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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精选7篇)
现如今,很多时候都需要进行汇报,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1
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强干部法制化建设,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根据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委聘请了县法制局局长为我委法律顾问。此举为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及时处理机关发生的种类纠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先将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一)建立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
为加强与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单位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联系制度。我委在涉法问题上,积极和法律顾问沟通,共同商讨如何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二)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指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价格涉法纠纷时有发生,并有增加趋势。基于上述因素,我委组织干部和法律顾问召开座谈会,就事件的特点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意见和措施,对群众的来访,及时解答,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今年,组织召开了县第一幼儿园的价格收费和自来水公司水费收取价格听证会。
(三)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及时介入处理价格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一方面。因此我们注重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以便在发生问题需要法律顾问帮助时能及时到场处理。例如我们今年接到学生家长反应县一中多收取了四名学生的费用问题,因为里面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及时咨询了法律顾问,在处理事件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好法律顾问调解矛盾,使事情得到了很好解决。
(四)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
除了定期的联系,我们还通过电话随时法律咨询。请法律顾问为干部讲课,进行案例讲解。通过多种形势,增强了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工作的实践,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具体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干部的法律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事件的处理比较被动。
(三)缺少必要的经费。
三、今后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因各单位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不同,遇到的问题不尽相同,因此,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通报制度很有必要的,一方面可以互通情况,及时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总体情况;另一方面可以相互交流、研究个案的处理对策,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律顾问对干部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三)建议划拨一定的经费。召开定期的会议、购置必要的书籍心脏翻印有关的材料,必须以经费为前提。
县发展计划委员会
12月29日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2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法律援助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加大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办结2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7件,办结3件;受理民事案件92件,办结25件。涉及农民工27件,妇女35件,未成年人3件,残疾人0件,老年人5件。20xx年上半年解答来信来电咨询1079人/次,宣传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900份,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
(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案件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农民工讨薪案件,尤其是多次上访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这类案件办理难度大,取证难。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质量。
(二)加强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统计上报,按要求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的运用,对办结的案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法律援助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运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宣传法律援助力度,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总数不少于2篇(次)。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四)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民政、建设、劳动保障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妇女维权、职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未成年人维权、老年人维权等法律援助联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完善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各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年中工作总结及第二期法律援助视频终端业务培训。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3
2021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精神, 以“降门槛、扩范围、促规范、保质量、强保障、创品牌”为目标,扎实实施便民惠民举措,着力打造“爱心法援、温馨法援、民生法援”。让法律援助更公平,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截至xx月底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x件,接待群众咨询xxxx人次,来电xxxx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
一是强化援务公开,方便群众求援。
在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公示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通讯方式、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二是放宽援助标准,坚持应援尽援。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x倍执行。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突出重点人群。
对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工伤、交通、医疗、产品质量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因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均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加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建立特殊人群基础信息库,简化审批程序。
与民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协商建立了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重度残疾人、五保困难群众、精准扶贫确定的贫困户、义务兵法律援助信息库,对于这类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五是规范站点建设,畅通申请渠道。
充分发挥基层法援服务网络——乡镇工作站及村(社区)联络点职能作用,在全县四个基层法庭、检察院检务大厅,配备了值班律师,规范了日常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范围,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使困难群众能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创新援助形式,合理配置资源。
对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维权难度不大的案件,重点提供代书服务,引导受援人尽量采用调解方式解决,减轻受援人讼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法援服务效果。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基础的来访人,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条文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主张分析梳理、证据取得指导、诉讼(仲裁)程序告知等方式。指导xxx多名当事人自行完成维权工作。
