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自查报告集合1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资金自查报告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05万元,塘10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资金自查报告2
县财政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万元,当年结余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万元、救灾资金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万元,粮食直补万元,其中20xx年万元,20xx年万元;粮食综合直补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万元,其中20xx年度万元,20xx年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理发放,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xx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资金自查报告3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
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资金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潜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理解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状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理解社会监督。
(二)坚持状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状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资料,从村、小组层层公开,理解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状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状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0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0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状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资金自查报告5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从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工程总计投入资金280万元。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对工程项目分轻重缓急,投入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投入泥沟闸除险加固工程40万元,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养护经费中央补助资金白桥沟闸维修更新工程、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立仓橡胶坝输变线路改造工程、丁沟翻水站维修加固工程30万元。
2、20xx年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田桥电灌站维修加固工程3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太平翻水站维修更新工程38万元、渔场涵翻水站17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投入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应急修复工程30万元。
3、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立仓三圩堤防应急修复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何桥翻水站维修养护工程44万元、立仓三圩堤防维修6万元。
(二)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20xx年度、20xx年度工程项目分别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了实施,质量由县水务局质检办全程监控,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省、市级工程验收。完成中央财政及省财政投入资金总额的98%。20xx年度工程项目现由中标单位按照施工计划正在施工中,预计20xx年3月31前可以完工。
(三)主要成效
工程项目实施后改变了以前的脏、乱、差,残、毁、危的工作环境,不但促进了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保障了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的安全。
1、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实施后比未建站前缩短开机排涝时间3—5小时,城市受益人口2.7万人,大大提高了城市排涝的抗风险能力。
2、泥沟闸、白桥沟闸、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不但解决了3.3万亩农田旱能蓄、涝能排的问题,能使每年粮食增产330万斤左右,而且对当地地下水的补给、养殖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变有着重大意义。
3、丁沟翻水站、太平翻水站、田桥电灌站、渔场涵翻水站、何桥翻水站5座泵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但让国有电灌站焕发活力,还保证了漆园镇、小涧镇、庄周乡、马集镇、小辛集乡、乐坊镇等乡镇约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其中渔场涵翻水站还肩负着蒙城县县城冲污及城市美化供水任务,为改善县城10多万人的居住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4、45.3公里立仓三圩堤防维修工程是我县每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立仓堤防维修工程实施后,可以使12个行政村、144个自然庄、26600人口、46200亩耕地的抗洪涝灾害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成立工程建管领导小组,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由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葛凯担任组长,副所长孙国勇、王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进行协调、配合、指导、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
(二)质量监控
全部工程项
目都履行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质量监控实施由监理、工程建管领导小组、及各个工程闸站管理人员三结合对工程工期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全部由水利工程管理所先自检,后由水务局质检办验收,最后再迎接省、市级检查验收。
三、建后管护情况
工程建成验收后及时和各个工程管理闸、站、段进行了交接,制定了防汛抗旱值班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工程日常巡视制度、工程规范操作制度并上墙。
四、意见及建议
部分工程已无维修价值,建议再有资金拨付时是否可以更新,并增加附属设施工程更有利于工程管理。
资金自查报告6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11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4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05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04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06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09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09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09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10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09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10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入户走访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资金自查报告7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资金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转斗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共56项,已全面完工,项目投资总额30万元,项目投资使用额30万元。经自查我乡不存在套取、滞留、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实行财政报账制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次自查工作,确保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农村农业生产取得实效,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实惠。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将补助资金纳入专账、明确到村补助资金数额,确保用于村内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严禁平调和挪用。
(二)补助资金实行乡财政报账制。常年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按月正常发放,绩效考核报酬按季考核发放,所需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到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零星支出,依据年度支出预算,凭有效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核后,到财政所报账。
(三)逗硬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联合乡属各部门,对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评比。各村“两委”干部及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要加强检查、评比和督促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支付承包费的比例,对需长期进行维护的项目要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合同约束内容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按规定进行公示。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我乡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资金自查报告9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20xx]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3)、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资金自查报告10
xx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资金自查报告11
县财政局:
按照县财政局涉农专项资金检查的相关要求,对我镇20××—20××年水利建设基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就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利建设基金拨付情况
1、20××年12月27日财政局拨付我镇前进村水利建设资金10万元;
2、20××年2月5日财政局拨付我镇裕丰村水利建设资金15万元。
二、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
由于我镇客观条件较差,水源匮乏,多次聘请专业人员反复勘察论证寻找水源,估算工程造价,加之财政局两次拨付水利基金有限,资金缺口较大,造成前进准备工作时间较长。
铺设前进村至裕丰村管网、建设50吨高位蓄水池工程由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并于20××年3月12日破土动工,工程中标价487695.80元,工期120天,工程进展顺利,正在建设之中。
特此报告
xxx镇人民政府
20××年××月××日
