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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通用7篇)
在学习和工作中,汇报和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着,汇报通常是对工作的总结报告,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哪些经验,你有了解过汇报要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1
牡丹江市现有人口2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员会70万,其中未成年人55万,占人口总数的20.4%。年初以来,团市委以开通96308小号段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契机,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了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两法一例”,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我市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建立健全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体系
1、加强了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领导。为保证青少年维权工作健康发展,团市委相继成立了牡丹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4套组织领导机构,对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联合行动。联合28家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同时,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队伍,组建了法制宣传员、报道员、辅导员“三员”队伍,扩充了爱国主义教育员、文化市场监督员、校外辅导员、失足青少年帮教员、家教咨询员“五员”队伍,丰富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内容,延长了工作手臂。通过调整机构,充实队伍,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2、完善了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团市委与基层团组织层层签订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状,建立起年初签订责任状、年底进行检查的监督考核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基层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了工作联席机制。针对各种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外围机构,团市委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发简报、通报的形式,在青少年维权工作相关单位间建立了信息反馈机制和工作督办机制。为了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团市委与文化局共同制定了文化市场监管制约机制,设立了文化市场监督员,对文化市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制度,强化措施,各单位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三是建立了工作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青少年生存状况和维权问题的专题调研,对青少年权益的一些重要指标进行监测评估,不定期反馈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发布相关信息和科研成果,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今年3-5月份,团市委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省青少年研究所联合制定调查问卷,组织开展了“百题万人”调查,有6万名青少年接受了系统调查,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对策,采取措施,确保了维权工作的时效性。
二、以青少年维权热线为纽带,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1、青少年维权热线全面开通。按照团省委统一要求,1月12日,在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会上,牡丹江市青少年维权热线正式开通运行。牡丹江所属6个县(市)也于当日面向全市青少年,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为保证热线的正常运行,团市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热线的管理。一是确定专人负责。团市委高度重视青少年信访工作,专门调整1名政法专业毕业的干部任权益部副部长专职负责维权热线的日常管理、咨询解答以及受理案件的处理和追踪问效,确保维权热线名符其实,健康发展。二是建立制度。制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管理办法,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印制了《96308青少年维权热线登记表》,详细记录每一个热线的通话内容、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努力为青少年排忧解难。三是加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热线电话号码和使用办法,发放青少年维权卡,接受社会监督。96308青少年维权热线自开通以来,在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健康有序地运作。到目前为止,先后接听了xx个电话,其中80以上的问题在工作人员的电话解答、说明后得到处理,18起案件根据反映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解决,6起案件经团市委直接协调后得到妥善处理。市阳明区铁岭镇村民单天福某曾多次到市委、市政府反映因其女儿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女儿已因病缀学2年多,但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后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拔打了维权热线。团市委书记宫镇江在查看热线电话登记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直接与他取得联系了解家庭情况,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了每月发放200元的生活救助金。目前,孩子已重返校园,开始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2、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逐渐完善。为了使青少年维权热线有效运转,更好地发挥作用,团市委努力构建以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为纽带,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心理咨询学校为阵地依托的“三位一体”、区域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今年初,团市委积极调协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市博大律师学院,成立了牡丹江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需要法律援助的青少年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针对当前青少年心理压力大这一问题,团市委在团校专门组建了心理咨询室,开设了心理咨询课堂和电话心理咨询服务项目,对维权热线中有关心理咨询问题提供服务。同时,积极联络公检法司、工商、劳动等“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热线反映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目前,初步形成了一线(青少年维权热线)、一岗(青少年维权岗)、一站(社区维权服务站)、一卡(维权服务卡)、一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格局。
三、以“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为载体,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深化
1、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不断深化。自98年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我市创建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基层单位的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由最初的公、检、法等行业逐步扩展到司法、工商、文化、技术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8个行业,涌现出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68个,全市创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确保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络,今年2月份,团市委召开了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会议,成立了牡丹江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规范创建工作。并在广泛征求各委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牡丹江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牡丹江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管理机制。