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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3-02-09 14:26:2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5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收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5篇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规范办[20xx]第2号)文件精神,我园就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我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出租出借园舍给社会力量办学;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区收费稽查领导小组:

  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圳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学在王升平校长亲自带领和各部门协助下,于20xx年9月5日至20 x 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学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一费制”考察

  育才二小学自查小组首先检查了“一费制”的宣传情况。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二小学在校门显著位置悬挂由深圳南山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并公布区教育局和二小学的电话号码。其次,自考小组查了学校公布的20xx-06学年上学期的《书费杂费缴纳通知书》,第二小学的书费杂费缴纳通知书是否严格按照?未发现“一费制”收费标准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摊派费用的。

  第二部分:“借款费用”的反思

  育才二小学严格按照申家联[20 x x]、申教[20 x x]53号、申教[20 x x]393号文件精神,自查小组检查了本学期转来的学生缴纳的图书和杂费收据,未发现“择校生”违规收费情况。经教务处自查,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收取转学费。

  第三部分:“赞助”与“集资”的自省

  育才二小学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私自收取各种赞助和集资,坚决杜绝以勤工俭学为名向学生摊派款物,或为其工作集资。育才二小学在王校长的带领下,达成了一个共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经营收入的地方。

  第四部分:其他费用

  育才二小学的兴趣班和各种关爱班由深圳育才教育集团的子公司深圳康百英公司主办。学生报名时必须要家长签名,收费通知要求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图书馆自查发现,第二小学发放的各类教材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未发现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教材目录以外的参考书、资料、报刊、读物等。

  第五部分:自查小组对总务处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强制购买学习用品、社会用品、商业保险等情况。

  经过这次自查,育才二小学对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中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为南山教育做出了贡献。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4

  按照中心学校要求,我校于20xx年10月15日对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开学初,我校严格执行国家“三免一补”政策,免去一至六年级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

  2、按照“一费制”要求,代收了学前班学杂费每人100元(其中:杂费47.5元,取暖费30元,代收课本费22.5元),且收费票据开写工整规范,代收的学前班学杂费已上缴财政局审核。

  3、严格执行自愿投保原则,由财险公司人员在学校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单据当场交由学生家长保管。

  4、除此之外,学校无任何其它收费项目。各班主任、课任教师也无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现象。

  5、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经费大宗支出必须经过教师会议讨论决定,所有支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布。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项事务都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经过自查,我校无乱收费现象存在,代收费也符合规定。现将开学收费工作总结予以呈报,敬请指正。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各项规定的落实,根据平泉县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治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本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小校长是完小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责任状。

  学校开学初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向教师宣传有关规定以及规范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特别是一年级新生家长,让其了解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公示,接受监督:

  我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要求收费,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在学校门口张贴了收费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阳光操作。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规范收费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自查自纠,措施到位:

  为保证教育收费工作顺利地完成,学校制定了相关规范收费的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在工作过程中,不断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定期公布。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情况,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机制,学校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4、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

  5、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教师没有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5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20xx] 2475号、鄂价检[20xx] 295号及荆价发[20xx]65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2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48人,在编在岗教职工72人。

  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部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20xx年秋季收住宿费40元/人,不住宿的学生不收此费,此项收费于20xx年春季终止。

  2、生活费按自愿就餐原则,对就餐者按早餐1.80元,中、晚餐每餐2.5元的标准收取,此标准由县物价局(京价[20xx]65号)核准,食堂实行零利润。

  3、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中学生天地》等由县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后生效。

  4、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5、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6、防疫费:由镇防保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参与收费。

  7、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救助。20xx—20xx学年度资助学生100人,每人补助生活费75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8、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9、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10、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教育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6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体会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发改价监[20××]2418”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全面深入进行自查,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闽教财〔20××〕1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403号)的有关精神,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要求,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并及时在区政府网校务公开平台公布。

