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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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1
根据县联社《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的通知》(农信联发〔xx〕75号)文件精神,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我社员工进行学习,同时开展一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现在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我社成立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小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情况:
㈠、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内控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实行复核制度,防止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一手清”。
2、账户管理系统二级操作员与三级操作员分开,各司其职。
3、执行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档案,并按规定由专人保管。
4、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5、规定与存款人进行对账,执行记账与对账相分离制度。
6、印鉴卡的保管、使用、更换符合规定。 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处理情况:
1、对存款人提交的申请书填写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2、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不存在未经人行核准,私自为存款人违规开立核准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情况。
4、不存在为存款人违规开立备案类账户的情况。
5、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6、销户时有按规定收回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及印鉴卡等资料。 ㈢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允许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和账户使用规定支取现金。 ㈣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二、存在问题
1、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但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2、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但未对所有相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三、整改措施
1、尽快对未通过年检的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不能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2、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对相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建议
经自查,我社基本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但自查开展的自查过程中,距《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我社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责任心不强等。今后,我社将继续围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各项工作。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2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转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x办发[20xx]x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20xx年x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1172个,其中,基本帐户964个、一般帐户60个、专用帐户123个、临时帐户25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404个,其中基本帐户353个,一般帐户19个,专用帐户21个,临时帐户11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13个,转入久悬未取户240个。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4、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联社将按年对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信用社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区农村信用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但在个别社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纠正,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3
一、能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
二、对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及时报人民银行审批;对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能按照规定时间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备案,没有违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三、直至现在我社没有未清理核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四、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主要由会计主管,并设有专人复核,有分健全的开销户登记。
五、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现金提取及可疑支付交易,我社严格按相关的登记和审批制度执行,并按月上报县联社,未发现违规现象。
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也从中总结出我们的.不足,具体有:
一是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知识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高;
二是相关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鉴此,我社将继续发扬好的方面,针对不足,努力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4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支付结算管理和支付系统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组织会出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部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共有开户客户数量39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94个,其中,基本账户10个、一般账户28个、专用账户54个、临时账户1个、单位定期存款账户1个。至20xx年x月x日以来,我部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2笔,共计48600万元,贴现14笔,共计59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
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臵为不可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我部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及时纠正错误的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
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并向省分行进行资料的报备。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臵机上授权,处理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一般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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