七是适时跟踪,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推行重大复杂疑难和群体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估,重点量化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听庭、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办理,有效促进办案质量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xxxx年,上报优秀案例x篇。
八是严守办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加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要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和清白办事的底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办案过程中收受钱物的行为,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廉洁奉公、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4
二0xx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xx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二、办公环境及条件得到改善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三、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四、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质量(受理95件、咨询150件、止于10月31日)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五、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5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继续强化实物和户外宣传。我们计划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印制在画册、雨伞和口杯等实物以及公交车车身、拉手、站台等公共场所上进行直观宣传。利用节日和乡镇逢集的时机开展送法到街头、到社区活动,进行流动宣传。
2.强化新闻信息报道工作。为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我们将投入一定的精力,利用报纸、网站和省、市、县电视台,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二)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
1.提升业务总量。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全县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县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大平台建设
1.对内实现系统聚力。按照“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思路,搭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分流承办、监督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为一体的.“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2.对外着重横向借力。强化行业性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打造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医疗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法律援助站所。
三、考核检查
(一)法律咨询
1.各镇司法所每天要将来访咨询及时录入省厅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和事项必须录入规范完整,答复意见必须解答到位。
2.来访咨询录入数要求每天不少于1条,每月必须在30条以上,严禁一个月一次性突击录入。
3.每季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司法所录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25分,全年共100分。当季度咨询录入数最高的所为25分,用25除以该所录入数得出当季度录入考核系数,其他所季度得分以该系数乘以一个季度本所咨询录入数。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司法所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励。
(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1.援助案件必须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审批后办理。
2.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援助承办机构应该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承办方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3.全县注册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
4.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将案件办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省厅办案信息系统。案件办结后要按照省厅卷宗归档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卷宗交援助中心归档,援助中心审核合格后按财务规定及时向办案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5.年终,对办理援助案件成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承办人员县局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援助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评先、评优。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6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工作,切实加强法制建设,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把农业各项工作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在巩固前一轮依法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进村社、进社区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局20xx年“法律八进”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我局始终把“法律八进”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法律八进”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任副组长,各股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农业局“法律八进”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法律八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一)制定依法治县方案。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定了《xx县农业局“法律八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法律八进”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使推进“法律八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法律八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将“法律八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我局把干部职工学法、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法律八进”工作重点,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制定了《xx县农业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表》每月进行至少2次的学法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干部职工学法活动20次;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迎“中秋节”、“国庆节”为契机,在农业局举办了农业系统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竞赛题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安全工作、农业法律法规及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知识。通过竞赛活动,切实增强了全县广大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以及职业技能和水平,为我县灾后重建和农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努力促进企业懂法守法
一是利用农业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时机,把普及农业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企业领导及农业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二是执法大队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半年来,执法大队对各定点企业、种子兽药经销门市、屠宰场等通过入户面对面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咨询400余人。通过这种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繁荣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按照《20xx年“法治xx”建设专项行动方案》今年上半年由我局牵头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训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今年共集中培训12次600人次。
