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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2-08-24 03:44:4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精品】企业自查报告范文六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企业自查报告范文六篇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今年以来,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市紧紧围绕省定环保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深化整治,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精神,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下达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平政〔20xx〕35号);将减排指标纳入了市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同县(市)区政府及重点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减排任务,明确减排责任,建立了完善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今年省定减排目标是:削减cod1400吨、so2100吨。截止9月底,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等措施,净削减cod2425吨、so28966吨,提前超额完成省定年度削减任务。

  二、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按照《河南省环保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制定下发了《20xx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政办〔20xx〕24号)、《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平政办〔20xx〕51号),明确整治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整治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确定了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认真组织整治,积极扎实推进。

  (一)电力(热力)行业整治。按照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要求,我市今年应完成4家6台火电机组的脱硫任务。目前,叶县蓝光电厂(1×13。5万千瓦)、平煤集团坑口电厂(1×6万千瓦)、平东热电公司(2×20万千瓦)3家4台机组完成了脱硫任务,且分别通过了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姚孟发电公司(2×30万千瓦)脱硫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0%,11月底建成、12月份投运。

  同时,积极落实省政府关停小火电机组计划,已关停宝丰火电厂2×1。2万千瓦、鸿翔热电公司2×5万千瓦共4台小火电机组,汝州火电厂4×1。2万千瓦小火电机组10月底关停,其它应关停小火电机组年底关停到位。

  (二)炼焦行业整治。在20xx、20xx年整治的基础上,今年对保留的14家焦化企业进行了深化整治。目前,已按省整治标准要求全部完成任务,正在邀请省环保局、市人大代表、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焦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三)水泥、耐材行业整治。我市今年应淘汰6家16条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目前,宝丰县水泥厂,宝丰双城水泥厂,平西水泥一、二厂和郏县天广水泥厂等5家13条生产线关停到位;鲁山淅水集团水泥厂10月底关停到位。10家耐火材料厂的停产治理任务,我市一律按关停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四)化工、制药行业整治。今年我市有飞行化工集团、鲁山农友化肥公司和华利药业公司3家水污染深化治理任务。目前,3家企业的治理方案已通过省环保局评审,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五)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今年4月份编制完成了《平顶山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全省首家通过省环保局评审,并已报省政府审批。目前,白龟山水库环境治理等整治工作正在抓紧组织实施。

  同时,又积极开展了煤矸石、小洗煤、小煤堆等专项整治和秸秆禁烧工作。

  三、省定目标完成情况

  省定我市环保目标共7个方面27项。其中主要污染物减排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大气环境

  质量达标天数已接近全年目标,其它任务完成阶段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质量。截止10月14日,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5天(同比提高38天),距省定年度目标(259天)还有4天;优良率88。9%,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

  出境水质。截止9月底,我市三个出境断面(沙河舞阳马湾、澧河叶舞公路桥、八里河舞钢石庄桥)总监测次数54次,达标次数43次,综合达标率为79。6%,超省定目标9。6个百分点。 水源地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超省定目标5个百分点。

  (二)清洁生产审核目标。我市列入省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企业有平煤坑口电厂、鲁山农友化肥公司、华利药业公司3家。目前,审核报告已全部完成。

  (三)污染源普查目标。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宣传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经费,抽调人员,认真普查。目前,普查工作按省政府要求全面推进。

  (四)新污染源控制目标。严格落实环评评估制度、环境监理制度,严把产业政策关、项目布局关、污染物总量控制关,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有效控制新污染的产生。截止9月底,全市新建项目249个,环评、审查审批率100%。新投产项目23个,验收合格23个,“三同时”执行率100%。

  同时,加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目前,汝州市汝南工业聚集区的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宝丰县西部工业聚集区的环评报告正在编制。

  (五)生态保护目标。《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16个生态文明村的创建任务已全部完成,近期将组织验收;舞钢市生态市建设已完成规划编制;汝州市寄料镇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已完成80%;宝丰县赵庄乡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正在编制规划;宝丰县源源乳业公司畜禽养殖污水达标排放治理示范工程正在施工;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样品采集任务已圆满完成。

