区、市党委对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为今后全县政协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民主党派建设,巩固和扩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我县有民革、民盟、民进三个民主党派,其成员大多分布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县委为三个民主党派县委会配备了专职干部,解决了办公场所、活动经费,对部分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给予提拔重用,为他们施展才干提供了机会。主动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县委、政府、政协会议和活动,鼓励和支持他们发表意见和建议,对他们的意见建议、报送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快编快送、重点督办,做到建言有去处,落实有效果,有效发挥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加强委员及机关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和参加组织活动的规定,对其在履行职能中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程序,改进了作风。适时编发《学习参阅》等资料,指导委员了解时政、把握形势、开阔眼界、提高素养,夯实了履职基础。加大宣传力度,支持政协创办《**政协》内部刊物、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委员风采"专栏、会议表彰等形式,对履职建言表现突出、岗位工作实绩显着的委员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极大地激发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委加大对政协机关干部的培训、选拔交流和使用力度,近年来共交流调出处级干部4名,提拔交流科级干部11名,调入一般干部6名,基本形成了一支年龄梯次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熟练、能够适应政协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这些措施,使政协组织的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人员配备更加到位,运行效率更加高效,为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提供了保证。
  
  (三)积极探索创新措施,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几年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意见》、《报告》精神,不断提高了对加强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的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共识。根据县委的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活动,使广大干部对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和新举措有了深刻领会,全县政协工作形成了"党委更加重视、政府更加支持、政协更加主动、部门更加配合、社会广泛认同"的新格局。为了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县委始终把政协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县委主要领导每年都坚持专门听取政协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协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凡是县政协向县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安排时间专门进行听取和研究,对于一些需要县委、政府出面协调的事项,明确专人盯住帮助解决。县委总是及时配齐、配足、配硬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并把联系政协工作作为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专职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同时县政府也确定一名副县长联系政协工作,促进了与政协的交流与沟通。县委常委会、全委会议都邀请政协主席、政协党组书记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直有关部门的会议,都邀请县政协分管领导参加,使政协能够参与县委、政府决策,及时了解掌握全县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一年一度的政协全委会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都到会讲话,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对于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都及时向政协常委会议作专题通报,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对于县委的重要部署和县政府决定的有关事项,都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及时通报县政协,让政协委员们了解和熟悉有关情况。同时,县委、政府积极支持政协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落实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的制度和措施,由县委、政府领导领衔督办提案、亲自批阅社情民意信息。为促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县委及时总结政协工作的新鲜经验,用制度予以规范,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县委、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协各专委会对口联系与协商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和制度,使政协工作更好地纳入了县委的总体工作中,进一步为政协知情资政、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把重视、支持政协工作落到实处,但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县委对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还有待进一步深化。2007年,县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意见》,一些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虽然完善了一些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差距。二是民主监督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具有程序性、约束性和较强操作性的刚性规定少,使得监督力度不够。(www.fwsir.com)三是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工作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四是有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不够理想。五是开展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接受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工作还需要继续加强,等等。
  
  三、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党委应对《政协章程》规定具体化、法制化,形成硬性法规约束,以便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严格操作执行,为政协敢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保证。
  
  2、建议上级党委对协商产生并通过选举确定的政协常委在任期内给予相应的政治待遇,对政协委员明确给予特别调查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规范政协内设机构及职级,对县级政协专委会的设置应与上级政协大体一致,对政协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编制应分立单设,解决领导班子成员占用机关工作人员编制的问题;应适当增加编制,为各专委会配备工作人员,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4、党委、政府应一如既往地关心政协工作条件的改善。对委员培训、外出参观学习应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按人头落实经费,固定打入年度财政预算;应充分考虑政协离退休老干部的用车、慰问、报刊征订等费用问题。
  
  5、建议上级党委认真研究解决政协委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与履**员职责之间的工作冲突问题,以文件形式明确要求委员所在单位必须支持委员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并作出详细考核规定,为委员有效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时间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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