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低碳城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低碳城镇创建工程工作的攻坚之年。为深入实施低碳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我县低碳城镇创建,我局按照《xx县低碳城镇创建工程实施方案》(东发〔20xx〕14号)文件要求,抓实做好县政府安排我局的各项工作。现根据要求,将我局低碳城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充分利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全县生猪生产粪污治理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1、完成部、省、市三级共建畜禽养殖标准化场1家。工作重心由“创建”向“辐射带动”转变,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按照统一条件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创建部标准化示范场7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0个、市级场3个。
2、实施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对近三年扶持资金在6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实行清洁生产指标考核,依托项目的助推,督促近三年我县12个项目实施单位的粪污防治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目前12个项目实施单位中,己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初步通过验收的企业有4家。
3、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生猪养殖企业的重点减排治理工作,全面达到干清粪+雨污分流+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污染物控制排放量达到规定标准。
4、启动xx县饮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染治理工作。由县委分管领导亲自抓,县人大、县政协共同管理,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调度会,相关工作进入到划定整治范围,确定当前污水直排的54户养猪场为关停对象,根据现场实地勘察情况,确定养殖场内所有栏舍面积、畜禽存栏数量,分类登记库房、办公和空地面积,以及配套设施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现有存栏生猪养殖结构情况(包括生产母猪、种公猪、肥猪、小猪)进行统计,确定统计数量后,所有生猪存栏量在此基础上只减不增,到目前共有22家养殖企业关闭或搬迁、停养。
1、治理改造限养区、可养区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肉鸡出栏5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场和二级以上种畜禽繁殖场及国家农业部级、省农业厅级畜禽标准化示范畜禽场,全部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关停或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重点是关停或搬迁幸福水库、xx水库、何坊水库、横山水库、井山水库、蛮桥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75家养殖场。
3、开展畜禽养殖场实地核查。由我局牵头负责,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各地要对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和限养区、可养区需完成粪污治理改造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分类建档,统计汇总,再上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编制规划和细化“三区”(即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下同)方案。各地要科学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细化养殖“三区”划分方案,明确本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的划定范围,具体细化到行政村、居委会和地块。以乡(镇)为单位完成养殖区域分布图的绘制、正在加紧编制“三区”地理标注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区划方案和区划图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实施,并报省环保厅、农业厅备案,同时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养殖污染综合执法检查。要大力推行畜禽养殖污染宣传告知制度,将本辖区需改造、关停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张榜公示,并分别下发《畜禽养殖场改造排放达标告知书》和《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告知书》,使畜禽养殖单位明确改造内容和责任。对列入依法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制定奖励措施,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关停或搬迁并经验收合格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县政府成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乡镇(场)、畜牧、商务、公安、工商、财政、水务、城管、环保、质监、食药监等单位为成员,负责全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制订、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划设立县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要求各乡镇(场)政府切实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纳入乡镇(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各乡镇(场)政府落实与畜禽养殖单位或个人、屠宰场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我局配合协调属地乡镇(场)政府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解释、无害化处理监管和处理技术指导工作。全县16个乡镇(场)政府已完成与畜禽养殖单位或个人、屠宰场共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1476份。
【低碳城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相关文章:
低碳工作总结01-24
低碳的作文04-03
低碳话题作文04-25
低碳生活心得06-11
低碳生活的作文10-14
低碳生活作文02-08
关于低碳的口号11-24
低碳节作文02-25
低碳环保作文02-02
低碳环保标语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