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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9月5日)
2011年以来,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治通许"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
2013年8月,通许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荣誉称号;同年9月,"法治开封"现场推进会在通许召开。2014年,县亿通法治广场和县一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分别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015年上半年,我县长智镇岳寨村被司法部命名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正确的领导,为促进通许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平安通许"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6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领导干部调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积极制定"七·五"(2016-2020年)普法工作规划及2016年年度工作计划、"法律六进"等各种方案和实施意见。利用"三八妇女节""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类法制宣传日、并利用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较好的完成了依法治市办公室每月下达的目标任务。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许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并充实了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健全了以县委书记路云同志为组长、县长尹春华为第一副组长的新一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在每年年初制定和下发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治县办牵头协调推进,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2、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基础工作建设
县、乡镇各部门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并适时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投入,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深入持久的开展。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公民法律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的征订工作,保证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需要。同时,我县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围绕年度目标抓好组织、检查、落实等各项工作,并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每年根据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考核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及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将有关文字、照片等材料进行归档,做到台帐齐全、管理规范。
3、强化协调督导,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近年来,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加强了平时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和分析研究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全县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针对各时期工作的不同特点,适时印发文件、编发普法工作简报和信息。几年来,共印发县治县办领导组和办公室文件20多个,简报60多期。
二、深化法治内涵,进一步推动"法治通许"建设
今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国"七·五"普法启动年,为落实普法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我县在认真总结"六·五"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法治通许"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的范畴,确保"七·五"普法的顺利实施。
——深化政府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完善领导接访群众制度,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体察群众所急、所需、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了解政务工作信息的渠道。五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大力提高政府应急管理和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
——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人民当家做主这一核心,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平台,以维护基层安定稳定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以制管村,提高村干部依法民主管理和村民依法自治水平。目前,我县被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全市民主法治村"25个。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对照"法律六进"活动创建示范标准和评估标准,突出抓好"学法用法示范机关"、"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学法用法示范企业"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抓好学法用法示范村、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建设,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扎实有效的推进全县"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丰富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一是精心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在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的资源优势,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和理解,对于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是结合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专业法宣传纪念日,搞好法律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有效的扩大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三是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进、记得住的方式,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各种公益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四是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建设中的资源优势。司法局在通许县亿通文化广场建起了法治文化公园。"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2场次,法制报告会20场次。
2013年9月,我县代表开封市接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受到领导的高度评价,真正的实现了社会与经济并举、法治和稳定同步发展的大好局面,推进了全县法治建设的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了"法治通许"的建设水平。
三、存在问题
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少数单位和部门领导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表现在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留守在家的主要是缺乏知识的老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难灌输,效果不理想;一些行政村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一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意识薄弱,对员工学法守法工作浮于形式。
3、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经济发展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4、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不足,缺乏贴近群众生活的常态化宣传方式。
5、人员编制、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县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均没有专项编制和经费,所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等均由县司法局承担,再加上县司法局在全县政法部门(公、检、法、司)当中规格较低,部分单位对县司法局制定的各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不够;另外,还有很多具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于司法局缺乏相应的职能,难以组织协调,以至于出现司法局唱"独角戏"等"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局面,极大制约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远发展和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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