  2、我校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无任何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无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严格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3、学校按照《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号)的要求、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通过正规渠道为学生提供服务,由学生自愿购买各学科经审读推荐的一种教辅材料,教辅材料价格统一为折扣后的价格。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规范,几年来均无借教辅材料之名乱收费。

  4、对社会实践以及其他规定的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学校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坚持事先告知、明示标准等程序,“一事一毕、事毕结清”。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7

  我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具体汇报如下:

  (一)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二)落实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社区学生一样,学校免除学杂费。

  (三)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任何费用。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六)学校没有统一代办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没有发生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七)学校按上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都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八)学校没有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

  (九)我校没有收取任何义务教育借读费。

  (十)我校没有寄宿生。

  (十一)我校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8

  根据x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收费工作的认识

  我校历来非常重视教育收费工作,从领导到教职工,已经形成共识,把它当作依法办学的一个极为重要方面。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法规,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各项收费政策,以此来提高全体教师对收费工作的认识。

  二、设立机构、制订措施,积极做好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作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担负着学校收费管理的主要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并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措施,要求教师不得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准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收费工作透明度。学校利用橱窗将每学期对上级教育部门下发收费标准及时的进行了公示,使广大师生和家长清清楚楚缴费,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现象。

  三、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1、按规定规范收费

  我校按“xxx省收费许可证”标准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能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没有违反规定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或变相收费等情况。未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

  2、自从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后,对所有学生一律取消学杂费及借读费。学校第二课堂兴趣班也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每逢星期六,学校的图书馆、体育场地也免费向学生及家长开放,学校以上举措也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3、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能按照有关规定标准预收,期未以多退少补的原则清欠预收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

  ①对在校参加午餐的学生按有关文件照实收取。

  ②对参加午休住宿的`学生每月收取40元。

  ③向自愿参加托管的学生每次收取1元服务费。

  ④课辅及作业本原由家长自行购买,为使学生的作业本统一款式及方便家长,家长可自愿委托学校代订。开学初学校发给每个学生家长一份通知,标明是否自行购买或委托学校购买,对委托学校购买的学生,学校通知厂家到校向学生收取有关款项。此举方便了广大家长,受到了普遍的欢迎。

  四、财政拨给的生均公用经费能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我校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开支。

  五、继续加强收费宣传,提高学校信誉

  规范教育收费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我校仍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好。

  xxx市实验学校

  20xx年9月18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9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平定县教育局转发晋厅际办函1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平(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成 员:程久维 赵军才 刘建国(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七至九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八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征订目录,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平定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11

  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年11月23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0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1

  1、我校购物发票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凡发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时,在发票上注明实报价格,本着谁经办谁签字,每张发票必须由校长签字,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然后到结算中心报账。发票金额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账后,及时联系客户,将款额领着,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的行为。

  2、我校校舍紧张,虽然班额较大,但不存在捐资助学、招特长生收费和培训收费问题。

  3、在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学校向社会承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本着自愿的`原则,自选项目,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从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4、我校不存在补课情况,更没有组织集体补课,没有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5、我校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区物价局{20xx}185文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不存在收取捐资助学费,以及任何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

  6我校不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为。

  林桥小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2

  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收费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教育投入并举,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为树立良好的学校与教师形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教育收费自查:

  1、没有擅自制定、批准、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

  2、无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执行的问题。

  3、无任课教师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问题;

  4、无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无违规收取试卷费问题;

  5、无教师有偿家教问题;无违规补课收费问题;

  6、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并从中牟利问题;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按规定向学生结算、多收不退的问题;

  7、无强制向学生提供饮食、订阅报刊、保险、校服等并收取相关费用问题;

  8、无不严格落实国家对学生的奖、助、免费政策,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问题;

  9、无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现在,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切实把收费工作纳入到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3

  根据区教文【20xx】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xx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

  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

  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

  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我校通过开展对学校及各个教学点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4

教育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xx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5

  我区于×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规范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分离。

  5、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部分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不足全区学校的10%。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然我区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服务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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