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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20 19:36:2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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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1

  根据X银发9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业务。

  1、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2、我社一直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3、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份健全的开销户登记。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及时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国库业务。

  我社对当地财政所交来的缴款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缴款书拒绝受理;在受理缴款书后,及时办理转账,没有出现无故压票现象;我社没有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缴款人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

  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

  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2

会计信息部:

  根据X银发[20xx]9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社及时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业务。

  1、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2、我社一直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3、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份健全的开销户登记。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及时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国库业务。

  我社对当地财政所交来的缴款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缴款书拒绝受理;在受理缴款书后,及时办理转账,没有出现无故压票现象;我社没有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预算收入过渡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缴款人收取任何费用。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XX分社

  20xx年4月21日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3

人民银行:

  为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结合相关规章办法,提出具体检查要求,安排专人从3月22日至3月31日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行领导对此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会计部门参加的的支付结算检查领导组,主要负责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

  二、细化检查流程明确自查重点

  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将自查重点放在支付结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票据业务、支付系统和支付信息报送等方面。具体如下:

  1、支付结算情况。我行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运行。因我行业务相对单一,开户企业较少,又不办理个人业务,故我行结算方式较少,只涉及票据业务中的支票及汇兑两种。在对印章管理上,我行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管理要求,按分工不同分别分配了各种印章、重要单证的使用与保管。在操作汇款业务时,每笔业务都按金额的多少收取手续费与工本费,收费标准综合业务自动生成。

  2、帐户管理方面。为了减少账户开立、撤销、变更等流程中出现的操作风险,确保存款人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我行参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及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行日常支付结算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内容包括开户资料审核、报送人行、开立账户;账户变更、销户流程等。

  3、反洗钱工作。我行由总行开发了反洗钱管理系统,对每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发生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甄别,各分支机构责成专人每天进行两次查看,及时进行补录业务和案例处理。

  4、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对于我行的支付业务,主要通过参与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即时汇兑、不会出现压票现象。同时,为了降低支付系统不稳定引起的银行、客户结算损失,我行制定了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营业网点应急预案、综合业务系统使用应急预案。

  5、非现金结算推广方面。我行通过与工商银行在网银、信用卡和POS方面的合作,在非现金结算方面较以前相比已有了质的飞跃,我行在20xx年通过非现金结算手段收支达160亿元。

  通过此次自查,使我行的支付结算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有效维护了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了违规操作进行的洗钱犯罪活动,确保了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支付结算业务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关于确保广东地区支付结算业务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广州银办发[20xx]323号)文件精神,本社于二00九年十月一日至十月十对辖内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及内控管理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支付系统的自查

  经对辖内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农信银业务系统的检查,除个别社存在大额支付往账未经有权人审批现象外,未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存在问题已下事实确认书,限期整改。

  二、银联支付系统的自查

  (一)本联社共有ATM机5台,均为在行ATM机。到检查日止,5台机具使用正常,但存在部分信用主相关人员对ATM机巡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次数;前后台岗位轮换时,柜员未及时对ATM机密码进行变更等现象。

  (二)至检查日止,本联社共有POS机45台,目前使用正常,未发现其他风险隐患。

  三、内控管理情况的自查

  对印、押、证的`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辖内信用社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能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各类印章的启用、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有个人名章长时间闲置桌面、员工调离本社但未及时登记停用日期的情况,已当场要求改正。要求所有员工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印章、凭证管理上的漏洞。单位存款账户管理方面,存在个别信用社账户资料已过有效期而未及时更新、开立的单位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姓名与客户所提供的开户资料负责人身份不一致现象,已督促其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自查自评,联社上下内控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内控管理工作对于自身发展及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重要意义。同时,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梳理了日常内控管理工作流程,辖内各信用社在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和操作中,将严格遵循“内控优先”原则,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加大检查监督和机具使用巡查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内控管理,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严防各类风险的发生。

  XX联社会计结算部

  二0xx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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