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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分析思考
对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分析思考为全面推进我市新形势下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根据市委的要求,市委办公室在今年7月底安排了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XX市委下发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专项督查。督查组较全面地深入到了市、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了解了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听取了党员和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查看了党组织的工作资料、活动开展等情况。看到了很多成功的、典型的经验,也了解到了一些存在的差距。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对机关基层组织建设的认识和思考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一、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成功经验
近年来,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XX市机关基层组织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一)制度健全完善,要求规范统一。机关干部职工对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具有高度的认识,每一个层面的干部职工都深刻认识到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我们事业的发展,没有党的领导也不会有每一个干部的成长。机关基层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是高度统一的,机关、单位对党员在工作中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是公认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规范。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在机关的基层组织办公室里都可以查到,很多的党组织还结合实际把上级党组织要求的主要活动、自己的成功经验编辑成册。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工作流程等等,都在机关办公楼、会议室里制作了醒目的专栏,做到能上墙的都上墙,能成册的成册,方便党员干部学习查看,便于上级组织检查督促,营造了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
(二)党员比例高,整体素质好。不论是市级机关还是县区、乡镇机关,党员在干部职工中的比例都超过了百分之七十(事业单位中的比例要低),机关单位里品德好、能力强、工作优的都是党员,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甚至觉得,不申请入党就缺少学习进步的机会,在年轻干部的意识里,入党是必须的。甚至有基层领导抱怨:也不是要求优秀的都必须入党,但是本人提出申请,组织又不能不让他入,弄得我们现在要配一个非党的班子成员都非常困难。近年来,随着公务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凡进必考,标准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提高了,党员队伍的结构也就大大改善了,年轻、高学历的多了,结构越来越优化。
(三)活动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机关的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展开,狠抓机关效能建设,党员带头立足本职改善服务,带头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行为,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组织活动的开展都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明确要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在本职岗位上发挥,要在生活工作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中带头。干部职工都公认,在单位里,中层以上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党员,业务骨干主要是党员,任劳任怨立足本职默默奉献的是党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是党员,服务态度好、群众评价高的也是党员。市、县区、乡镇里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不论是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都是起着导向作用、带头作用和主导作用的,在重大任务、重要工作面前,广大党员勇挑重担,为组织分忧、为民奉献;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能够用良好的行为习惯影响带动群众。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传播文明、推动发展中的贡献有目共睹。
(四)党员意识增强,作风纪律过硬。机关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平时要求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习惯好,党性意识、党员意识都比较强。绝大部分党员都能够做到:工作职责范围的事带头做,做岗位先锋;生活中有利于别人的事主动做,处处体现先进;党纪政纪不允许的事坚决不做,树立良好形象。自觉参加组织活动,自觉学习,自觉工作,自我约束。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工作强、形象好、作风正,为基层组织树了形象,添了光彩。
(五)管理有创新,活动有特色。思茅区规范党建工作台账,用专门记录本、专人记录,用台账督促检查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优先规范组织机构设置,在全区53个机关基层组织中设置正科级党组织书记23个,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江城县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党务干部配备,在党员集中、工作任务重的机关设立党总支,配备专职书记,全县选优配强13名专职书记,县财政按党员人数从2012年起专门为机关党组织安排工作经费;西盟县创新机关党组织活动方式,在全县机关党组织中推行“微型党课”制度,一节“微型党课”的时间是半小时左右,每次活动由2-3名党员讲课,党员既是老师,也是学生,每一名党员每年甚少有三次要上台讲党课。这一活动方式,促进了党员学习的自觉性,提高了党员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丰富了组织活动的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也和其它基层组织建设一样,存在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不能完全适应科学发展需要的情况。部分干部职工中存在“做党务工作要讲奉献,不能谈条件;党员要作贡献,不能提报酬”的片面认识,从而忽视了不少机关党组织党员多、工作量大,组织工作要有专人做的现实,导致出现党务工作有人挂名,但没有时间、没有精力顾及的现象。笔者认为,党员要讲奉献,但党员也要靠工作、靠工资生活,如果只能用业余时间搞组织工作,那一定是搞不好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缺人办事”、“缺钱办事”的情况,影响了机关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
(一)组织设置不够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基本都没有专门的编制、也没有规范的机构设置。各县(区)在党员人数多的机关、事业单位配备了一些和行政领导同级别的书记,在多次的机构改革中被保存了下来,但所用编制也是模糊的编制:“在单位原有(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比如教育、卫生、农业,不论是市里还是县区,都是党员人数最多的部门,有的县设的是党委、有的县设的是总支。在县(区),只要是党员集中的单位,基本都配备了专职的书记,但是党组织办公室有人员的却不多,大部分工作就书记一人做。在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中,没有机构、没有专门党务干部的党组织更多。