二是组成法律宣传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分别到xx、xx、xx、xx镇和xx、xx等新村聚居点以及县城同心街、财富中心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并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创建等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三是结合脱贫攻坚,开展技术扶贫和法律扶贫工作。31个贫困村的农技人员,带着涉农法律法规、种养技术和产业扶持政策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块进行宣传、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农业生产和生活中法律、技术和扶持政策问题。
四是依法规范整治农资市场。定期不定期的对各乡镇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市场进行摸排和整顿,坚持依法销售原则,严厉打击劣质种子、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劣质农资流入市场行为,为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生产环境。全年农业综合执法案件办结16件,共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出动车辆112辆次,检查经营企业276个次,整顿市场126个次。
五是强化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稳定工作。重点加强各类涉农方面的信访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共处理回复信访案件16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23件,稳控少数民族100余人次。
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宗教场所”、“法律进家庭”的'活动中,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世界环境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认真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学校、单位、宗教场所等,以展板展示、接受现场咨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放过任何一个宣传的机会,不留死角。并结合相关部门的安排,向广大法制宣传对象赠送普法教材,利用各种媒体普及法律知识,以提高全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法律八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差距,下一步,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律八进”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结合农业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二)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氛围。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农村现有的宣传阵地、宣传工具的作用,利用村民大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法律八进”活动时间长、范围广、任务重,我们将充分发挥各股所的职能作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反馈和档案管理工作,对“法律八进”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全面推进我县“法律八进”活动的开展。
县计委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篇7
一、新平县基层法律服务现状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现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1家,其中城区法律服务所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10个,均为两所合一,并一一依托乡(镇)设立,占乡(镇)建制数的9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1人,其中:司法所兼职人员23人,注册执业人员17人,专职人仅8人。已成为活跃在我县城乡的一支重要法律服务队伍,对全县特别是乡镇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起到了不低估的作用。“十五”期间,全县11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共调解纠纷737件,民事诉讼代理523件,非诉讼事务代理118件,代书926件,见证241件,担任法律顾问18家,法律咨询325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水平有待提高
1、对法律服务机构的认识尚且滞后。有的领导仍以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观念,而不是以市场经济观念去认识法律服务问题,认为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级别低,不愿与其为伍,在工作中忽视法律服务作用。
2、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存有偏见。部分领导只从经济效益而不是从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的角度认识法律服务。认为法律服务主体相继进入市场后,缺乏社会责任感,均以盈利为目的,无非就是“收人钱财,替人免灾”的“讼棍”,忽视了其在优化法治环境中的作用。
3、对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认识不足。一些干部群众特别是山区农民尚未摆脱传统观念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只信权力不信法律,只认领导不认法制的现象。有了矛盾纠纷往往是找熟人疏通关系,或是到政府上访,甚至聚众闹事,对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存在认识误区。
(二)法律服务机构及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目前,法律服务所办案业务量、能力水平与总体需求相比差距较大,工作人员偏少,办公等基本设施差,象新平这样一个农村人口24万多,辖区占全玉溪近三分之一面积,点多线长面广的山区民族县来讲势必影响人性化服务开展,不利于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保障与服务功效。
(三)执业环境有待优化
1、基层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由于执业政策限制、所属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组建时间短、执业水平不高、投资不足等原因,部分法律服务所在短期内难以打开工作局面。如:有的所能协调各方关系,从诉讼到个案能全面开展业务,有的所则只是等案上门调解调解纠纷。
2、基层法律服务负担较重。法律服务所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功能与律师事务所存在较大差别,且需经常性地配合乡镇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但其承担的税收却与律师事务所基本相同,生存压力很大,无疑会影响法律服务所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和队伍稳定。
3、保障依法执业力度不足。大部分法律服务所反映,调查取证不能顺利得到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影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当事人依法举证服务。同时,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主体混乱。具体表现为:一是没有取得执业证的社会闲杂人员冒充非法执业;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包括刑事辩护在内的诉讼业务、低价收费与律师争夺诉讼业务,凡此等等,都极大的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显得不够
当前为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还多限于各种传统的服务领域,工作开展不论是从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的广泛性上来说,还是从服务的主动性上来说,都还有欠缺。
(五)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素质已有所提高(主要是司法所新增人员补充),但整体水平与群众的法律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现有法律服务所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为学历不高、专业不对口以及市县对他们的定期培训少得可怜,很难适应新形势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需求。加之极个别执业人员偏重收费,服务意识差,只讲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在这类人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法收费、违反职业道德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六)对拓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已建的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有业务收入上万元的所,也有收入仅几千元的所。大多数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狭窄,业务收入较低,有的所开支每年的注册、公告等费用靠都困难,究其原因,除地区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外,主要是一些乡(镇)领导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手段来处理问题,加之法律服务所主任身兼数职,单枪匹马,力量微薄,法律服务业务难以正常开展。