资金自查报告12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关于《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20xx年,根据县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计生领导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金人口组[20xx]19号),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征收人员专业化、征收程序系统化、征收工作经常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意见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机关依法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代征代缴(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社会抚养费的职能;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征收程序。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送达征收决定书、实施征收、结案归档等环节做了规范性要求。在立案环节,由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方的常住地乡镇代征站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三)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缴办法。乡镇财政所从县财政局统一领取《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乡镇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及时将代征代缴款缴至当地农村信用社,存于县财政非税资金专户,并按月到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核销。县里统一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合同违约金,更不得将应征社会抚养费计算成合同违约金加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执(代)收单位应当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滞纳金3日内将收取的资金全额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县非税局及时将资金划入国库。二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财政按40%的比例集中部分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县乡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宣传教育培训、举报人奖金、办案业务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等支出。集中部分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据乡镇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评成绩等因素,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 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 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第一,人口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局限。一是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现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难以完成每年数百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调查、取证、收缴工作;二是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收入难核实,并且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如当事人不配合就更难以调查取证,征收难度很大;三是执法工作成本高。由于社会抚养费绝大多数案件需要上门催缴,有的还需要多次上门,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大山区来说更增加了执法成本;四是基层干部征收积极性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乡镇对政策外生育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但也由于“失去了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是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一是摸清大龄青年婚育情况及时掌握婚育信息。二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畅通县、乡(镇)、村(居)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违法生育对象、违法征收行为,对举报违法生育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三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办法规定,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使用监管,加大考评权重,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奖扶,真正实现从控制多生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资金自查报告13
今年xxx市财政局对xxx县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二)整改情况
1.向财政局作好汇报,并争取增大人员配备,充实岗位人员。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财政局和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尽快以取消归并多设立的专户。
3.向财政局作好汇报要求财政局将财政专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向局领导作出汇报,请尽快安排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财政局作出汇报,由财政局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及时向局领导作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争妥善处理。
三、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区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2.处理情况
1.财政局已制定财会人员两年培训和考试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和充实一批财会队伍,从而严格岗位人员管理,加大人员配备力度。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在6月前予以取消归并。
3.财政局已将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责成有关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不良借款按照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妥善处理。
(二)市财政局核查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县国库股4人,总会计6岗1人;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经抽查,县财政局2人不具备会计证,乡镇财政所财务人员7人不具备会计证。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开设、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根据县财政提供的资料反映,截止20xx年末国库股管理的`专户27个(上报18个,不含定期),其中:核定12个,未上报应撤未撤15个,20xx年1月初撤销1个,截止检查日未上报应撤未撤14个,涉及余额297,595,394.47元;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采购、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社保专户按规定20xx年应采购招标3个,实际只采购招标2个,截止检查日社保专户还有6个;对原开设的财政专户,未按照新的选择办法选择开户银行以及签订新的账户管理协议,无法按照现有管理模式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和定期进行业务评估,以便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有系统直接对1、2级预警冻结计划,无专人监控;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支付中心印鉴和票据由1人保管使用;20xx年除县工商局外,所有工资发放均未通过大平台,由国库股开设5个银行账户实拨资金支付,20xx年累计发放209,929,543.50元。
(4)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支付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且没按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对应的银行存款明细账;支付中心不能提供代理记账的凭证、账簿及报表;根据支付中心提供的资料反映,该中心管理的资金之间长期相互拆借、挪用,且未按检查组的要求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组已口头责成县监督局彻查);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支付中心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截止检查日存在未达账且原因不明。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未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部分单位、专户及企业仍实行实拨;未完全恢复预算单位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且无代理记账的相关文件资料,代理记账员未与支付岗位分离;支付中心提供的20xx年末银行存款明细余额反映部分余额为负数,未提供会计账进行核对。
(6)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方面: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由于时间关系未查看原始凭证)。
2.处理情况
责令xxx县财政局按照财库【20xx】1号、财库【20xx】175号、财库【20xx】46号、财库【20xx】167号、财库【20xx】32号、财库【20xx】17号、x财库【20xx】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市局核查组核查报告提出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纠正,同时做好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各种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排查内控风险,定期轮岗换岗,足额配备人员,规范岗位设置。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岗位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县财政局对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作出了岗位和人员调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2.认真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因20xx年3月的第二次社保专户采购流标,采购未能成功。致使部分未按规定开设的专户没有及时清理归并,目前,县财政局第三次采购计划已启动,将从银行招标和账户撤销两方面入手,对应当撤销、归并的专户予以撤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财政支付管理。切实实行印鉴、票据分离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对账工作,把定期对账行成一种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4.经核实,支付中心各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较齐全;国库股和支付中心已配置保险柜。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扎实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对外借款,未能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特别是历史往来,因部分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收回,现正在由审计牵头处理之中。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了内控制度,杜绝了财政资金安全各项风险的发生,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转。
资金自查报告14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及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5万元,塘10.5万元);
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资金自查报告15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局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选编3篇各类报告。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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