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传染病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传染病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1
秋冬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非典、禽流感防治的关键时期,为做好今年春天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加强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了传染病预防工作,
以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xx年传染病防治计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今年要召开会议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组织公共卫生科落实好此项工作。针对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先后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充分认识禽流感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式,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加强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力度。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为了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病抗病能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卫生防治宣传日,广泛宣传有关秋冬季节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加强全民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非典、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醒公众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保持个人卫生,多参加体育锻炼,食用禽类肉蛋时完全熟透,到正规镇场购买检疫过的'家禽,防止疾病发生,如发现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接种疫苗预防传染病
对能够通过接种疫苗预防的疾病控制工作提出要求。实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消除预防接种工作中的隐患;加强对没有纳入计划免疫管理的其他通过接种疫苗预防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可能发生疫情暴发流行的,根据人群免疫水平,认真组织做好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疾病监测工作,严密关注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
四、加强疫情监测,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
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们采取积极的措施重点预防控制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非典型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把对呼吸道发热病例和对人间禽流感病例的监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各村卫生站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针对目前疫情,我们准备近期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讲解防控有关知识。
为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各村巩固已有成果,坚持不懈,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严防传染病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抓出成效。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2
一、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传染病防治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3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县重点肠道传染病(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及副伤寒)防制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及时掌握各地重点肠道传染病流行状况,控制暴发及流行,现制定县20xx年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常规监测工作计划:
一、监测目的
(一)及时发现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掌握疫情动态,早期识别暴发疫情,分析流行因素;
(二)掌握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菌株的型别、分布、毒力、耐药性变化情况,监测菌型变迁与流行的关联性;
二、肠道门诊的要求
(一)肠道门诊每年的开设时间为5月1日—10月31日。可根据疫情适当提早或延长。肠道门诊的医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下,县疾控机构负责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制监测工作,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成立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领导工作专班,下设流行病、卫生检验和消杀灭为主的应急机动队,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做好应急突发疫情的物资储备。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督导和霍乱疫源的.检索工作。5~10月,乡镇级以上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必须达到“五专”(专人、专房、专用器械、专用厕所、专用登记本),专人负责管理消毒实施情况,并有消毒记录。对就诊的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检测阳性结果要求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并进行核实。
(四)肠道门诊应有肠道病工作制度与隔离制度;门诊应设诊疗室、观察室和专用厕所。
(五)肠道门诊限于每天腹泻三次以上的患者就诊,所有就诊腹泻病人(初诊和复诊)必须按专用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见附件1)。
(六)初诊病人需化验大便二联(常规、霍乱弧菌培养)。无大便的病人可用肛试子取样,县医院以自检为主,阳性结果及时送县疾控中心复核,并填写病人检验报告单,乡镇卫生院送检时应填写病人检验报告单同时送检。
(七)常规监测。凡诊断为法定报告的肠道传染病的病人,医生应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交报医院公卫科,发现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八)暴发疫情监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发现霍乱病例、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三、重点肠道传染病常规监测工作内容
(一)霍乱监测
腹泻病人检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肠道门诊,做好5—10月腹泻病人的登记、疫情报告和检索工作,并按月上报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见附表2)。县人民医院对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检索率不低于20%;乡镇卫生院没有条件检测的,要采样送县疾控中心检索,送检率不低于10%。对肠道门诊的具体工作要求,依照《霍乱防治手册》执行。各医疗机构报表于次月1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3日前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疾控中心。
(二)细菌性痢疾监测
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发现痢疾疑似病例均应采样送检,全县全年采集10份以上痢疾疑似病例的标本,低发季节每月至少采集1份,高发季节(7—9)每月至少采集2份。在抗生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进行粪便常规检查、病原菌分离培养及初步鉴定。标本采集时要填写“菌痢监测采样登记表”(见附表3)。于次月1日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次月3日前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市疾控中心。
(三)伤寒及副伤寒监测
1.病例监测:每年采集3份疑似和临床诊断病例标本(其中疑似病例标本不少于1份),进行伤寒、副伤寒沙门菌分离和鉴定(副伤寒要明确区分甲、乙、丙型),标本采集时要填写“伤寒、副伤寒采样登记表”(见附表4)。于次月1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
2.实验室监测:县疾控中心全年需收集不同来源的伤寒、副伤寒菌株,做药物敏感试验并送省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检测中心复核。
四、监测工作要求
(一)监测时间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发现阳性霍乱菌株、菌痢、伤寒菌株及时上送。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上报的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在临床治愈或出院后1个月时,间隔2-3天,粪检两次,了解其排菌情况。发现带菌者,要进行彻底治疗,并对其带菌情况追踪观察,直至连续两次粪检阴性为止。
(三)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于次月1日前,县疾控中心于每月3日前上报每月监测结果,并于11月3日前上报全年监测工作总结。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5-10月为控制工作实施阶段,并于11月底写出工作总结。县卫计局将于20xx年5-10月对肠道门诊及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传染病工作计划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科学开展督导工作,特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目的
(一)全面了解我国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不断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
(二)指导全国各地规范开展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督导工作,统一评估传染病报告质量指标,逐步形成常态化的规范管理机制。
二、适应范围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
三、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情况。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能否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传染病报告。
2.经费支持情况。为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传染病常规监测与网络直报、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及直报设备更新维护等专项经费(以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为准)。
3.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与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有督导方案,现场督导原始记录材料,总结报告及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督导结果(以发文、原始记录及结果通报为准)。
4.医疗机构诊疗登记和电子病案的规范化管理情况。统一设臵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科、检验科登记项目并要求规范填写(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5.指导医疗机构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应涵盖公共卫生管理功能,包括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模块(以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为准)。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疫情定期发布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情况。
1.1 实时监视辖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建立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流程,包括信息确认、处理应对等情况(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核实处理报告为准)。
1.2定期开展辖区信息网络报告正常运行情况、报告和审核的及时性和重复报告等质量的监控和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情况(以文字资料为准)。
1.3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情况。包括传染病监测资料的定期分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分析报告的反馈情况(以文件、书面材料和网络直报系统反馈等为准)。
2.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和质量督导评估。每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和评估,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检查,并指导其整改的情况(以原始记录和总结等文件为准)。
3.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及网络直报相关技术培训情况。每年对本级和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辖区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开展传染病法律法规及技术管理规范、数据分析利用技术、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技术培训(以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为准)。
4.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人员以及设备配备情况。
5.传染病网络直报用户对直报系统性能的评价情况。
6.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三)医疗机构
1.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含电子病历)?城镇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登记?
与诊疗传染病相关的感染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和肠道门诊等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或电子病历系统的传染病登记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门诊日志登记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病例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10项基本内容。
1.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及反馈情况(含电子病历)。
查阅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的登记簿或电子登记系统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异常结果的反馈机制以及是否及时反馈的情况(查看反馈登记)。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应当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放射科登记项目应当包括开单科室或医生、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2.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异常信息处理机制情况(仅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查阅相关机制流程及分析、反馈记录。包括医院职能部门和人员负责分析本院传染病疫情,并在全院及时通报结果;制定传染病异常信息报告机制和处臵流程。
3.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制度
院内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自查与评估,并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以自查过程记录和总结文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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