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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十二五”总结范文
“十二五“期间,区人社局紧紧围绕“人才优先、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锐意进取,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迈上新水平,为“十三五”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3558人,比2010年上升59%。农村劳动力转移由2011年的9950人增加至2015年的11000人。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近10000余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2600人次,发放各类岗位补贴、社保补贴3700万元。356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50”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难题得到有效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6%-3.5%之间,低于4.5%的控制线。
我区输送机社区、凤凰社区被省人社厅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输送机社区被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中村村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以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55人,累计征缴保费363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00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14人,基金征缴697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参加人数34562人,参保率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520人,参保率98.6%,累计发放养老金1654万元。为26个城中村4124名村民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有3500余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财政补贴资金8772.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1780人增至3783人,累计征缴失业保险基金257万元。
(三)人才结构日趋优化。坚持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不断提高人才整体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类人才达到21378人,其中:党政机关单位743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3.7%;事业单位人才3047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14.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才14576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68.1%;农村实用型人才3012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14.1%。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劳动执法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先后出台了工资保证金,项目预储金等监管措施,有效的遏制了欠薪和劳动侵权行为。推行“简案快审”,打造“阳关仲裁”。2011-2014年,劳动监察处理案件747件,4415人,涉及金额3257万元。劳动仲裁受理案件1940件,6251人,涉及金额1.58亿元。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
(一)就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实现区、乡镇(街)及村(社区)信息互联。劳动者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免费招聘服务。每年组织大型招聘会不少于10场。二是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岗前培训与培训基地实现无缝对接,劳动者就业技能得到有效提升。“订单式”培训成为主要形式,提供“培训—持证—上岗”一条龙服务。每年培训劳动力至少1000人。三是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各项就业创业资金补贴作用,有效稳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保”。“十三五”期间,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扩面3200人,征缴养老金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适当提升缴费档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提高居民医保待遇,缩小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差距。将用人单位85%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积极配合社保卡使用工作,2017年之前实现医保就医全市即时结算,2020年之前实现医保就医全省即时结算。
(三)提供更优秀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2020年,全区人才总量达到25600人,每万名人口拥有人才数1730人(按照我区总人口数14.8万人计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人才总量70%。其中党政人才900人,事业单位人才32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才总量达到18000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3500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总量达到200人。党政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专业技术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人才布局、结构更趋合理。
(四)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动者和企业负责人的法律知识和思想意识,减少劳动纠纷发生。劳动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有效落实,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减少劳动关系投诉举报案件和仲裁受理案件。年审用人单位300家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以上,各类案件及时结案率95%以上。
三、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359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9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5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7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4%、105%、127%、81%。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1925人,职业技能鉴定580人,组织招聘会8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7%、82%、80%。城镇登记失业率3.7%,低于4.5%的控制线。职工养老、医疗实现应保尽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84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4.7%,失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203人,征缴基金1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7%、1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6%、99%。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成功率。累计培训开展技能培训21期1985人,其中创业培训125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大型招聘会8场,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8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收集发布各类岗位信息3000余条。发放就业专项资金717万元,帮扶就业1407人。扶持7人成功创业,落实小额贷款49万元。二是社保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基础养老金从55元每人每月增加至75元的调整工作,开展生存认证7000余人,档案管理工作通过省级验收;为1570名参加“老农保”人员清退资金321万。完成108名“城中村”村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制作完成社保卡3万余张。升级改造原有区—乡镇(街道)两级社保网络,实现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劳动监察系统、就业信息系统光纤互联。三是有序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0%。完成2014年度全区3270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对全区93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19人,清理“吃空饷”金额13万元,退回财政1.1万元。圆满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作,人均月增资300元。四是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行工资月报制度,摸清在建工程用工底数建立变动台账,有效预防欠薪案件发生。年审用人单位321家,为147家用人单位备案3389人次。畅通解决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劳动监察、仲裁受理各类案件530起,为2188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和福利待遇6817万元。
四、2016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更加积极地就业工作,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多渠道的开展就业服务,计划城镇新增就业2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00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00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一是积极争取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和劳动者自主创业。落实小额贷款政策,为创业人员提供更好的便捷的服务。完善孵化基地功能,发挥聚集效应。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就业平台。通过网站、电视广告、显示屏、招聘栏、广告条幅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活动10场。三是开展大培训,坚持“送教下乡”,采取就地宣传发动、就地报名培训、就地考核发证的“三就地”培训方式,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开展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企业设施、设备、场地、技术等优势,实现培训与就业一体化。年计划培训2000人以上。
二、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完成市局下达的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任务。各类保险金按时发放率100%。一是逐步实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保,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过渡。二是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力争2016年底我区社会保障卡基本发放到位。实现异地就医“八县四区”实时结算。配合市本级完成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三是继续稳定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保险的影响力,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日常服务和管理,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开展对于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等四类培训,培训1000人次。完成全区93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复审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做好“三支一扶”招录工作。抓好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做好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单位特殊岗位津贴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计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年审用人单位300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日常投诉举报和仲裁案件及时结案率95%以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启用监察网络系统,动态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分组分片建立劳动用工台账,摸清用工底数,实行工资月报制度,全面掌握工资发放情况,预防拖欠工资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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