在创建标准上,要求每个争创单位要公布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准,做到“四个一”,即成立一个维权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一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包括维权岗工作职能、青少年投诉程序和受理程序等制度;配备一名有青少年工作经验的咨询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制做一个青少年维权岗承诺公示牌。在监督管理上,采取动态管理,实行淘汰制。创建活动组委会今年聘请了2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作为特邀监察员,每季度组织抽查,监督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扎实开展。今年,团市委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优势,不断深化我市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广泛开展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发挥各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争创单位的优势,坚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司法部门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争创单位深入社区和学校,通过派员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等多种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开展帮教工作。1月份,团市委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举办了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报告会,组织少年犯为青少年现身说法,并录制教育光盘下发到全市各中小学校。二是加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训练。积极组织、协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师范附小建立了消防自护训练营,在东牡丹小学建立了小交警培训中心,在市团校开设了心理辅导班,通过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训练、咨询答疑等方式,为青少年普及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及防卫实用技能。为了检验教育成果,“六一”期间团市委在市东一步行街举行了未成年人安全知识现场演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当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设置娱乐场所和摊点、拖欠外来务工青年工资等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争创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劳动、公安、法院等部门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侵害外来务工青年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开展了进城务工青年劳动保障援助活动;技术监督、工商联合开展了2次集中市场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青少年食品、用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和打击;文化、公安等部门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举行了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宣誓活动,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网吧专项检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2
20xx,我院认真落实《关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立足点,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抓机制建设,规范青少年维权工作
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全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整套运作顺畅的长效机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办公室,切实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把维权工作列入全院业务绩效考核机制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进度、年底有总结。侦监科、公诉科均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具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丰富经验的女性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
二、抓审查办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始终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一是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方针,做到快审快结。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可捕可不捕的尽量做到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做到不诉。如20xx年我院在审查办理池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嫌疑人池某某系未成年在校生,其因哥们义气、一时冲动而跟随其表哥卓某等人将被害人谢某某殴打至重伤。为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极力居中调解,后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我院对池某某作出附条件相对不起诉的决定。20xx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9人,批捕16件34人,不予批准逮捕4件5人;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不起诉;对确需提起公诉的未成人刑事案件,积极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有26件54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二是全面落实平等保护措施。建立心理测试援助、全程化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特殊检察工作机制,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对涉案本市籍和非本市籍未成年人、未成年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平等保护,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教育挽救全程化工作。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知罪、认罪、悔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教育预防等诉讼全过程,做到依法惩处犯罪与教育、矫正、预防犯罪的有机结合。四是建立帮教考察机制。我们本着对未成年人犯“不歧视、不偏见、不苛刻、不放弃”的四不原则,与当地镇乡、司法所、派出所、所在村居及其父母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跟踪教育,坚持回访考察,预防重新犯罪。20xx年以来,共对我院依法做出不捕、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访考察10人次,帮助这些有劣迹的未成年人逐步抛弃了不健康的思想观念,有效地预防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五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所部门依法纠正未成年人混关混押问题,针对看守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关混押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各1份予以纠正。
三、抓宣传预防,构筑青少年维权社会网络
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主动加强横向联合,主动走访社区和学校,全面构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保护体系。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派出多名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副主任,为学生讲授普法课程,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20xx年,我院共组织送法进校园8次,选派干警分别到xx中学,xx中学等学校为在校学生讲授普法教育课,并通过发放《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公布维权岗热线电话、在线QQ等形式,防范当前因青少年网瘾问题而频发的违法犯罪现象,受教育学生达2000人次。二是积极推进“检察服务进社区”活动。与xx街道、xx中学等2个社区居委会、5所学校签订共建协议书,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共建活动。邀请人大、政协、综治办、教育局、团市委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座谈交流,听取代表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与建议,从中聘请6名青少年维权岗社会监督员。利用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倡议书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20xx我院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思路
