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防治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治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治工作计划 篇1
高血压是当今世界上流行最广泛的疾病,同时又是引起脑卒中、冠心病和肾功能衰竭的重要危险因素,人们称之为“无声杀手”,高血压
根据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高血压患者管理
(1)认真执行《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努力提高高血压管理覆盖率,要求高血压管理覆盖率≥30%,高血压发现率≥8%,控制率≥40%。
(2)在工作中利用医院和服务站门诊、农民体检、辖区内责任医生上门访视等工作,建立《血压测量登记册》和异常血压登记表,以及每月一次进行测血压人数统计,发现新病人及时上报,平时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至少2次/年。同时每月进行一次质控调查,并将质控结果反馈给他们,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辖区内老百姓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对高血压的认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增进全民健康水平。
(3)对患者实行评估分级管理,高血压患者分一级、二级、三级管理。每年为高血压患者年检一次,至少随访4次。认真做好高血压年度报表,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有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和单位盖章。
(4)健康教育:开展好对高血压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发放高血压健康资料。并按照《高血压防治基层实用规范》、《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生进行培训,以提高对高血压的管理质量。
二、35岁首诊测压工作
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的35岁以上首诊测压工作,对门诊医生进行了资料培训,针对我中心和服务站的实际情况,我院临床科室人员开展这项工作,并把测量血压值登记在门诊日志上。每季按时完成35岁以上首诊测压报表及质控工作。对于首诊新发现的高血压病人要及时进行复查,一旦确诊,及时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输入电子档案中。
三、高血压高危人群筛查及管理
(1)建立辖区高血压高危人群管理册,做好登记和计算机录入。
(2)督促高血压高危人群血压监测率≥80%。年内至少给予一次健康教育。
(3)一旦高危人群确诊为高血压患者,及时纳入辖区高血压患者管理。
为了唤起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结合高血压自我管理小组的活动,利用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举办讲座、测量血压点健康咨询、黑板报等方式,每季度进行经常性的高血压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做好效果评估。
20xx年1月1日
防治工作计划 篇2
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簿,发现法定传染病时,要及时、准确、科学、完整地上报相关资料,杜绝瞒报、迟报、漏报。传染病网络直报及时率100%。
二、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定期召开疫情会议,全年不少于2次以上。
三、定期对疫情工作进行自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以上。
四、对全院所有医务人员及新来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以上,包括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规定和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定期对传染病病例进行备份,每季度不少于1次以上。
六、对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初步核实、调查,及时上报基本情况。
七、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全年不少于1次以上。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加强全民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
八、对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以上。
XX乡卫生院
二Oxx年一月八日
防治工作计划 篇3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省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江河湖泊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谱写建设新湖南美丽篇章。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
(三)主要指标。到20xx年,全省长江、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93.2%以上和10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
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6.4%,洞庭湖水质除总磷达到Ⅳ类外,其他指标达到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4立方米以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提高到0.54以上。
二、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工业企业。加快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xx年底前,全面取缔"十小"企业。(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等参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xx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xx年底前,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和实际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重要水源地、城市内湖、景观水系、水环境敏感区域等重点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于20xx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衡邵干旱走廊和地级城市要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加强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与管理,保障污水处理厂持续运行和稳定达标。20xx年底前,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xx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以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xx年底前,40%以上的县以上城镇完成雨污分流。到20xx年,长沙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参与)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要于20xx年底前达到10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等参与)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提高垃圾处理监管能力。到20xx年底前,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4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到20xx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长株潭城市群达到60%以上,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或水泥窑协同处置,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xx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禁养区划定划分工作。20xx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生猪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适养区内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自20xx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等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xx年,在全省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地区等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建设200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环保要求。到20xx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施用量减少2公斤/亩,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
防治工作计划 篇4
为加强疟疾防治工作,按期实现《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目标,落实消除疟疾的各项措施,提高疟疾防治水平。根据《**市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消除疟疾巩固与监测工作
我县根据20xx年**省疟疾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将继续开展消除疟疾巩固工作,做好疟疾监测与防治工作,防止输入性疟疾疫情引起扩散与流行。
1、进一步完善消除疟疾资料整理工作。进一步收集、整理疟疾防治资料,完善有关疟疾防治的文件、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归档工作,以便保存与查阅。
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我县将加强基层人员和县综合医院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疟疾防控知识水平。
二、传染源监测与媒介监测
1、疟疾疫情监测
各医疗单位对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以及来往于疟疾流行区的发热病人,尤其是对到过国外(非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等国)及国内的海南、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疟疾流行程度较高省份回归人员,及时开展血检疟原虫工作。
2、发热病人监测
按照卫生部、卫生厅要求,我省为疟疾三类流行区,按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县血检人数不少于总人口的`5/万(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血检总数的80%),全县共需血检“三热”病人250人次,血片必须按《疟疾防治手册》要求制作,发热病人登记表应按要求录入计算机,血片和名单由县疾控中心保存备查。20xx年各医疗单位血检任务分配如下。
三、病例报告与管理
1、疟疾病例诊断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县疾控中心应做好每个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工作,并在3天内及时将个案调查表传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发现本地传播病例应及时上报省疾控中心血液寄生虫病防治科和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并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及时扑灭疫情。
2、每个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检查,对确诊的疟疾病人要及时按照疟疾防治方案给予系统规范化治疗(间日疟用氯伯八日疗法,恶性疟用蒿甲醚或氰蒿琥酯加伯氨喹),防止恶性疟死亡或继发病例的发生;高危人群应开展预防性服药,针对间日疟病人易复发的特点,在春季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治疗,减少传染源积累,防止疫情蔓延。
四、流动人口管理及健康宣传和咨询工作
1、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大型流动人群聚居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针对流动人群,特别是往来境内外疟疾流行区以及原疟疾流行区的人群,定期搜索传染源,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与流行;
2、对从国外、省外重点疟区回来的发热病人及时进行诊治,特别是原有微小按蚊分布的地方,应加强监测力度,防止因外来传染源输入而引起疟疾传播;
3、加强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卫生杀虫的宣传、咨询工作,提供出国人员疟疾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尤其是输入性恶性疟的防治工作;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疟疾防治知识,提高人群防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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