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销售工作计划三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销售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正徐徐的走来,工作当中我一直是一个有规划的人,不打无准备的仗,这是非常有道理的,我相信在这过去的一年我有很多东西值得我去细细体会,将要到来的20xx年虽然事情很多,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方面做的不好,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很多改变,但是能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好,这是一定的,过去的一年已经过去,在20xx年我相信自己依然是充满动力,这也是我就对自己有的信心,有一个工作的方向肯定是非常重要的,我也给自己规划一番。
一、做好市场调查
作为一名房地产销售这是必然要做好的,结合现有的业务去做一些调查,销售工作注定是非常难做的,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会有更多的事情在等着我,做好市场调查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一定要好好的去体会,当然有很多事情就是从细节入手然后去逐步的完善好的,通过市场七去了解现在的行情,这对于销售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过去的20xx年整体的行业状况还是不错的,当然这些都是一些很简单的东西,第一步做好的就是调查工作,当然不可急躁,在销售工作当中养成一个好的工作习惯,这绝对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希望能够在工作当中继续努力去实现好这些,当然有很多事情都是需要这样做的。
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一名房地产销售,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一名服务者,需要为客户用心的去解答问题,把好的房源提供给客户,这个过程会非常的有意义,作为一名的销售人员无论是在细节上面,还是在个人的业务水平上面,这几点都是非常有必要做好的,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会发生很多问题,未来工作当中我一定好好的'对待出现的问题,把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够提供更好的销售,作为房地产销售人员首先就是为客户考虑,在谈业务的时候一定是非常用心,细心的,我会加强这方面的能力,面对客户一定要具备这几点。
三、态度端正,坚定信心
工作当中不是一路顺风,销售工作一定是会遇到很多问题,当然也会有挫败感,但是要坚信这些都是工作当中的垫脚石,我会坚定不移的去做好自己,未来时间很长,我也会把这些好的东西发扬光大,把细节的上面的东西完善好,提高自己抗压能力,不求进度,发挥好自己的业务能力。
销售工作计划 篇2
一:单店店长职权
1,主持门店的整体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有关业绩销售方面的决议会议,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业绩任务。
2,组织实施门店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和业绩销售以及广告促销计划。3,拟定门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各职位的职责范围和标准。4,与区域经理共同拟定门店的基本管理制度和人事奖惩制度。
6,制定门店经纪人的各项具体管理规章制度。
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门店经纪人。并报区域经理或相关主管领导审批。8,聘任或者解除应由上级主管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房地产经纪人。9,制定经纪人的招聘、工作指导与培训计划。
10,行使公司和主管上级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制定门店内奖金的分配奖励方案。
12,门店顾客关系维护和顾客投诉处理。
13,对直接下属的奖惩权力以及对下属的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权力。14,有限资金的支配权力。(店内资金)
15,对直接下属的工作争议裁决权力。
16,单店店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管理和职权。
二:单店店长岗位职责,
1,负责门店门工作业绩销售计划、量化目标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组织销售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跟踪把握市场行情,及时提出合理的整体业绩销售计划和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和努力完成门店的业绩销售目标。
3,负责门店内各项业务(如:门店环境和员工工作状态监督、广告,门店会议、销售、培训、合同、按揭、收款、过户、房客源管理开发、财物管理、市场商圈调研,等等)的协调完成。
4,及时协调和整理解决客户和业主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认真做好门店各项服务工作。维护公司和门店服务水平以及美誉度。
5,负责向上级提交门店销售统计与分析报表。
6,把握重点顾客,参加谈判和签定合约,责成交合同的签收及审核。7,制定实施业绩销售费用计划及广告预算,严格控制销售成本。8,负责制定实际销售提成方案及定期统计提交公司审核发放。
9,负责对门店内房地产经纪人进行培训和管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公司建议奖励、留用、处罚及解聘房地产经纪人。
10,定期向区域经理提交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
11,负责处理门店内的经纪人之间的纠纷,做好协调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12,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协调好上下级关系。
13,负责门店内经纪人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定期和经纪人进行沟通和鼓励。14,负责门店内经纪人心态和工作状态的随时调整,保持门店内工作士气的状态。15,分析门店和竞争对手的销售业绩,找出原因,提升销售业绩。
16,与区域经理和公司其他店长沟通和协调,共同探讨业务发展状况和解决门店经营中碰到的问题。
17,制定出详细的经纪人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8,门店内经纪人每日工作内容和完成情况的量化管理,考核监督。有效的经纪人时间和工作
19,举行门店公关活动、促销活动、软性宣传主题文字及发布等,上报区域经理,做到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促销活动宣传工作。
20,组织门店销售会议和每日例会,
21,根据公司规定,对经纪人进行考核。
22,完成公司或者区域经理交办的任务。
23,负责健全部门组织架构,对门店分工授权、检查、报告制度,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做到一专多能,责任到人,合理调配,以保证部门各项工作业务(如销售、谈判、业务拓展、合同、公证、按揭、过户等等)的完成,强化组织功能,树立专业团队意识;
24,处理门店突发事件和公关危机处理,门店的公共关系拓展
25,审核关于门店广告包括报纸广告,DM单,橱窗房源内容等。
26,建立良好市场口碑,延伸和提高公司品牌形象。
27,提升员工工作士气,未来相关储备人才的培养。
28,其他单店店长需要履行的职责。
销售工作计划 篇3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舟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XX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4、查处与规范并重。专项检查工作要与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gsp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予以查处。要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和gsp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教育并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gsp规定要求经营,从根源上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手段,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制度化。
5、认真分析总结,提出对策思路。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客观评评价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并对检查中遇到的监管难点和重点要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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