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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汇报材料
检察院 王博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女同胞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的检察官王博。今天,我很荣幸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发言。
我院未检办案组自2012年开始着手筹建,并指定专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办理,于2014年正式成立。现在,办案组有工作人员3人,其中女性2人。这个很小的集体承担着很大的责任,我和另外一名同志都是孩子刚满周岁的新妈妈。为了投身繁重的未检工作,我们需要放下了自己怀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只为让更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有妈妈这个角色的参与。接下来,我将从四个方面就我们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一、规范运行程序,建章立制
未检办案组成立之初,院党组就将“依法规范,开拓创新”作为未检工作的基本思路。为此,办案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从案件程序、实体应对等多角度出发,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
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从案件受理到办理终结,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所办理批捕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例错案或瑕疵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少捕、慎诉,捕诉监防矫一体化的办案要求,把帮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放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首位。
2016年,我院未检办案组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其主观不深,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良好的帮教条件。于是办案组工作人员多方走访,与其家庭、学校取得联系和配合,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担任起了“妈妈”这一角色,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温暖和帮助,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办案。办案组也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后来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间考入了理想中的大学。
二、参与社会管理,释法说理
虽然我们人手非常少,工作任务重,但是在办案之余,我院未检办案组积极送法下乡村、进校园,关心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向未成年人群体举行检察开放日、禁毒宣传等,并且在规范网吧管理的问题上,多次向公安机关、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更多、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弱势群体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监护人失职或监护人无法及时参与诉讼的情况,我们还专门签发了适合成年人到场制度会签文件,聘请了二十余名适合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拓展延伸职能,双向保护
我院未检办案组不仅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还利用女性工作人员的特有的母爱与坚韧及自身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所长,办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仅2016年,我们就办理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5件。其中有一名被告人拒不认罪,办案组工作人员一方面悉心安抚照料被害人,另一方面多次亲赴案发现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交换意见,明确侦查方向和补充侦查方案,最终成功起诉,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四、宣传力度增强,资源共享
我院未检办案组认真剖析案件特点,先后撰写了多篇调研、信息材料,部分材料被四川省检察院、达州市检察院转发、采用。同时,积极整合资源,多方了解辖区内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信息。在2016年,办案组干警得知某乡一名幼女被其奶奶长期虐待的事情后,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当地政府及社区一起调查真相,分析原因,制定帮扶方案,加强事件处置,做好心理疏导,妥善处理此事,得到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及省妇联的充分肯定。
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一直以来,我院未检办案组在思想上廉洁自律,工作中兢兢业业,学习中勤勤恳恳,始终坚信:只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才能确保案件的合格质量,提升办案组的整体水平;只有用理论知识武装专业技能,用工作实践巩固知识构架,才能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只有用纤细而坚韧的肩膀,才能撑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屏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不忘初心,负重前行,将本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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