(二)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机关里没有设置专职书记的部门单位,党组织的书记一般由行政副职兼任,副书记一般是机关党员中公认度比较高,责任心比较强的年轻科长、股长担任,所有的党务工作都是副书记在做。在调研中发现,不论是市里还是县区,兼职的副书记没有政治待遇(级别),也没有经济待遇,这几年党务工作任务又比较重,所以当了副书记的年轻人都希望换届,卸下这副说起重要、干起难的担子。党组织建设没有经费保障,也是影响党组织凝聚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财政预算里没有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经费”,当然,解释是在公用经费中“一起用”,但是,经费本来不多,行政工作的开支都捉襟见肘,要在党组织活动中再开支一定的费用,那就困难了。
(三)执行纪律不够到位。按《党章》的规定管理党员,这是每一个党员都清楚的,但是,要落实在整个基层党的建设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支部工作是兼职,机关党员的职责也不好量化、不好评判,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管理基本以业务管理、工作管理为主,在党员评议中,业务工作做得好的、围绕中心做事的,党组织这边也就优秀了,只是做基础性、常规性工作的,党组织考核也就只能称职。机关基层组织的活动都比较机械、也比较被动,创新形式少,模式化的东西多。活动存在赶时间进度,匆匆忙忙、敷衍了事的情况。组织活动缺乏严肃性,行政领导工作忙--请假,重点科室业务忙--请假,导致经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也觉得组织活动并不重要,只是没有什么事时来听听。对违纪党员的处置慎之又慎,甚至法律作出了判决,党组织的处理还迟迟不见动静,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情况。少部分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长期不按时缴纳党费,只要经党支部多次催促后交了党费,也就不教育,不批评,是合格党员了;甚至个别退休党员觉得党费“高”了,自己决定该交多少,基层组织也觉得老同志“苦了一辈子,不好得罪”,听之任之。
三、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思考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应该做的工作很多,但是笔者认为:作为地方党委只要在制度层面上对党的工作作出规范,确保每一级机关、单位党的组织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那么,凭我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思想意识和管理水平,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的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不断增强。
(一)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增强党组织的公信力。依法行政、依法设置编制,这已经在基层领导干部中形成了共识,党管干部,党委管编制。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大部分都不是十分明确,编委没有下发过文件,人员多以兼职为主。比如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由副局长兼任,下辖3个正处级总支、2个副处级支部,副局长分管工作任务重,党委无专职副书记,党务工作也是兼职,大量的党的工作让兼职的同志疲惫不堪,都希望快点配备专职人员,或者换届。类似的情况其他部门也有存在。如果应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按党员人数和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规定党组织的级别,党务工作者的人数,机关基层组织工作可能会好做得多。让干部职工都清楚党组织是依法设置、依法工作的,业务工作是中心工作,党务工作也是重要工作;业务工作有任务,党务工作也有目标;业务工作有级别,党务工作也有待遇。
(二)进一步规范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要明确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也要让党组织的领导有职有权、有位有威,这是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组织工作有人抓的保证。我市已经在事业单位明确了党组织的机构级别,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实事证明,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促进了单位的各项工作。县(区)也已经在机关的党组织建设中做了多年探索:机关党组织书记和行政领导同级别待遇,工作中有分工有合作,取得了很多的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相互促进的成功经验。我们可以在《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设置机关党组织班子的级别待遇,工作目标任务。如:党员人数30人以下的,书记兼职,为单位中层干部;党员人数是30至50人的设专职书记,为单位中层干部;党员人数满50人的,配备一名党务干部,书记配为行政副职级别;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配备两名党务工作,书记与行政领导同级,如果党政一肩挑的,配专职副书记。
(三)进一步规范保障机制,增强党的吸引力。党组织要活动,经费保障是必不可少的,没有经费的保障一直是制约党组织工作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机关党组织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安排好的工作、活动往往因为经费难以落实而不能实施。议而不敢决,或者讨论决定的事办不了,最后不了了之,严重挫伤了组织者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党组织的威信和吸引力。应该把党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者要明确规定总体工作经费中党组织的经费所占的比例。让党组织也民主、公开、透明地安排工作、开支经费,使党员和党组织的负责人能够清楚地知道党组织应该开展哪些工作,可以使用哪些费用?而不能因为经费问题无法安排党组织工作,或者是计划好的活动无法实施,影响党员积极性,影响党组织的威信。
(四)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增强党的凝聚力。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违纪党员严肃处理,这是党章的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的需要。(www.fwsir.com)严肃纪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了党员,群众只会更拥护我们,党员也才会更加信任、敬重党组织。如果党员不参加组织活动,不缴纳党费,没有党员意识,和普通群众一样,党组织对党员听之任之,那么群众还怎么相信党员、相信党组织呢?所以,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一定要严格、要规范,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的处理也一定要及时、要严肃。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作为基层组织管理党员太严格了,怕没有人入党,怕上级党组织对自己的工作有看法。我们现在问题不是共产党员的人数不够,而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的问题,正因为这样,各级党委也不再把入党的人数和处理党员数字作为评价下级党组织工作的标准了。
我们要抓住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机遇,夯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基础,不断增强机关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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