  (六)辐射管理目标。对134家(放射源544枚、射线装置157套)涉源单位建立了一源一档身份证管理制度,例行专项检查;对今年废弃的16枚放射源全部送省废源库进行处理,安全处置率100%;杜绝了放射源丢失现象和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执法监督及能力建设目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9月底共立案76起、查处49起、执行到位31起;省下达的28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和联网任务,已安装23家49套,其中8家17套实现了与省环保部门的联网;同时,加大投入力度,配备了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及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及营运情况

  污水处理厂。我市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有7座,其中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满负荷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已通过验收;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验收监测;宝丰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75%以上、舞钢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70%以上,正在进行验收监测;郏县、鲁山县和汝州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以上,正在抓紧配套管网建设和调试;叶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80%的工程量,11月底建成投运。各县(市)已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垃圾处理场。省定任务是6个县(市)垃圾处理场开工建设。目前,汝州市垃圾处理场建设已完成80%的工程量;鲁山县、郏县垃圾处理场土建工程已完成60%;宝丰县、叶县垃圾处理场已开始土建施工;舞钢市垃圾处理场厂址已确定,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各县(市)已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

  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经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五、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一)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编制了《平顶山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印发了《平顶山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政办〔20xx〕24号),对水库综合整治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环保、公安、库区周边乡(镇、办事处)等单位进行集中行动,取缔养鱼网箱90箱、抬网13家、机动采沙船38艘、机动旅游快艇30艘、库区周边餐饮点10家、家禽养殖点2处,拆迁水库违章建筑30处。通过整治,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清理整顿工业区的环境违法情况。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重点对平顶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丰西部工业聚集区、明源科技工业园进行了专项整顿。3个园区内有工业企业24家,23家进行了环评。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普汇电器公司,已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环保设施未达到环保审批要求的的豫龙建材厂、长城洗煤公司,采取了责令停产整顿措施。

  (三)造纸及涉铅行业清理整顿情况。我市有造纸企业4家、涉铅企业1家,均不属于关闭淘汰范围。4家造纸企业中,舞钢市海明集团采用黑液提取—浓缩—干燥、中段水净化—生化处理工艺,平顶山市运发纸业有限公司采用物化—生化污水处理工艺,两家企业cod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郏县恒涛箱板纸厂和郏县王集造纸总厂长期停产。1家涉铅企业为鲁山县有色金属冶化公司,配套有环保设施。

  (四)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9月3日,市政府对华利药业公司下达了《关于责成河南华利制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土霉素生产线的通知》,查封了土霉素车间的种子罐和发酵罐,对废水排放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污水排放达标。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快废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省定氨氮指标过严,我市沙河马湾和舞钢八里河出境水水质稳定达标难度较大;二是由于资金筹措困难,11月底完成与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汝州寄料镇)配套的乡级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任务难度较大;三是县级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相对缓慢。

  对照省定目标,结合存在的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整治。对应关闭的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严格按照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标准,10月底全部关闭到位;对焦化企业,严格验收标准,整治不达标的坚决关闭;加大煤炭经营场所整顿力度,组织集中行动,全面取缔非法经营的小煤堆等“四堆;巩固和深化燃煤锅(窑、茶)炉整治成果,对68台列入关停计划的锅炉关停到位;督促姚孟发电公司脱硫工程12月份建成投运,监督各电厂(站)使用灰份低于35%、硫份低于0。5%的燃料;深化矸石山综合治理,提高矸石综合利用率。

  (二)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对重点污染源、重点监控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力度,确保各企业外排水稳定达标排放;监督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督促飞行化工公司、华利药业公司及鲁山农友化肥厂加快废水治理工程施工进度,确保11月底建成投运;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和验收的督促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全面落实减排任务。集中财力、物力,采取切实有效的督促措施,确保各项减排工程如期完成;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腾出环境容量,扶持引导起点高、技术新、污染少、效益好的清洁节能型产业。(四)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照年度目标,加强督查,跟踪问效。10月下旬,市政府将组织市目标办、督查办和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等进度较慢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新闻媒体上曝光。年底,对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实行评先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各位领导,我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坚决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按照X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达运管维[20xx]3号)要求,我厂结合实际,根据本厂质量信誉档案对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硬件与软件并重,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形象