(七)一人兼两职成效不多,影响不小
11个法律服务所主任均由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兼任,不能很好地将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两种职能区分开,认为开展法律服务业务是司法助理员的份内工作,收取服务费是增加群众负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业务的拓展。
(八)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要体现在:一是案件卷宗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学习制度难以持之以恒,如形同虚设。三是受案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不规范,业务难拓展。
(九)山区乡(镇)法律服务市场小、业务少、效益低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由于山区经济发展缓慢,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少,导致法律服务业务量少,短期内难以拓展法律服务市场。
(十)能够使用的处罚手段不足,无法达到惩诫目的
缺乏对不具有执业资格而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公开执业人员的管理和处罚规定。实践中,时常遇到一些不具有执业资格而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公开执业的现象。对此,虽然曾报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但效果往往不佳,主要原因是缺乏处罚依据。一方面违法者吃准了基层法律服务缺乏执法和处罚依据而显得有恃无恐;
另一方面,依法行政的要求使得公安部门在缺乏明确执法和处罚依据情况下显得无所适从。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立法完善规则
要尽快制定出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科学的管理规则。通过立法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准确定位;
二是确定基层法律服务者的资格及准入条件;
三是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所(者)的权利义务;
四是确立正常的资格考试、考核制度,增强人才储备和流转;
五是确定管理工作原则和方法;
六是明确罚则和法律责任,做到与不履行义务行为的一一对应。
(二)加强管理完善监督
加强四个层面的管理和监督,即行政管理和监督,行业管理和监督,内部管理和监督,社会管理和监督。
1、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实施资格准入和制定各项政策规章,把握好“游戏规则”,当好公正执法的“裁判员”,协调有关部门为基层法律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此进行管理和监督。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则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行行业自律,主要是全面掌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状况和思想动态,抓好培训、维权,进行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理,开展区域合作与交流。
3、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落脚点是内部全面的建章立制以及规范的执行运作,它至少应当包括:完善的制度建设、明确的内部分工、团结的从业人员、顺畅的业务开展、过硬的办案质量、规范的财务管理、齐全的档案卷宗、合理的收入分配、良好的纳税行为、自觉的自我约束等内容,涵盖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的每个层面、环节、角落,是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基础。
4、社会管理和监督主要是指税务、审计、舆论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是社会有关职能部门从外部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纳税义务、分配积累等履行状况和工作者执业行为、代理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以保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能够规范开展活动。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前景最终将取决于社会的需求,而在决定这种需求的因素当中,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是极其重要的一环。为此,必须通过加强教育来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最终实现与律师并轨、成为“律师”的目的。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定期组织和安排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通过教育,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使其切身体会到基层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
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百姓、便民利民是基层法律服务赖以生存的根本,避免和杜绝法律服务中的'唯利是图。
2、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将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烂熟于心、牢记于脑;
牢固树立讲求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是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生命意识;
使其切身体会到遵守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尊重百姓意愿、遵章守纪办案的重要性;
做到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司法部有关政策规章和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禁令,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全社会广大公民的监督,严格自律,规范执业,一旦出现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能够自愿接受处理,树立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为广大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立身之本,是提高其个人知名度和拓展服务领域的根本途径。因此,各级各类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开阔其眼界,增强其知识,提高其技能,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立足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的拾遗补缺作用。
4、处罚奖惩分明。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不手软;
同时对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现突出的给以大张旗鼓表彰。因为整个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对一部分违法违纪行为的容忍和放纵,就是对全体遵章守纪者的不公和伤害,也是管理者损害自身形象和权威、自取其乱的根源,更是对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失职。因此,凡属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应当按照相应罚则处理,决不姑息。
(四)适度保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数量
近年来,由于暂停法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服务所没有进人,同时,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种种因素影响而转岗。我县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减至17名。结合县情,以及当前农村法律人才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等实际,适度保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数量,并在较长时期内允许其存在是必要,也是可行的:一是上级司法行政平主管机关应向社会公开招聘35岁以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人才,统一组织考试发证,各镇法律服务所录用,并每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是县级司法局与各镇联合聘用从法院、司法局、法庭等单位离岗、退休老同志,年龄在70岁以下,报市司法局核准后发证,每年进行一次。通过上述两种形式,保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稳定。
(五)合理限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区域
牢牢把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性质和功能定位,按属地原则有效调控其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执业范围,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放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域,不受镇与镇之间地域限制,使之在发挥自身积极作用的同时,为基层法律服务空白地区农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又不至于冲击和影响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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