20xx年,我院将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的青少年维权职能,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同时,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建立和完善维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力争在年内实现创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目标。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在办案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依法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专门讯问制度,坚持每案必问,切实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保护了未成年的隐私和尊严。对于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是否正确,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法定年龄;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有无逮捕必要,确系无必要的坚决不捕;是否存在证据不足问题及情节轻微等情况一一查实。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逐级报告制度,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涉案未成年人。
二要继续开展共建教育基地工作,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导,学校、社区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维权网络。
1、继续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去年我院于5所学校签定协议开展共建活动,今年要进一步深入,定期派员到学校上法制课、开展国旗下的讲话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进行普法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今年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大型的法制图片巡回殿。
2、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加强与社区的共建活动,积极探索维权岗活动进社区,为社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依托社区、居委会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要在社区中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机构,制作精美检法宣传手册和宣传卡片,免费提供给学校和社区居民。
三是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一要继续落实帮教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再犯罪。对不起诉、判处监外执行的青少年,做好落实工作,深入未成年人所在村(居)委会,了解未成年人的品性特点,家庭情况,分析犯罪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挽救、教育工作,落实帮教人员、帮教内容和要求,预防其重新犯罪,对去年不起诉的5名青少年加强帮教,并对新增帮教对象实施重点帮教。二要建立健全维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积极与综治办、团委、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公安局、法院及街道、社区居委会、学校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共创未成年人犯罪“零校区”、“零社区”,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合力。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3
在本年中,我校青少年维权岗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开展了系列活动,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总结如下:
一、 开展了“爱我家园”绿色环保系列活动
根据团区委的布置,四月份我们在学生中开展了“爱我家园”绿色环保系列活动。首先利用周一的国旗下讲话,向传效学生发出了号召,接着组织政治教师调整教学内容,给学生提前上环保方面的知识,使学生明确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污染种类及我们搞好绿色环境的意义。学校还印发了绿色环境的宣传资料,发给学生带回家,向自己的家长宣传,以小手来动大家。此项活动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二、 开展了弘样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教育
根据教育的要求,开展了“弘样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教育”教育。首先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了弘样精神的重要性,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采取了一些措施,确保《守则》和《规范》的贯彻落实。利用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各种活动,帮助和促进学生弘样民族精神,如“三八妇女节”,号召学生颂母亲,给母亲礼物,为母亲作家务;增进学生热爱祖国,祖国的强盛而贡献自己的力量的情感,国庆,元旦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歌颂祖国等。
三、开展了法制教育的.系列活动
对我校不文明,不卫生的习惯,加上一部分学生爱影视剧的影响,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尤为重要。首先我们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镇派出所联系,对学生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班会课上班主任组织逐条学习;定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法纪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系列教育活动,学生的法律观念显著增强,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四、开展了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现在的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的安全时刻牵挂着家长的心,为了确保他们安全,给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学年一开始,我们就请交警大队同志来校给初一新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参观交通事故展览,还印发了“城市道路交通铁序政治宣传材料”,班住人在班会课上组织学习,并要求带回家向自己的家长宣传。学校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具体,指定了处理突法事件的应急预案。通过一系列活动,学生安全意识增强了,提高了自己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学生中未出现任何事故,确保了学生健康成长。
五、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
我们还注重作好对网吧的查工作。平时只要一发现学生有缺误,就立刻与家长联系,请家长去寻找并送到学校,我们还经常到各网吧去巡视,发现问题立刻向网吧服务人员指出。这样一来确保了学生不上网吧。
六、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
因现在的学生大部分独生子女,其父母都比较龙爱,造成了他们中不少高消费,高享受,娇生惯样,吃东西挑肥练瘦,这种不文明,不科学的生活习惯,影响了他们生长发育,也影响了他们的竭力发展。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他们健康知识缺乏。因此我们为他们作了《合理膳食》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4
XX中学坐落在人文荟萃、经济发达的千年古镇——吕四,经过半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她已茁壮成长为拥有科学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设施和突出办学效果的南通市重点中学。
学校现有教学班27个,学生1300余名,生源遍及全市大部分乡镇,但以吕四沿海一带的居民子女为主体,这些学生的家长大都从事海洋捕捞、养殖或小五金修理等工作,对子女的教育普遍关心不够,又因我校地处吕四镇区繁华地段,学校周边环境比较复杂,所以,我校青少年维权任务较为艰巨,几年来,我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 构筑有吕四地方特色的社区维权网络
特殊的地缘因素、特殊的职业习惯,使得吕四地区很多学生家长教育观念比较陈旧,部分家长受眼前经济利益驱动,过早地让子女弃学经商,导致吕四地区的流生率居高不下;又因吕四一带人口流动量较大,治安环境非常复杂,所以,为切实维护青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安心学习的权利,我校积极与吕四港镇政府、天汾镇政府等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努力构建社区维权网络,实现流生通报制—— 一旦发现流生,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所在社区,要求他们会同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安全社区共建制——与本地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全方位的联系,力争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经过几年努力,一张初具吕四地方特色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已基本建成。
二、 增强青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我校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聘请了吕四法庭顾建辉同志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政教处、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协作,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校电视台、广播台、黑板报、宣传窗、国旗下讲话等载体,加强法制教育,并利用学生会、心理咨询室等机构、设施,开设各类自我保护知识讲座及各类咨询活动,为青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