  二、制度与措施并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有安全才有效益。我厂深知安生重于泰山的道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厂结合实际,经强化教育、加强防范为突破口;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为抓手;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为根本,积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加效益的助燃剂,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部署安全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二是定期对厂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治。在隐患排查中,重点对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燃油、滑油存放是否安全,机械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对水、电线路进行了排查,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厂区安全值班,安排专人进行夜间值班巡逻。四是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禁无功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或带病操作,确保车辆安全。五是强化安全教育,每次会议强调安全工作、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重要性。六是组建军了应急队伍,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三、质量与诚信并存,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作为维修企业,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不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影响托修方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影响整个修理行业的整体形象。

  (一) 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制度。《车辆进厂报修制度》、《车辆维修合同制度》和《车辆维修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等制度20余项。收集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我厂将这些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我厂的相关制度相结合组成了我厂质量保证体系文书。

  (二) 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一是认真执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严格实施采购登记制度,清楚掌握配件来源去向,以便质量问题溯源;三是规范旧件处理,换下来的配件总成及时提醒托修方处理,如在修理环卫处的车辆时,我们是送回旧件之后领取派修单据的方式在进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出厂合格证制度,每次车辆出厂,均由试车员试车、检验人员检验签字后填写合格证方能出厂。

  四、创新与规范并举,不断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一) 规范操作。一是将维修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醒目位置。二是在维修费用结算时使用制式的结算清单。三是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范维修人员的作业行为。四是加强合格证和各类证照的管理。

  (二) 加强环境保护。一是改造高噪音、通风效果不好的设备,我厂借搬迁的机会对空压机、通风机等设备进行了修理更换。二是在选择机油、油漆、制冷剂、清洁剂等产品时,选择质量好的知名品牌。三是对废水、废气、废油、废蓄电池、废轮胎等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的废弃物一方面提醒托修方自行处理,另一方面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并交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处理。

  (三) 增添措施、强化管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能使全体员工在管理中重质量、讲效益、求发展,为此我厂专门收集了相关企业质量管理教程进行学习教育,目的在于大力推进科学化管理,积极运用科技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总结经验,并在创新上下功夫,以低成本创高效益。工作中事事讲管理,人人讲规范,促使形成人人学管理、用管理、抓管理的良好氛围。

  通过自查我们感到,一年来,我厂质量信誉工作在各级维管机构的指导和关怀下,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我们深信,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我厂将加倍努力,为我县维修行业增光添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目前我厂存在的不足,如技术档案不规范、厂区环境需要进一步美化等,我们将努力针对这些问题加以改进,为今后更深层次的发展积蓄力量。

  特此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区减负办:

  根据《关于下达XX年xx区工业经济专项目标的通知》(xx经发〔XX〕43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相关目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XX年我局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抓好全区主要河流周边企业和燃煤烟尘排放企业的整治,加大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1、对东风渠沿岸9家排位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其中6家木材加工厂已实施搬迁,1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1家的污水已不排入东风渠;还有一家已自然停产。目前,我区出境断面水质蒲阳河已实现10个月达标,毗河5个月达标,海滨河三个断面4个月达标。

  2、根据市环保局等五部门8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环发〔XX〕333号)文件精神,我区以严查工业企业燃煤污染行为,严查未按要求实施型煤固硫的型煤(蜂窝煤)生产厂(点),取缔非法型煤(含蜂窝煤)生产厂(点)为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开展燃煤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7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查处各类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整治7家,对污染较重的润康制药厂和大洪通铁厂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两家企业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对燃煤锅炉(室炉)进行了天然气改造,彻底解决了燃煤污染。目前,我区空气优良率达到98%以上。

  3、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91起,办理291起,办理率100%。其中立案查处143起,处罚决定金额为64.2万元,已执行51.6万元。

  二、扎实开展“三查”活动

  按照“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等内容,对政策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在清理污企收费基础上,主要对有无利用检查环保达标等手段以及强制企业订阅报刊等问题进行严查,经查,我局无以上违规行为。

  四、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工作

  随着环境管理面和工作量的'扩大,我局对环保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大胆尝试,实行了条、块相结合的片区环境管理制度,将全区分为3个片区实行片区负责制。从执法检查排污收费等一管到底,避免了因职解分叉面造成重复执法的现象,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将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推行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有效治理,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学生保险违纪违法案件及减负规定通报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立即召开全乡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校长杨文任组长,吴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组,对学生保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承保,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837人,参保学生1558人,投保率54.9%,保险费每生30元。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799人,参保学生1658人,投保率59.2%,保险费每生50元。

  二、 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 “一执行” 、“三没有”。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到位,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xx]30号)的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

  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55%左右,所占比例为总人数一半左右,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交保险。

  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

  3、没有学校教职工参与保险费收取,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化解矛盾、转嫁学校风险。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维护是通信企业的“两大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公司在省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20xx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观念,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以加强监管制度、加大考核制度为20xx年安全生产的切入点,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了公司经营工作的发展。

  现将公司安全生产及运行维护作一简单汇报,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一)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公司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尤其是对我们通信行业来说,实现生产安全,保证网络畅通,就是保障社会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部分。因此,树立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建立先进的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也就是推进公司做大做强的有力保证。

  几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坚持管理、培训、落实并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营造“关注安全,平安是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管理精细化”的平安公司奠定了基础,实现了长治久安。

  (二)落实组织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1、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以各县公司和各部门为成员的所组成的安全生产小组。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员工安全生产职责所在,并将绩效考核与之挂钩,严格执行,把它扩大到整个公司整个安全生产中,明确“责任不落实就是安全隐患”的全局观念。

  2、我公司领导班子制定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依据总部及省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其他运营商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描述,明确规定了各个岗位员工的职责与义务,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一切违反安全生产工作的现象,坚决杜绝违纪违章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3、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公司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和员工认真学习预案的各项内容,熟悉掌握应急救援职责、事故报告及救援程序、步骤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好必需的物资储备,真正做到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尤其是做好生产经营一线的预警工作,从预测、预警、预防三个方面入手,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用科学完善的防范措施,建好事故防范的“防火墙”,坚决避免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意识,开展各项检查及整治工作。

  1、本年度,我公司根据省分安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开展了一月份“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六月份“关注安全、平安是福”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行了两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两次消防演练,讲解了各种消防知识,学习了各种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传授了应对各种灾害时的自保、自救方法。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并进行了考试。通过以上各项活动,帮助员工树立了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了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大力开展检查及整治工作。一是切实抓好防火和重

  大电器设备的'安全工作,特别是通信机房、电力机房、库房、营业场所、客服等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理顺防火防灾的重要部位、环节和对象,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司网络稳定运行。二是随着近年来,我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各县市营业网点的不断增多,营业厅的资金管理、人身的安全等问题呈现出来,针对这一情况,我公司立即调查解决,加强所有营业网点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每年度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上年的实际开支情况,结合各部门上报的各项整改预算,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维护费用,确保能及时对生产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有效的保证了安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二、 狠抓运行维护工作: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我公司牢固树立“工程部门为市场部服务,运维部为客服部服务”的理念,及时处理各类用户投诉,包括基站漏水等问题,加强运行维护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网络维护、网络优化的水平。

  (一)加大新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从10月开始,多次组织新规程、制度的学习及考试,要求各专业不折不扣执行新规程、制度,并进行了多次培训,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全程全网”的运维管理体系,加强对干

  线的维护管理,清理维护管理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总部及省分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总部有关光缆线路更新改造工作的安排,对一干、二干网络进行了改造和调整,以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汛期间,我们还制定了相应的巡线计划和三盯措施,委派巡线人员认真填写巡检日志,定时上报外力情况,并建立应急处理体制,提高自维能力。

  运行维护工作是服务市场、服务一线、服务用户的重要保证,我公司通过以上措施,在安全生产及网络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不断努力,积极整改,把我们的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提高到新的层次,推动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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