三、 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
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等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治安事件的查处、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的管理、学生外租房屋的督查、学校附近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校门口无证摊点的监控等工作。特别是对学生外租房屋的督查,已成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生单独租房在外,极易滋生违纪甚至违法事件,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极易受到侵害,对此学校除加强教育、严格控制外,还积极与家长、房主取得联系,以确保外租学生有一个和谐、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我校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为增强,和谐、健康、向上的外部环境初步形成,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但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以下三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社会各部门、当地社区及各个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应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努力构筑统一、协调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平时应竭力避免教育、管理中的“踢皮球”现象,将对青少年的教育职责全部推给学校或者将“刺头”学生赶向社会,这些都不利于青少年权益的维护,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最终也必将对社会安定造成危害。
二、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传媒,有针对性地解决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突出问题。如今,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非常发达,但如果仅满足于商业化的运营,满足于纯粹的消遣,则很难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还会使部分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走上刻意模仿乃至犯罪道路。
三、有效释放空间,使青少年能有时间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如今部分地区、部分学校的教育仍停留在应试教育的层面,片面抓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精神负担过重,从而极易滋生逆反心理,甚至对家长、老师及社会产生仇恨心理,要真正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让青春不再哭泣,就必须释放青少年自由的空间,让他们学得开心、玩得尽兴,有时间、有精力参加集体性的益智砺志活动,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当然,这需要整个社会能改变对学校办学、学生成材的评价机制,这是摆在青少年教育和维权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5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状况,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是全世界都为之关注的事业。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我们在创建过程中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领导重视,营造环境,全面启动。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一直是全社会关心和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街道的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自XX年以来我们就成立了以政法书记孟加元为组长,骆明敏、张伯林、黄祝晖、宣国灿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创建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一股合力。
二、积极探索,规范运作。
1、建立严格的创建管理制度。
为了使创建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我街道按照活动经常化、创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督社会化的思路,出台了《浣东街道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创建条件和标准、评选办法和要求、表彰奖励、考核与管理等各项内容。把创建活动的要求细化、量化,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维权职能和服务意识。根据创建标准,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创建制度,包括制定实施意见、考核细则、具体岗位职责等,真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确保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在创建中实施三项制度。
一是以 “公示制”为先导,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规范创建流程。二是以实行创建“承诺制”为手段,加强自我约束,使创建活动内容具体细化和量化,增加创建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创建中实行“监督制”,街道领导小组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各界人士为监察员,定期向他们征询意见,并且定期向村主职干部及学校老师以调查表或座谈的形式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3、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齐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们各部门通过每周一次的例会、每月一报的信息反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发挥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注重宣传,讲究实效。
1、广泛宣传,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罪犯。我们街道以“两法一制”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印发青少年法制专辑、举办法制讲课、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们还积极投身于社区教育,协助社区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活动内容更实。
2、讲究实效,积极开展各项维权活动。
我街道积极探索,注重创新,努力寻找创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积极推进了创建活动。
(1)倾听心声,传播信息。我们街道建立了学校、社区“青春驿站心理咨询室”,并充分利用这一载体,倾听青少年心声,传播维权信息,为学生提供更直接、更便捷、更有效的维权服务。
(2)活动中学会自我保护。我们利用学校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在社区和街道组织学生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社区和街道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利用中小学校假期闲置的教室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护训练营、抗挫折夏令营、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为学生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通过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维护青少年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不断努力。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6
xx省xxxx市敬亭公证处(原xx市公证处)自20xx年获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以来,非常珍惜这一崇高荣誉,始终如一的把维护青少年权益作为工作中的重要职责,把维护“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主要任务落实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于青少年健康成长之中。在日常工作中寓教寓宣,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
一、不断完善和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青少年维权作用。
近年来,我处继续加强和改进全处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新时期党和国家法律政策理论学习和研究,在政治思想上时刻保持和党中央高度一致,结合公证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全处的进程,并始终注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把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最重要的素质来培养。同时,我处以《公证法》贯彻实施、“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公证岗位培训”等活动广泛开展时机,强化学习,规范办证行为,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在公证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在为当事人办证过程中,通过实际案例,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创造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此外我处常常利用各种活动之机,开展街头法律咨询,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军(警)营”“法律进监所”等一系列送法活动,在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发表文章等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自20xx年至今共开展送法活动30余次,接待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公证法律知识宣传材料3万余份(册),有效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了公证法律知识和青少年维权法律,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行动,引导民事主体特别是青少年这一特别群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
为切实做到法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处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旋律,积极开展公证业务,真正把青少年维权工作落实到公证处日常工作中。在具体公证工作中,我处在办理房产继承、赠与、房屋转让、抵押借款、遗嘱等等涉及到青少年权益的公证业务时,不怕繁琐,仔细核对事实与证据,在查证属实、证据确凿、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的情况下,方才出证。在办理青少年学生出国留学相关公证时,本着“服务为本”原则,承办公证员做到积极主动,协助当事人与相关部门联系,取得公证所需证据材料,以最快速度出具公证书。20xx年,还曾设立了公证奖学金,奖励xx中学宏志班的优秀学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处积极配合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宣传、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法律帮助,近年来,先后为“全市中学生法律知识演讲大赛”“全市青少年声乐大赛”“全市青少年舞蹈大赛”等等青少年文体活动免费提供优质公证,办理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援助公证百余起,减免收费达5万余元,继续关注失学儿童并提供经济捐助,我处持之以恒的为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得当群众的一致肯定,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
三、深化爱岗敬业,坚持不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尽职尽责。
我处自20xx年荣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以来,在全处设立了“爱岗敬业争先进”制度,在全处人员树立两个“岗位”意识,即“公证岗位”和“青少年维权岗”互相促进、并重发展。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处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全处人员在青少年维权事业上齐心协力,继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精神面貌,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新的贡献。
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情况汇报 7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陈店派出所作为国家的法律的司法机关,在青少年维权链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近年来,陈店派出所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足派出所工作,坚持将“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始终,做到履行职能系维权,拓展教育搞预防,综合治理促规范,锐意创新求特色。形成了打击与维权并重,预防与矫治交叉的工作模式,在建造陈店镇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环境中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运行机制
做为历来社会治安比较复杂和商贸经济比较繁荣的陈店镇,我所历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我所成立了以所领导为组长,社区民警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制定了计划。同时我们还成立了由本所离退休民警参加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成立两个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组织领导,还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列入民警绩效考核中,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教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范》等项制度,从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上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载体,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坚持把在校学生做为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积极探索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围绕“两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广泛的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所先后多次派干警深入社区中小学进行调研,通过采取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主题演讲、普法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教活动。把“两法”的宣传贯彻做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的基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按照课堂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融为一体,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是严格执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副校长(辅导员)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骨干,我所落实社区民警兼任了社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工作开展中,我们注意充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制定具体的法制教学计划,注意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采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签名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看守所、监狱押犯生活、参加捕判大会、组织服刑罪犯现身说法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把法律知识与中学生行为规范、公民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与中小学生违纪行为、现实生活中的不良行为结合起来,与具体的案例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剖析,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从小筑起了牢固的遵纪守法防线。同时,我们还举办了“家长培训班”,向学生家长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印发了《家长,请履行起你的法定职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十点须知》等宣传手册,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围绕贯彻执行“两法一办法”,我们把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作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尤其对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抢劫伤害青少年等恶性案件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近年来,我所共受理伤害青少年、奸淫幼女等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案件20多宗。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了校园以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我们联合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建设、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对问题相对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歌舞厅、游戏厅、录象厅、迪厅、网吧等“四厅一吧”为主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对校园周边摊点、交通秩序、治安环境进行了重点整治。先后取缔游戏厅10家,查处违规网吧5家,取缔各类无证娱乐场所20家。落实联防队员加强在学校周围进行巡逻值勤,严厉打击了校园周边的抢劫、斗殴等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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